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形式上)的宪法性契约安排,民众在认可执政者执政合法性的同时,却没有相应的宪法性安排以保证执政者会履行其在改革范式下的义务,也即实现以均富和民主为核心内容的国家现代化目标。因此,执政者与民众最初在改革范式中所达成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缺乏国家层面的法治性保障,也因而是脆弱的。在现实生活中,这种缺乏宪法性保障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往往就会演变成赤裸裸的压迫性关系。在这样的情况下,民众对这种关系的合理性就会提出质疑,从而影响到他们对执政集团执政合法性的认同。
其次,由于改革范式的推行凭借的是自上而下的官僚体系,在缺乏法治的时代条件下,官僚体系在改革事业中的权力便不会受到限制,民众的权利和自由也相应地就没有保障。当他们之间出现利益冲突时,这样的权力格局往往只会牺牲一般民众的利益,而保护执政集团的利益。邓小平先生“试”和“闯”的哲学就变成了大大小小官僚们“偷”和“抢”的实际行动。随着时间的累积,这种一面倒式的利益分配关系就会彻底瓦解民众对改革的道义性支持。不过,最高执政者(也就是改革范式最初的创意者和实施者)当初所设想的机会性目标就会落空,因为这种严重失衡的利益分配关系无法使整个执政集团获得治理绩效上的合法性。
综而言之,由于缺少了宪政意义上的法治安排,改革范式在两个方面都走入死胡同:在总的国家发展目标方面,全民大目标(以均富和民主为核心的现代化)和官方小目标(继续执政)之间的矛盾逐渐激化;这种矛盾实实在在地体现在民众和官僚集团在利益、权利和权力分配上的严重不对称状态。而这种矛盾发展的最终结果必然是使双方陷入一种“双输”的格局。这样,作为国家发展战略的改革范式自然而然就会遭遇道义和政治上的双重危机。
二、改革范式内在冲突的发展及其最后的破产——一种经验性的考察
上一节主要是从国家发展战略理论的角度对中国改革范式做了一些总体评价,本节将继续延用上文中的理论分析架构,着重从历史经验的维度考察改革范式内在冲突的演变历程,并说明为何这一模式现在已经彻底的不合时宜。
根据上面的分析,笔者认为,从1970年代末期到目前为止的二十多年的所谓中国改革时期大体上可以分为三个阶段:(1)从1970年代末到1980年代末:改革范式的美好时光;(2)从1990年代初到1990年代末:改革范式的裂解时期;以及(3)从1990年代末至今:改革范式走向破产的时期。
1、 从1970年代末到1980年代末-改革范式的美好时光
之所以称这一时期为改革范式的美好时光,是因为在这一阶段,就改革范式本身来说,其道义正当性和政治正确性基本上是合拍的。众所周知的是,中国改革运动最初的催生因素来自于民间。1976年的45运动显示人民已经厌倦了政治上受压迫和经济上受管制的生存状态,该次运动中发出的变革呼吁可以被看作是中国二十世纪下半期改革运动的先声。随后,在经济生活领域,安徽小岗村的农民主动大胆地推行起“大包干”改革,而在政治生活领域,以北京为代表的大城市展开了轰轰烈烈的“民主墙”运动。可以说,“大包干”运动和“民主墙”运动都是具有历史里程碑意义的事件。因为它们代表着中国民众想要实现以共同富裕(也即均富)和民主为核心内容的现代化的自发要求和冲动,它们也就为中国改革范式的适时出现奠定下坚实的民意和道义基础。
恰在此时,以邓小平先生为代表的改革派执政精英在经历了文革的波折后逐渐开始“咸鱼翻身”。此时的他们一方面急于通过采取让“人民当家作主”和实现“共同富裕”的措施来巩固他们自身的政治地位以及执政党整体的统治地位,另一方面也真心希望中国能最终实现他们最初所献身的理想。民众对此也有相对大的认可度。于是,以邓小平先生为代表的改革派执政精英受到民众的广泛拥护和支持,常言道:水涨船高。在经历了文革后的统治危机之后,执政党统治地位的合法性也借此再次获得民众的普遍默认,这反过来使改革成为执政党内部具有政治正确性的主张。
