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过密化主要通过扩大经济作物经营的形式进行。尤其是植棉与棉纺织手工业。棉花经济增加了劳动力的投入,比起单一粮食作物来增加了单位土地面积的产值,然而单位工作日收益却是下降的。这是一种应付人口压力下的维持生计的策略,而非为了追求最高利润的资本主义式的策略。它不会带来资本积累。这样的主要由人口压力推动的过密型的商品化,必须区分于推动近代发展的质变性的商品化。[15]
这里有必要指出,过密型商品化可能通过充分地利用家庭劳动力而带来较高的家庭收入。它甚至可能通过每个劳动力每年工作更多天数而带来每个劳动力较高的年收入。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单位工作日生产率和收益的发展,后者通常唯有通过劳动组织的改良、技术的进步或更多的单位劳动力资本投入才可能实现。换句话说,过密化解释了没有发展的增长这一悖论现象。
与发展不同,过密化所可能带来的增长是有限的,局限于一年中劳动力能够承担附加劳动的天数,而通过资本化(即增加单位劳动力的资本投入)来提高每个劳动力的生产率则不受到这样的局限。更进一步,生产越是过密化,就越是难于把劳动力抽出而走通过资本化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道路。被替代的劳动力必须寻求另外的就业机会。
应该明确,即便没有其他质变性的变化,过密型商品化也可成为市场与城镇发展的基础,就象明清时期发生的那样。小农的棉花和桑蚕生产提供了这些商品贸易的基础,进而影响粮食经济。这样的贸易与附属的加工成了新城镇的支柱,并进而推动了文化领域的新现象。然而尽管如此,农民的糊口经济依然持续。换句话说,我们企图找到的解释历史上悖论现象的答案隐藏于商品化过程自身的特性之中。这一特性并不臆想所有的商品化均会导致资本主义的发生。商品化有着不同的形式和动力,产生着不同的变化。我认为我们不应该坚持讲中国的经验必然是、或应该是与英国的经验一样,而需要去认清中国的不同动力和逻辑,其结果是与那些基于英国经验的理论模式相悖的现象。
我采用了类似的方法来分析帝国主义。我不认为世界市场必然有利于中国经济,或帝国主义只是有害于中国。我试图去找出历史真实,并说明帝国主义所引起的积极与消极作用同时并存的悖论现象。西方的冲击导致了由外国企业和国内城市企业组成的近代经济部门与过密化的乡村经济部门相联接。例如在国际化了的蚕丝经济中,相对资本密集的机器织绸由美国和法国的工厂承担,它们依靠资本不那么密集的中国缫丝工业提供生丝,而中国缫丝工业又靠过密化的小农家庭生产提供蚕茧。整个体系基于低收益的男性农民的植桑和更低收益的农民妇女的养蚕。在棉花经济中也有类似的逻辑。外国工厂承担大多数相对资本密集的织布,中国纱厂承担相对节省资本的纺纱,而中国农民承担劳动密集的低收益的植棉。于是,帝国主义、中国工业和过密化的小农联成了一个整合的体系。
四、 微观的社会研究
从方法的角度来看,微观的社会研究特别有助于摆脱既有的规范信念。如果研究只是局限于宏观或量的分析,很难免套用既有理论和信念。然而,紧密的微观层面的信息,尤其是从人类学方法研究得来的第一手资料和感性认识,使用权们有可能得出不同于既有规范认识的想法,使我们有可能把平日的认识方法——从既有概念到实证——颠过倒来,认识到悖论的事实。
基于同样的原因,地方史研究也是有用的方法。在对一种因素或一组因素的宏观研究中,我们很难对不同因素间的假定联系提出本质性的疑问,而地方史研究通常检阅了一个特定地区的“全部历史”,从而有可能对不同的因素间的关系提出新鲜的问题,避免把某一历史过程中发生的一些联系套用到另一历史过程中去。在我自己的经历之中,源自第三世界的分析概念比基于西方经历的模式有用。我自己关于过密化的概念就得益于恰雅诺夫(A·V·Chayanov)和克利夫德·吉尔茨(Clifford Geertz)的模式,它们都是基于对非西方社会的微观研究的。
最后,我认为鉴定悖论现象是设计要研究的问题的好方法。既有的理论体系之间的争论和共同信念,可以帮助我们去认识悖论现象。一旦认清了悖论现象,以及它所否定的规范信念,我们便可能对假定的因果关系提出怀疑。例如商品化的性质会不会不同于我们以往的估计?近代化的动力会不会只限于商品化?这些问题引导我们去注意未发现的联系,也启发了可能解释这些悖论现象的新概念。
注释
