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此,尽管经理在企业日常工作中拥有巨大的自主权,但股票市场对他们的行为施加了严格的限制。 当然,关于接管机制对经理约束的有效性,还存在大量的不同的文献(见罗曼诺[Romano]1992年的总结)。如果经理希望通过吞并来增加他们自己的声望或控制范围——着手“建立帝国”——那么没有管制的市场将产生“过多的接管”。另一些批评者指出,如果企业当前(被低估)的价格与接管后的市场价值之间的差异是一种共同知识,那么目标企业股东(target firm’s shareholders)就会等到股价上涨后才肯抛售股票,这便剥夺了吞并企业股东(acquiring firm’s shareholders)的部分回报。在那些情况下,市场将产生“过少”的接管。 在米塞斯的《人类行动》(1949)中区分所谓“利润管理”与“官僚管理”的那一节(Mises, 1949, pp. 308-11),也可见到曼恩论文的主要见解。米塞斯的确承认,公司的工薪经理在企业日常工作中有非常大的自主权。但是对企业的资源配置作出最终决策的还是股东,因为他们可以买卖股票: [伯利和米恩斯]教义完全忽视了资本和货币市场,即股票和债券交易(其最贴切的称呼就是“市场”),在引导公司业务时的作用……资本家可以利用普通股、优先股以及公司债券的价格变化,最终控制资本的流动。资本和货币市场上的投机以及针对大额商品交换的投机所决定的价格结构,不仅决定了每种公司业务的经营能够得到多少资本;而且创造了某种关系状态,经理必须根据这种关系来仔细调整其经营行为。(p. 303) 米塞斯并没有明确地把接管机制本身当作资本家实施控制的手段——接管在1950年代末期以前不太流行,在1950年代,收购股票才开始作为一种吞并方法取代委托人竞争(proxy contest)——但他的主要观点是清晰的:市场系统真正的基础不在于产品市场、劳动市场或经理市场,而在于资本市场,企业家判断和决策只有在资本市场上才能得以实现。 如上所述,米塞斯对金融市场重要性的分析,也是他在《人类行动》中最后反驳兰格、雷勒和其他社会主义者对其计算观点的批评的关键之处(Mises, 1949, pp. 694-711)。他争辩道,市场社会主义者不能理解,市场系统所执行的主要任务不在于消费品定价,而在于资本在各行各业的配置。社会主义者的分析焦点在于给定资本结构中的生产和定价决策,从而忽视了资本市场的关键作用。罗斯巴德(1993)年认为,可以对教科书进行同样的批评,在企业的生产函数模型中,资本是给定的。“新古典微观理论谈论‘经理’把生产推至MR=MC的那一点,而从来不谈是谁或什么把资本配置给他们(指经理——译者)。简而言之,新古典理论隐含地假定,一个固定的资本量配置给了经理……经理只是用这些资本投资于自己的企业而不是其他地方。因此得出荒谬的结论,即每个企业的经理将努力攫取最后一份利润,把生产推至MR=MC的那一点。”幸运的是,关于合约关系的交易成本决定因素的新文献,已经开始把资本带回到公认的微观理论中。 最后,针对伯利-米恩斯教义,米塞斯在《人类行动》中解释道,“全能的(omnipotent)经理阶层的出现不是自由市场经济的现象,”而是政府政策的结果(Mises, 1949, p. 307)。在该书中,米塞斯扩展了他早期在《官僚主义》(1944)一书中的分析,在早期的那本书中,他批评了企业增大必然导致官僚主义的观点。米塞斯把官僚主义想象为与逐利(profit-seeking)相对的规则遵循(rule-following)行为。他用“官僚主义管理”这一术语来表示对没有市场现金价值的活动的治理(govern)。只要企业的投入和产出被买卖,企业的中央管理层就可以获得市场价格中的信息,评价企业内各分部和部门的效率。于是,企业就可以让下属经理对日常经营决策拥有广泛的自由决断权。 如果组织生产一种没有市场价格的商品或服务——比如,政府机构的产出——那么下属经理必须得到如何完成任务的具体指示。 