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应是建立在行动者正确的预期,即是行动的一致性基础上,以动态分析方法为分析工具的均衡理论,用此一理论可以描述一种逐渐进化的社会,也可以用来描述那些近来一直给我们的研究造成许多麻烦的只具短暂性质的价格关系。但是如何才能达致这种均衡状态呢?要达致均衡状态需要行动者的正确预期,每个人需要知道什么知识以及多少知识呢?哈耶克在回答这一系列问题时提出了“知识分工”的深刻洞见。 (二)“知识分工”的含义 如果我们假设经济社会中任何人都是全知全能者,那么我们可以宣称社会处于均衡状态或可以处于均衡状态。然而,这个“均衡”含义却没有任何的经验性意义,在真实世界里,任何人都不可能知道所有的事件及事件发生的原因,每个人所拥有的知识占全社会知识总量的微不足道的一部分。或者说行为者个人不可能掌握完全的信息,即使是一些伟大的专家,他们可能对某一领域或少数的几个领域知之甚多,但他们绝不可能完全了解所有的知识。这即是类似于劳动分工的“知识分工”(the division of knowledge)。知识分工在哈耶克看来“至少是与劳动分工同等重要”的问题,甚至是经济学中的“中心问题”。然而它却一直未得到认真的研究。既然个人只能掌握部分知识,要达到“均衡”状态,需要对拥有不同知识的个人进行协调。显然,每个人只能根据自己拥有的知识行动。一旦与行动有关的外界情况发生了变化,或者个人在行动过程中发现了一些新信息,则行动者就可能会改变其行动。因此,“为了达到均衡,一个人所必须拥有的那种相关知识乃是根据他的原初状况而注定能够获得的那种知识以及他在当时制定的那些计划”(哈耶克,2003a,P77)。因为知识分工或信息不充分,一些人没有机会了解到会使他们改变行动的知识,故均衡能得以实现。把掌握不同知识的行动者协调起来,价格机制作为人类社会最伟大的发现,担当着这一职能。人们不需要知道某种产品的详细的生产情况,不需要知道需求者对该产品的喜好程度,也不需要知道这种产品的原材料的稀缺程度,该种产品在市场中的价格传递了足够的信息,这些信息指导着企业家们是增加对这种产品还是减少对这种产品的生产;同时指导着消费者增加或减少对商品的购买。传统的经济学,对价格机制的分析形成了大量真知灼见的文献。但他们一直假定形成价格的那些客观的“基据”都是给定的,因此一直习惯于只强调价格知识的必要性。而哈耶克重视的知识却非如此。“我所关注的知识问题中的那个更为广泛的方面,实际上就是有关人们如何能够获得和使用不同的商品以及他们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切实获得和使用这些不同的商品这样一个基本事实的知识问题,亦即为什么不同人的主观基据会与客观基据相一致这样一个一般性问题。我们在这里所讲的知识问题是在不同人的主观基据与客观基据之间存在着一致性,而绝大多数当下的均衡分析研究却只是假定存在着这种一致性”(哈耶克,2003a,P75)。哈耶克还在解释这种知识问题的注解中对“知识”作了进一步的说明“这个意义上的知识要比通常所谓技艺的东西更宽泛,而且我们在这里所说的知识分工要比劳动分工的含义更宽泛”(哈耶克,2003a,P84)。至此,我们可以简单的对“知识分工”作一小结:每个人都拥有不同的特定知识,而他们的行动要根据自己的信息作出只要行动者根据自己的信息而作的行动是一致的,则“趋于均衡状态”能实现。 (三)“知识分工”的意义 哈耶克的《经济学与知识》之所以重要,即因为他在这篇文章中提出了“知识分工”的理念。然而哈耶克在此文中却没有作进一步的发挥,1945年发表的《知识在社会中的运用》(The Use of Knowledge in Society)乃是对“知识分工”理论的具体运用。在哈耶克那里,信息不可能是完全的,市场上关于各情形势的知识是分散在各个个人身上。每个个人所掌握的特定情势的信息(可能是独一无二的信息)会使该个人在作行动时要比别人更具优势。