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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未来发展范式的转换与执政党的第三次创业——兼论改革范式的破产      ★★★ 【字体: 】  
中国未来发展范式的转换与执政党的第三次创业——兼论改革范式的破产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10-07-05 18:45:02   点击数:[]    

动必须遵守一定的法治准则,而且其对执政目标的追求只能从属于其宪法性承诺-追求民族国家的现代化,也就是说,执政党对执政目标的追求本身并不具有终极的价值意义,这种追求只有放到民族国家现代化的事业中才会获得价值支撑。

  其次,执政党的治理思路要发生根本性的改变。执政党以前的治国思路似乎是,由他们作为先进阶层来带领处于落后状态的人民实现现代化。不客气地讲,这种治国思路在新的转型范式下将不再有任何意义。执政集团应该体认到,在社会分殊日益多样化而公民的权利意识逐渐高涨的今日,公民们势将成为国家现代化建设的主导性力量之一。正所谓时移事易,在变化了的局势下,执政党及其所领导的国家机构必须调整其与公民社会的关系,尊重公民们自主性地运用其权利的活动。质言之,前者要学会以法治意义上的平等态度对待后者,彻底颠覆以前领导与被领导的“父权式”关系。

  再次,执政党要适应其控制范围日益缩小的现实,并改变其执政办法。在新的发展范式下,执政党对国家的控制范围将大大缩小,其活动范围将主要集中于保卫国家安全(国防和外交)、建设法治秩序、维持社会安定、实施宏观经济调控(财政和金融)和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教育和卫生)等方面。以前由国家机构所从事的经营性经济活动将完全交由私人企业和个人(参看上面的相关论述)。这些活动都具有非常强的专业化特征,也因此需要具有很强的专业技能的人才来从事。这在客观上要求执政党重新梳理和配备自己的执政人才队伍,更多地引进技术官僚型人才,淡化他们专业事务的政治色彩。同时,执政党可以通过赢得地方选举的方式参与地方自治和基层政治单位(县和市)的治理。这样,执政党就必须砍掉已经形成尾大不掉之势的庞大的基层官僚队伍,并吸纳能尊重和代表民意的新人选来助其实现对基层公共生活的参与。

  全面转型范式对执政党提出的上述变革要求无疑是对其的巨大挑战。不过,从执政党的发展历程来看,因应这种挑战也将会为执政党提供“第三次创业”的巨大历史机遇。(注:以笔者看来,执政党的“第一次创业”为毛泽东先生的革命建国,“第二次创业”为邓小平先生的改革开放,全面转型则理所当然地被视为“第三次创业”)。

  古谚云:事不过三。所以,笔者将执政党的这次创业看作是关系其兴衰成败的决战性事业。鉴于此,现在来简单回顾一下执政党前两次创业不遂的历史经验可能就有着非常重大的历史借镜意义。实际上,执政党的前两次创业也都是与民众签订和履行隐形契约的过程-即执政党以对实现中国现代化的承诺换取民众对其的道义和政治支持。不幸的是,前两次创业都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毛的“建设新中国”的事业最终彻底失败了,而邓的改革范式也已经破产。正如上面所分析的那样,这两次创业不成功的根源正是在于中国这个政治共同体一直没有能够确立实现隐形契约目标的宪政机制。

  正所谓:往事不可追,来者犹可为。执政党前两次创业不遂的经验教训告诉我们,执政党新的创业历程一定要以遵循宪政规则为起始点,也就是一定要从落实民众的宪法权利来开始这次创业。值得注意的是,执政党通过其控制的媒体曾在2005年提出,今后二十年是中国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笔者还注意到,过去一段时间,“战略机遇期”这样的提法成了很多中国官员的新的“口头禅”。)笔者认同这样的一个战略机遇期,但这是一个从改革模式升华到全面转型范式的机遇期,而不是简单的继续改革的机遇期。在这个战略机遇期的开始阶段,我们期待,公民的宪法性权利(尤其是言论和出版自由)能够得到切实的保障。