这样,我们可以认为,执政的改革派精英与民众之间暂时性地形成一种良性的互动。但是,这种互动是非常不稳定的。可以说,民主墙运动的被镇压就已经初步显示出这种改革范式本身潜在的危机因子。这其中的深刻原因就在于,一般民众(包括知识分子)和改革派执政者未能在改革范式既具有完整的道义正当性又拥有政治正确性的关键时刻将其法治化为一种宪法性安排。这样就带来了两种严重的后果,首先,在改革范式的支持者之间很可能就会因为各自对目标以及自身权力/权利边界理解上的偏差而出现深刻的分歧,其次,由于缺乏国家根本大法的凭藉,反改革集团很容易就能通过一般的政治性操作否决具体的改革措施乃至改革目标。民主墙运动的危机可以说就是上述第一种后果的具体呈现。
由于执政的改革派精英在政治上的绝对优势,以及改革很快显示出的改善物质生活和扩张个人自由方面的积极效用,民主墙危机并没有造成广泛的政治和社会危机。但是,当政者在这次危机之后并没有意识到改革范式本身所潜在的危机因子,当然也就没有及时采取法治化办法以预防和化解下一次的危机。结果,改革范式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如“官倒”、“脑体倒挂”以及通货膨胀)使得上述两种后果严重恶化起来:一方面,作为改革范式拥护者的普通民众没有从改革事业的成功中平等地获得收益,而作为改革范式支持者的部分官僚集团开始利用其不受法律约束的权力谋求个人利益,这种新的发展恶化了改革范式的道义支持基础,形成了改革集团内部的张力,同时这种张力却没法依靠宪政制度在体制内部化解;另一方面,改革中的种种问题为反改革集团提供了攻击改革范式的种种借口,他们得以在没有宪法依据的非常规政治活动中实施翻云覆雨的手段。这两种后果在1989年的全面的政治和社会危机中得到最集中和最戏剧化的反映,民主和法治当然也就没有成为解决当时危机的原则(最能说明问题的是,当时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紧急会议都开不成)。相应地,1989年的危机也表明,在没有宪政意义上的法治化制度安排的条件下,国家主导下的改革范式终归是难以持续的,它的美好时光已经结束了。
2 1990年代初到1990年代末-改革范式的裂解时期
中国改革事业在经历了1980年代的狂飙突进岁月以后,因1989年的危机而陷入低潮期或者说是倒退期。在改革范式气息奄奄之际,作为执政党改革事业指标性人物的邓小平先生出于其对个人历史地位、执政党执政地位以及民众一般福利的考虑,于1992年初毅然以南巡的方式再次为改革范式注入活力。
当然,改革在二次出发时具有了完全不同于上述第一阶段的特点。首先,改革范式的明确目标已经缩小为实现“均富”——共同富裕的理想,而舍弃了以前的政治现代化内容。从1989年后广东等省的实际情况看,改革范式至少符合民众追求富裕的目标,所以笔者认为,不管邓先生当时的动机如何,那时的民众中还残存着对改革(哪怕是不完整的改革)的期盼。当然,很多人也认为,邓先生的改革将不可避免地会使中国面临政治现代化的问题,正所谓殊途同归。基于上述的分析,笔者认为,尽管发生了1989年的惨剧,改革范式在民众中依然有其残存的道义感召力。其次,改革范式的国家主导型特征以及相应的执政党的政治方略进一步强化。就前一点来说,它主要表现在民间对改革事业的推动已经完全降低到次要的地位,改革的启动和实施需要完全凭借象邓小平这样的政治强人以及广东等省的具有实用主义倾向的官员们,民众基本上成了改革的被动接受者。就后一点来说,执政党这时开始强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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