[本篇论文由5var5VAR论文频道为您收集整理,5VAR论文频道http://paper.5var.com将为您整理更多优秀的免费论文,谢谢您的支持] 提要:迄今对中国社会分层模式变迁的研究,几乎全部集中在收入和职业流动的分析上。本文则关心在分层体系中日益重要的另外一个方面———住房。通过对中国第五次人口普查(以下简称五普)数据中的城市住户的分析,我们得以了解不同职业阶层在住房产权、房屋面积和房屋质量等方面的情况。在2000年,72%的城市居民户拥有住房所有权,比1990年的24%增加了48%.户主职业地位高的住户在产权拥有率、购买租赁比、购房能力(特别是购买新建商品房)上均表现出显著优势。另一方面,自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住房面积和房屋质量有非常大的提高。管理精英和专业精英的家庭所拥有的住房往往面积更大、质量更好。这些发现说明,在成功的经济改革背后,社会分层机制既体现了制度跨越又保持了制度延续。
关键词:社会分层;城市住房;人口普查
*本文曾在“中国2000年人口与住房普查国际会议”(北京,2004年4月)、“第36届世界社会学大会”(北京,2004年7月)上宣读。国家统计局张为民、徐钢、崔红艳、贾毓惠和香港科技大学马忠东、王建平在资料处理和统计分析上提供了大力协助。原文为英文,李煜翻译。在此一并致谢。
无论市场体制还是再分配体制,住房都是社会经济分层的重要指标。但是,两种社会体制下住房分配的内在逻辑是不同的。市场体制下,住房是商品,住房分配本质上是一个阶层分化现象:收入、职业和其他一些阶层变量决定着人们的住房产权、面积大小和居住质量(Logan &Moloch ,1987)。与之相反,再分配体制下,住房则主要被视为一项福利。而住房不平等,仅存在于占人口大部分的一般群众和少数的“再分配精英”之间(Szelényi ,1978,1983):分配给前者的住房面积相当小,仅能满足必要的生活需要;而后者在住房面积和质量上享有特权。这一概括对改革前的中国也是适用的(Howe,1968;Whyte &Parish ,1984;Logan &Bian ,1993)。本文关注的问题是,自1978年改革以来,中国城市住房的分配逻辑是否发生了改变?
我们试图依据2000年全国人口和住房普查(五普)的数据来回答上述问题。五普的“长表”包括了10%城乡居民户的住房资料,我们借以分析其中的城市居民家庭。虽然该数据没有包括居民的收入,但其庞大的数据库提供了住户成员职业的详细分类,有助于构建一套体现阶层差异的精细指标。关于中国阶层差异的研究,迄今集中在收入不平等的分析上,所以我们以这方面的文献回顾为导引,进而论述人们的职业阶层地位如何影响他们的住房情况。
一、从收入到住房:理论观点与研究假设
改革以来,中国从一个世界最贫穷的国家之一发展成全球第七大经济体(World Bank,转引自《新华月报》,2001[4]:141)。到2000年,人均GDP 增加了5.2倍,农村和城市人均收入的净增长分别是4.7倍和3.6倍(中国国家统计局,2000:56、312)。经济增长主要发生在沿海地区,优先发展战略使国内外的资金汇聚在那里,也进一步增加了其与内地之间的收入差异(Wang &Hu ,1999);先富起来的人集中在沿海,而内地仍然贫困(Lyons ,1997)。就全国来说,1995年的全国住户收入调查表明,收入不平等较以往是增加了的(Bian&Zhang ,2002)。收入差异模式的这些研究对分析城市住房的阶层差异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在微观层面,学者们关注的是收入分配机制的变化。这个问题,本质上是沿着吉拉斯(Djilas,1957)和泽林尼(Szelényi ,1978)的理论思路提出的社会学问题,即:社会主义国家的社会分层机制、权力和激励结构,在改革的进程中是如何变迁的?倪(Nee ,1989,1991,1996)大胆预言了经济体制改革将带来一系列意想不到的社会变迁,他的“市场转型理论”引发了一场激烈而富有成效的论战(对这场论战更详细的评述见Nee &Matthews ,1996;Szel ényi &Kostello,1996;Nee &Cao ,1999;Bian ,2002;边燕杰等,2002)。各方观点都力求从各自的理论立场把握经济体制变迁的本质和特点。市场转型理论认为,改革就是改变资源配置的方式,从原来的国家再分配体制改为市场为主导的经济体制;从而,“再分配者”(redistributors)的利益受损,“直接生产者”(direct producers)
