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隶制,就没有希腊的艺术和科学,就没有罗马帝国,也就没有现代的欧洲。“我们的全部经济、政治和智慧的发展”,就是以奴隶制为前提的。马克思指出,“资产阶级在它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38] 。封建地主阶级理所当然地同样是历史发展的动力。 当然,当地主制经济作为一种生产关系,与封建社会的生产力基本上是适应的时候,其所有制性质和形式,土地管理和经营形式、土地的继承和转让、劳动产品的分配、劳动者与土地相结合的方式以及由此所决定的身份地位等方面,也都不同程度地包含着与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因素,需要不断调整和完善;尤其是当新的更高阶段的生产力形成之后,如同马克思所说,“手推磨”变成“蒸气磨”之后,地主制经济就会与生产力基本不相适应,必然走向自己的天然终点。对于地主制经济消极性一面,人所稔知,这里也就不展开述说了。 总之,地主制经济在中国如此绵长,必然有其存在的理由与价值。对中国的地主制经济,不但要研究它的各种具体存在形式,研究其制度的发展变化,还要研究其历史作用,如历史使命与功能等等。不全面解决这些问题,就不会有对地主制经济的正确和深刻认识。这是一个重大的研究课题,需要学术界同仁的共同努力。我的学识极为有限,错误势所难免,本文只是抛砖引玉,衷心希望开展批评和讨论,把对中国地主制经济的研究不断推向深入。 上一页 [1] [2] [3] [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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