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如金融、教育、社交等;积聚能够促进竞争,使企业和个人都能够保持足够的活力。上述这些因素只有在相当大规模的城市才能表现出其突出作用,越是在大城市,其作用越明显。 工业化、城市化和农村劳动力转移之间是良性互动关系。美国城市经济学家Jane Jacobs有一个著名的观点,就是现有城市,然后才有农村的发展(Cites first—Rural development later),意思是说当城市工业的发展提供真正能够为农业提供高效的农业机械、便利的交通和通讯手段、化肥和农药、食品保鲜设备、优良的种子等之后,才会有震中的农业革命,农业生产效率才会有本质的提高。而农业的充分发展,又为城市和工业提供了大量的劳动力资源,从而为城市和工业的扩张提供了驱动力。这样,农业发展、工业化、城市化和劳动力流动诸要素之间出现了良性互动力。美国农业人口向城市的转移大约经历了150年的时间,这一历程与工业化、城市化和农业现代化是同步进行的。美国工业革命是在19世纪初从东北部开始的,伴随着工业革命,农村人口开始向工业较为发达的城市转移。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是美国农村劳动力转移最快的时期,也是城市化初步实现的时期。二战结束后,美国经济高速增长,也带来了农业人口的直线下降,到60年代末,农业人口占全国人口的比重下降到了5%,而当时城市人口比重达到了73%。从一百多年来美国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轨迹可以清楚地看出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工业化、城市化之间的同步性。 (三)当心“拉美陷阱” 一个区域的城市化进程使这个区域现代化程度的标志。我国要实现现代化,走工业化、信息化道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必须使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市转移。同时农村劳动力转移也是建设现代农业、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我们应注重城市化建设。 另外我们也应该看到,一般来讲,城市化是伴随着工业化而产生的现象,工业化与城市化是一种共生现象,工业化带动了城市化,城市化反过来又促进了工业化,城市化的程度在正常情况下是和工业化的程度相适应的,工业化水平越高,城市化水平也就越高。以1925年的世界人口状况威力发展中国家的城市人口只占总人口的9.3%,发达国家城市人口则占总人口的40%左右。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出现了新的情况:许多发展中国家城市化的程度开始与工业化的程度相脱离,出现了城市化水平超越工业化的超前发展趋势。1980年拉丁美洲的城市化程度为64.67%,东亚(不包括日本和中国)为58.85%。乌拉圭、阿根廷和智利甚至达到了80%以上,超过了美国(73%)、法国(78%)和日本(78%)。特别是出现了大城市、超大城市的超前发展,人口高度集中的趋势。1983年墨西哥首都墨西哥城和阿根廷首都布宜诺斯艾利斯的人口都达到了全国人口的35%。城市的超高速发展是这些发展中国家本来就比较落后的基础设施、交通运输、卫生、教育、社会福利等各个方面的不足更加突出,难以适应,社会问题更加严重①。 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不是单纯追求经济增长,更不是单纯追求GDP的增长,而是在经济发展基础上实现社会全面进步,增进全体人民的福利。我们在工业化、城市化过程中一定要从实际出发,结合我国国情,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注重农村劳动力转移,还要关心转移后的人员的收入和生活状况问题,防止落入“拉美陷阱”里去。比如巴西,2002年人均GDP超过了3000美元,城市化率达到82%,但贫困人口却占到国民人口总数的34%。一边是现代化、城市化,一边却产生了那么多穷人;有增长、无发展,大多数人享受不到现代化的成果,这就是人们常提到的“拉美陷阱” ①。 (四)人口流动不等于劳动力转移 流动与转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流动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和临时性,转移具有目的性和长期性。农村人口流动不等于农村劳动力转移,它只是劳动力转移的必要条件,只有当排除了农村人口流动的反复性,使其行为固化后,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农村劳动力转移。 三、农村劳动力转移面临的困境 虽然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追求,农村劳动力由向城市及非农产业转移的意愿,但受各种因素的影响,大量农民仍局限在农村中谋业,当前导致农村劳动力转移困难的因素主要有: (一)农村劳动力自身的原因。与城市居民相比,农民受教育程度总体上偏低,从而导致大部分农民整体素质不高,受农民自身素质和适应能力的制约,大批转移出去的劳动力只适合从事以体力为主、技能较低的传统工作,从而制约了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 (二)目前城市经济状况难于满足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要求。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必须以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为前提,而能够保证劳动生产率持续稳定提高的条件是加快工业化进程,提高城市化水平。而我国目前工业化出于起步阶段,城市化水平还比较低,不能满足大规模农村劳动力转移的要求。 (三)农民务工受到不公平对待,其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吃、住条件普遍很差,“非碘”以后一些地方有所改善,但务工农民担心“羊毛出在羊身上”,雇主会克扣他们的工资;务工农民的时间长、劳动强度大,有的是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条件下进行具有高危、剧毒性的工作。河南对本省外出务工农民的生活状况的调查表明,工厂不设职工食堂的占21.4%,不设澡堂的占39.7%,不设医疗室的占76.8%,无娱乐设施的占83.2%,不予职工提供宿舍的占17.7%。进城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这主要表现在:第一,拖欠、克扣工资现象比较普遍;第二,不能与城里人同工同酬;第三,延长劳动时间,一般工作都在10~12小时,有的甚至超过15个小时;第四,企业劳动环境差,安全生产得不到保① 四、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对策、建议 中国几十年来城市发展一直处于被压抑的状态,可以认为已经蓄积了相当大的能量,一旦各种限制性因素被消除,城市化和农村劳动力转移都会爆发式地向前推进。 (一)优化农村人力资源开发 增加农村的教育投资,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科技文化素质。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关键在于教育发展的态势,应加大农村教育的投资力度,大力发展农村的教育事业。首先要加强农村的基础教育,提高农村后备劳动力资源的文化素质,消除文盲和半文盲现象。建立健全多元的基础教育办学模式多渠道筹集教育资金,不断改善基础教育的办学条件和提高农村教师待遇,更新教育思想,转变教育观念,加快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的转变。其次,加强对农村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市场和企业的需求,按照不同行业、不同工种对从业人员的基本技能的要求,安排培训内容,实行定向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适用性。要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鼓励各类教育培训机构、用人单位开展对农民的职业技能培训。使农村职业技术教育成为深受农村及受教育者本人欢迎的教育模式,为农村经济培养出大批留得住、用得上的实用性人才,也有利于农村劳动力的更快转移。 (二)政府在农村劳动力转移中应扮演合理的角色 虽然西方发达国家都是市场经济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完全是市场机制运作的结果,是工业化、城市化和农村发展的必要条件,符合历史发展必然规律,因而政府往往在有意无意中顺应这种历史潮流。政府在农村劳动力转移过程中的作用可以分为两种,一是清除各种劳动力转移障碍,二是采取措施促进转移。这对我国政府在农村劳动力转移问题上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1)善相关的政策法规。继续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控制农村人口增长率,缩小未来农村人力资源的供应量;改革现行的户籍制度,为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流动、转移提供政策保护;落实扶持乡镇企业的优惠政策,为非农化提供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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