整个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乃是由各个不同的个人根据自己掌握的信息作出行动而组成的一个网络系统,因此,经济学研究的不应仅仅是如何配置“给定”的资源的问题,而更应该是如何运用知识,即让分散的知识如何有效的协调的问题。如果一个全知全能者来做决策,他掌握了所有的信息,则依据这个决策行动是有效的。即便不是一个全知全能者,而是一个由专家构成的组织(专家对他所知道的领域有更多的知识)拥有全部信息,也可能作出正确的决策。计划经济体制即根据这一学说而运行的,由中央集权收集信息,而后对全国制定统一计划,生产、分配都按此计划进行。但这不可能是有效的,任何人或任何组织都不可能收集到分散在市场上的所有信息。就算能收集到某一时点上的所有信息,而这些信息时刻都在发生变化,故任何人或组织都不可能拥有任意时刻的所有信息。计划经济的理论基础是错误的,故其不可能长期有效的运行。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哈耶克与米塞斯(L﹒V﹒Mises)牵头,对计划经济体制及其理论基础作了强烈的批判。一些人考虑是否将计划交由有组织的行业来制定,然而“当他们真的看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他们却不再喜欢这项方案了”(哈耶克,2003a,P119),剩下就是市场机制了,即“独立且分立的个人以一种分散的方式制定计划。”通过价格可以解决信息问题,虽然单个个人不可能拥有市场上的全部信息,但他也不需要拥有完全的信息。就算对特定的情势,个人也不需拥有整个事件的全部信息。价格可传递有用的信息,只要价格在市场中是自动调整的,则它有交换信息的职能。行动者在市场中从事经济活动时,总是会自觉或不自觉的披露自己的信息,不管他是否喜欢这样做。与此同时,行动者也会获取自己通过其它方式根本不可能获得的信息。价格不能随意地被干预或破坏,任何“智慧”的头脑都无法拟定市场中各种商品的价格水平,而只能由所有的市场参与者的所有的经济行为,在不知不觉形成价格的高低。一旦价格体系遭到破坏,也即会人为的改变商品的相对稀缺性、劳动的相对重要性,也即不同知识的相对重要性,以致价格会传递错误的信息。整个经济的运行也就遭到了破坏,故价格是“人之行为的产物而非设计的产物。”[5] 由于“知识分工”的存在,单个的个人只了解自身或一些特殊事件的知识,对市场上绝大部分知识处于必然的无知状态。哈耶克从知识论上得出的此一洞见,被邓正来很有意义地称为“知与无知的知识观”。17世纪以后,自然科学在自己的领域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人们对自然界的认识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人类似乎拥有了足够的实力来改善我们这个世界。那个时期的“伟大人物”们如果看到当今的科技进步的速度,他们在表达上述观点时可能更自信。既然自然科学能取得如此大的成就,能否将自然科学的研究方法用于研究人类社会,使人类社会更合理的发展呢?以圣西门(Saint﹒Simon)和孔德(Auguste﹒Comte)等为首的唯科学主义者的回答是肯定的,作为唯科学主义主张的思想渊源可追溯到孔多塞(Condorcet)。虽然他认识到了理解和分析社会科学的困难,但仍对时时表露出“自然科学的方法似乎是研究社会现象惟一合理的方法”,在其最为精华的《人类思维进步的历史概貌》中,孔多塞指出“自然科学知识的惟一基础就是这样的认识:支配着万物的已知或未知的普遍规律是必然而永恒的规律;这一原理对于人类的知识和道德的能力,同它对于另一些自然行为相比,为何就应当少一些真实性呢?”(哈耶克,2004,P118)有关历史发展的自然规律的想法,以及集体主义的历史观就这样诞生了。然而,在哈耶克(1952)[6]看来,虽然自然科学本身及其取得的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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