的利益得到较多的满足。换句话说,行政权力的效用下降,代之而起的是对人力资本和企业家能力的回报增加(Nee ,1989,1996;Cao &Nee,2000)。与之相左的“权力维续论”认为,渐进的中国市场改革,导致再分配和市场两种机制并存,以及经济和政治体制的双重变迁。所以,在人力资本和企业家回报上升的同时,权力的作用仍然维持和继续着(Bian &Logan ,1996;Parish &Michelson ,1996;Gerber &Hout,1998;Zhou,2000;Bian &Zhang,2002)。大量的研究显示,无论农村还是城市,对人力资本和企业家的收入回报是上升的(相关综述见Nee &Cao ,1999;Cao &Nee,2000),尽管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相比,这一回报仍然相对较少(Parish &Michelson ,1996)。周雪光(Zhou,2000)则指出:市场体制和科层体制都回报人力资本。的确,中国政府在改革期间也致力于以行政手段提高政府官员和知识分子的收入。那么,我们所观察到的人力资本回报上升,就不可以简单地归因于市场化。
对权力回报的变化趋势,经验研究的结论不一(Cao &Nee,2000)。
受到研究设计和样本量的限制,研究者不能将权力有效地操作成职业类别,而这恰恰是检验“再分配者”与“直接生产者”在市场改革过程中谁更得益的关键指标。总体而言,城乡干部的相对收入在改革初期是下降的(Nee ,1989;Walder,1990:135-156)。不过,在“地方政府法团主义”(local state corporatism )(Oi,1992)起决定作用的地区,农村干部可以从盈利的乡镇企业中获益(Peng,1992;Lin ,1995;Lin &Chen ,1999:145-170)。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城市,拥有行政权力或政治资本的人也仍然是赢家(Walder ,1992;Bian &Logan ,1996;Zhou ,2000)。中国社会科学院1988年和1995年对家庭收入的全国性调查,其发现也基本与以上分析一致(Griffin &Zhao ,1992;Khan et al .,1992;Zhao,1993:74-92;Khan &Riskin,1998;Parish &Michelson,1996;Xie &Hannum,1996;Tang &Parish ,2000;Hauser &Xie,2001;Bian &Zhang,2002)。
尽管城市居民的住房差异是社会主义制度下阶层差异的一个主要方面(Szelényi ,1983;Lee ,1988),但对改革进程中城市住房的研究仍显薄弱。在毛泽东时代,城市居民以享有低租金住房为特征(租金约占家庭收入的1%到2%)。住房主要是通过工作单位进行分配的(Whyte &Parish,1984:77-79;Logan &Bian ,1993;Bian et al .,1997:223-250)。
个人所在单位的“好坏”,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他所能得到的住房面积和质量(Lee ,1988)。而单位提供住房的能力,又与单位所有制类型(全民或集体)和单位的行政级别相关(Walder ,1986,1992;Bian,1994)。在单位分配住房时“,满足职工基本生活的需要”是主要原则;而对于单位来说,面积大、质量好的住房是一种资源,可以用来奖励那些处于管理职位、资历老、有技术,或者社会资本充裕的人(Logan &Bian ,1999;Tang &Parish ,2000:89;Zhou &Suhomlinova ,2001)。另外,在行政级别比较高的单位,干部、专业人员和职工的住房往往社区环境比较好,如临近重点学校、有管道煤气、有街心花园和其他社区设施(Logan &Bian ,1993)。
这种住房分配模式有许多意料之外的后果(Tang &Parish,2000:37),住房改革就是针对这些后果逐渐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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