  同样地,这样的战略机遇期也不是执政党所独享的,它也为一般民众全面建设公民社会提供了巨大的空间和可能。

  2、 公民社会的建设

  笔者在前面论述了改革范式走向破产的过程,但这并不意味着改革范式没有其阶段性成效。相反,从客观效果上讲,改革范式极大地促进了中国社会的全面发展,将中国朝向实现现代化的目标着实推进了一大步。无论是从国民生产总值的总量、人均收入、以及一般民众的生活水平看,进步都是非常明显的。

  伴随着中国经济的长足发展,公民社会在中国获得前所未有的成长机会,同时公民的人身自由度和权利空间也大大地扩展了。首先,民众的受教育水平普遍提高了,他们逐渐接受和拥抱诸如自由、人权、民主和法治等现代观念,社会总体的宽容度也在增大。其次,个人自主领域空间扩大,私人企业、外资企业和自由职业的发展为民众摆脱国家的经济控制提供了可能,不断壮大的中产阶层和企业家阶层成为一群有自主思考和行动能力的社会力量。第三,在政府控制力逐渐削弱的同时,公民们通过非政府组织或其他组织形式开展的活动不断蔓延扩大,在环保、疾病控制、教育援助和社区建设等方面开始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第四,在乡村自治和基层人民代表选举中涌现出一大批草根参选人群,虽然到目前为止,他们遭到了普遍的压制和打击,但他们作为有潜力的地方政治和社会精英必将在中国社会转型中起到愈来愈重要的作用。第五,在近几年的公民维权运动的推动下,维权律师队伍和志愿者群体迅速壮大,维权浪潮此伏彼起,民间维权意识也随之水涨船高。

  值得强调指出的是,公民社会的上述发展是在改革范式下的逼仄空间中获得的。在新的全面转型范式下,由于公民的宪法性权利得到保障,公民社会的发展将获得极强的推动力。经济和社会领域自主权的扩大以及政治参与环境的改善将使中国民众获得尽情发挥聪明才智的广阔舞台。

  笔者设想,公民社会将在以下这些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1)经济领域:个人和自由企业将成为微观经营领域的主宰,他们因而成为推动中国经济发展的主力军。

  (2)社会领域:民间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将获得法治保障,其覆盖面和
影响力将进一步扩大。众多的公民们不再是被动的命运承担者,而成为积极的社会建设力量。

  (3)政治领域:乡村和城市基层单位实现普遍自治,公民们将获得完整的自我治理和建设能力。同时,热心公共事务的活动人士可以通过参与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参与国家和社会的治理。

  (4)思想文化领域:媒体将成为自由传播思想和观念的中介;而作为社团组织的大学和学会将获得独立地位,并实行自治。知识分子则通过负责任的言论和思想辩难,推进中国的全面转型过程。

  从长远来看,公民社会的建设是比执政党第三次创业更为艰难的事业,它要求每一位公民积极和持久的参与。在中国这样一个后发转型国家,只有群策群力,中国的现代化目标才能最终实现。

  五、结语

  在有关中国未来发展之路的讨论众说纷纭之际,笔者认为,相关的讨论必须要有一个共同的基础,否则难免形成鸡同鸭讲的混杂局面。在利益格局多样化的社会现实中,这一共同的基础其实就是大多数人的共同追求和愿景。在笔者看来,以均富和民主为核心诉求的民族国家现代化正是这样的共同追求和愿景。如果没有了共同的愿景,就象航行在茫茫大海上的船舶没有了最终的目的地,即使船上的人为行程吵翻了天,所有的辩论也将是毫无意义的,根本就没法形成一个为大多数人所接受的航行计划。笔者深信,只有以实现上述愿景为归依的国家发展战略和范式才能再次赢得广泛的共识。

  先贤孔老夫子曾告诫国人:必也正名乎!在攸关国家发展战略的重大问题上,任何一种执政势力或集团所提议或采用的方略、对策和方案必须要师出有名,因此,重新提出以均富和民主为核心诉求的现代化目标也可以被看作是一个“正名”的举措。

  可以说,“正名”也是本文的内在主线。坦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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