[1] 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1卷,1985年北京版。 [2] 帕金斯,前引著作。 [3] 何炳棣,前引著作:艾尔温,前引著作。 [4] 李文治、魏金玉、经君健:《明清时代的农业资本主义萌芽问题》,1983年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版。 [5] 黄宗智,前引著作;黄宗智:《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和乡村发展,1350——1988》,1990[]年斯坦福版。 [6] 帕金斯,前引著作。 [7] 帕金斯和优素福:《中国的乡村发展》,1984年巴尔的摩版。 [8] 迄今有关中国工业发展的最好研究是吴承明的《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中国资本主义》(1990年人民出版社版)。参照刘大中和叶孔嘉:《中国大陆的经济: 国民收入和经济发展,1933——1939》,1965年普林斯顿版;罗斯基:《战前的中国经济增长》,1989年伯克利和洛杉矶版。 [9] 吴承明:《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内市场》,《历史研究》1984年第2期,第110—121页;徐新吾:《中国自然经济的分解》,载吴承明编:《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中国资本主义》;黄宗智:《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和乡村发展,1350—1988》。 [10] 罗斯基在前引著作中和布兰特在《商品化与农业发展:华中与华东19世纪70年代—20世纪30年代》(1989年纽约版)中,试图修正刘大中和叶孔嘉(前引著作)以及帕金斯(前引著作)的广泛为人们接受的估计,认为本世纪30年代前的几十年中乡村有显著的发展,我在最近的书中(上引著作,第137—143页),详细讨论了罗斯基的论据,在此不加赘述,周锡瑞在他的评述中也讨论了布兰特的论据。目前没有理由否定刘大中、叶孔嘉和帕金斯原先的估计,即生产的增长仅勉强赶上人口的扩展。罗斯基声称在1914/18至1931/36年间的近20年中,人均产出每年增长0.5%至0.8%(前引著作第281、329页)。即使如此,全期间累计增长不过15%至16%,这样的幅度不足以改变小农生产仅处糊口水平的整体状况。这样规模的变化也很容易用过密化来解释:通过每年投入更多的工作日来增加年产出和年收入,但同时实际生产率和单位工作日收益却在缩减。从乡村发展的观点来看,重要的年代是本世纪80年代(见后面的讨论),在只及罗斯基提及的一半时间中(10年)却有了15—16倍于罗斯基的增长速度。那样幅度的变化正好说明了两种现象的不同:一是通过资本化(即增加单位劳动力的投资)而来的劳动生产率的发展,另一是通过密集化而来的过密性增长。 [11] 迈尔斯:《中国小农经济:河北与山东的农业发展,1800—1949》,1979年坎布里奇版;罗斯基:《战前的中国经济增长》;布兰特,前引著作。 [12] 甚至在吴承明编的《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中国资本主义》中也含蓄地保留了这一论点。 [13] 侯继明:《外国投资和中国经济发展,1840——1937》,1965年坎布里奇版:艾尔温,前引著作;邓伯格,前引著作。 [14] 即“involution”。拙作《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中文版1986年)译为“内卷化”,现改用“过密化”。 [15] 为把我的过密化区别于过去的马尔萨斯的论点,我应指出我的分析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博塞拉普1965年的《农业增长条件:人口压力下农村变化的经济学》(芝加哥版)。博塞拉普把马尔萨斯的观点颠倒过来:马尔萨斯把食物生产看成是独立因素,在人口压力下供不应求;而博塞拉普则把人口看作独立因素,推动食物生产。博塞拉普认为人口增长推动了种植业的密集化,尤其是通过提高种植频度,由25年一熟的林木火种制到5年一熟的灌木火种制,到一年一熟和一年数熟制。我在博塞拉普的框架上增加了这样的概念:在固定的技术条件下劳动密集化的过程是有极限的。长江三角洲在南宋时已接近其极限。在明清时期出现的主要是过密化,劳动边际报酬的递减,而不是收入与劳动投入同步增长的单线的密集化。我还增加了这样的概念;与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商品化农业生产是过密化的一种形式。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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