米塞斯争辩道,私人企业中的经理可以自由地作出日常决策,并不会使企业变得“官僚主义”。“如果其管理层没有受到政府的干预,任何一个逐利的企业,无论它有多大,都不会倾向于变成官僚主义。官僚主义僵化的趋势并不是商业演进的必然结果。而是政府介入商业的结果”(Mises, 1944, p. 12)。在这里,米塞斯的意思是,政府干预妨碍了企业家的经济计算以及企业家利用价格去约束经理的企图。米塞斯给出了三个例子(pp. 64-73):税收和价格管制,它们影响了公司利润(扭曲了一个重要的经营业绩信号);法律,它们影响了雇佣和提升(比如,需要雇佣公关、法律和会计人员去应付政府报告要求);以及专断的反托拉斯或管制活动的普遍威胁,它们导致企业家必须变得精于“外交和行贿”(p. 72)。 马克•瑞欧(1994)在他最近对公司财务政治学的研究中发展了一个类似观点。他把这种现象称之为“强经营者,弱所有者”,并认为这不是市场过程的结果;而是对企业所有权和控制权施加法律限制的结果。比如,在美国,银行和其他机构被禁止拥有企业;反托拉斯法禁止像日本keiretsu那样的产业联合;反接管限制稀释了接管机制的约束作用。要求所有权分散的法律造成了瑞欧所说的“伯利-米恩斯公司”,在这种公司里,“零散的所有权把企业内的权力转给了经理”(p. 93)。 米塞斯可能这样认为,如果没有这些法律限制,那么经营自主就不是没有效率的;它是经营大型的分权化组织的必要工具。但这种大企业必须有精确的部门会计报表,以评价经营绩效,因此,企业需要市场价格中的信息。 五、其他奥地利主义方法:奈特、不确定性和“基于市场的管理(market-based management)” 最近,一些奥地利主义经济学家建议,科斯主义框架太狭隘,也太迁就于一般均衡传统,不能充分反映奥地利主义思想(Boudreaux and Holcombe, 1989; Langlois, 1994a)。他们批评说,追随科斯的现代企业理论,保留了静态均衡分析的观点,仍然是在已知概率条件下针对一组固定产出进行利润最大化。有些学者建议采纳弗兰克•奈特(Frank Knight)在《风险、不确定性和利润》(1921)一书中的框架。他们争辩道,奈特主义框架提供了真正的关于不确定性、非均衡和过程的分析,从而提供了现实企业家才能的范围——这些特征更符合奥地利主义。“科斯主义与奈特主义企业理论在分析[企业存在]问题时,选择了两个不同的出发点(vantage points)。科斯主义理论把企业生产过程中的投入和产出当作给定,把企业模型化为这样一种组织,其行动旨在使投入转换为产出的成本最小化……然而,在奈特主义模型中,企业家才能是企业的主心骨”(Boudreaux and Holcombe, 1989, p. 152)。兰格罗易斯(1994a, p. 175)特别说明,威廉姆森的交易成本经济学把成本最小化的概念扩展到既包括交易成本也包括生产成本,但它基本上仍然是一种静态分析,预期只起到有限的作用:“该理论很少考虑到环境可能会影响组织形式,这些环境只以未来概率形式而存在,让企业家去想象或担心。” 然而,这些描述难免以偏概全;如弗斯(1993c)最近指出,存在“两个科斯主义传统。”一个传统是与阿尔奇安和德姆塞茨(1972)有关的合约-纽结分支,其研究事前机制设计,以便在监督耗费成本时可以限制偷懒。其分析重点在于(被外生地决定的)道德风险关系中的监督和激励。前面所提到的批评可能适于这一类现代文献,但不适于另一种传统,即治理或资产专用性分支,尤其是威廉姆森更加异端的表述。威廉姆森的交易成本框架融合了非最大化行为(有限理性);真实的“结构的”不确定性或真正的意外情况(完全合约被认为不可行,这意味着事后的意外情况不能事前约定);以及过程或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Tag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