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论文由5var5VAR论文频道为您收集整理,5VAR论文频道http://paper.5var.com将为您整理更多优秀的免费论文,谢谢您的支持]中国的经济结构与国际“典型道路”
80年代初,世界银行的一些专家来中国考察结构问题时,曾拿出一个多国模型来作为参照系,这使中国的经济工作者大开眼界。所谓多国模型就是由发展经济学家钱纳里与赛尔奎因以世界上几十个国家的历史数据为样本,所作出的一整套回归指标,它标明着一个国家在各个人均收入水平上的结构参数。尽管每一个国家都与这个“标定的增长结构”有一定差异,但与这一级指标体系相接近的区域被人们称之为发展的“典型道路”。
中国的结构与“典型道路”对比之后,当时令我们大为吃惊:中国的工业比重远高远于典型道路,甚至高于样本中的所有国家,包括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于是有人开始谈论中国是“非典型国家”,走的是“非典型道路”。换言之,世界大多数国家所走过的工业化道路对我们并不适用,中国的发展道路与它们没有可比性。如第三产业比重,中国就比国际平均水平低得多。然而,认为中国可走一条非典型道路的人恰恰以为这是中国应保留的特色。
许多中国的经济学者是相信“典型道路”的科学魅力的。十几年过去,我们可以确切地看到,改革开放以后的中国在大踏步地迈向“典型道路”。例如,按照世界银行的口径,中国的第三产业在GDP中的比重已从1980年的21%,提高到1994年的32%,农业的比重则由1980年的30%,降到1994年的21%,与“标定的增长结构”的差异缩小了。
但是,从严格的意义上说,中国还未真正迈入“典型道路”的区间。根据世界银行最新的《世界发展报告(1996)》,中国工业占GDP的比重仍高达47%,仅比1980年下降了两个百分点,目前几乎仍高居世界第一(除两、三个海湾国家和个别独联体国家)。低收入的发展中国家(低于人均720美元),工业比重平均为32%,如果除去其中的中国(人均530美元)和印度(人均320美元),低收入国家的工业比重仅为21%,中等收入国家(人均770-8260美元)工业比重为36%。很显然,我们的工业摊子过大,高于正常值。再看投资占GDP的比重:中国1994年为42%,也大大高于低收入国家的30%,中等收入国家的26%。我们的工业占用的资源太大,投资效益大低,仍未摆脱外延型扩大再生产的发展路子。目前,我们自己已发现中国经济重复建设严重,各地结构雷同,企业效益低下,中央已下大决心要调整经济结构,这也印证了“典型道路”坐标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古人曾说:“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我们现在还可以试添一句,“以洋为镜,可以知结构”。我们应当重视国际发展的经验,加强国际结构变化的对比研究,自觉、主动、先导性地引导我国的经济结构变化,使我们进一步从“典型道路”中得到启迪。
国有企业在中国经济中的功能
目前不少人认为经济结构调整、企业资本重组就是抓住那些盈利企业,放开那些亏损企业,这样就彻底改变了国有资本的结构。这其实是一种错误的看法。
我们是应当对国有企业实行资产重组,优化其资本结构,但目前是否盈利不应是衡量国有企业的唯一标准,还要看它是否发挥了功能。盈利并不是国企的唯一目标,换言之,我们搞国有企业并不仅仅是因为盈利,否则其他所有制的企业亦可盈利,有什么必要搞国有企业呢?
应当看到,国有企业在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是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功能的。首先,国企对中国当前和未来的经济发展起着基础支撑的功能。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要有自己完整的工业体系,基础设施与上游工业的低价产出对整个经济的刺激作用和国际竞争力的加强都是十分明显的。其次,是国企对国民经济的先导作用。在国民经济中存在着这样的一些部门,它们具有很高的科技含量,并能带动整个经济的科技水平和竞争力,而这些部门往往在成长阶段需要大量的投入,并且回报周期长、风险大。国企在此方面责无旁贷。第三,国企在中国还要发挥产业组织的功能。中国不像发达国家,产业组织不够发达,即便是我国的台湾地区,市场经济已经有了相当的规模,大企业的比重在国际上也是低的。现代市场经济呼唤大企业,否则在国际竞争中就处于不利地位。国企凭借着它的优势,可以克服中国民营企业组织规模偏小的弱点。第四,某些公共工程、福利部门和某些自然垄断部门。这些部门或产出的公共产品,不易收费,或不易盈利,或可以凭借垄断地位无限涨价。对此,政府需要用国企来解决社会公平问题。最后,国企还发挥着国家财政税赋主要来源的功能。目前国企上交的税收还占着全社会税收2/3的比重。但上交利润已是逐年下降,数额较小了。即便是税赋来源的这一功能以后也会发生变化,因为国企产值占全社会比重仅为1/3,而税收占全社会2/3比重。这是一种不合理的不能长久的比例关系,说明国企负担过重,税收结构滞后于经济发展。因此,从长远看,国企的前三项功能是更重要的。
既然国企在我国的市场经济中是有独特功能的,那么我们衡量国企是否搞好,就要看它们是否发挥好了自己的功能,而不仅看它们是否盈利。当然,非盈利或低利的国企也有一个如何提高效率的问题。有些企业由于功能所决定,恰恰不能有多少盈利,正是它的低利,保证了整个经济的高效高利。像这样的企业,国家当然不能放掉。而反之,有些企业确实盈利,但它完全不能发挥国企的功能,也就是说,它的其他所有制同行与它没有任何区别。那么,国家仍然不应抓,要通过各种形式放开、改制。
市场应对我国的资源配置发挥基础作用,价格--利润机制应成为企业的基本动力结构,但这并不是我国经济政策和战略的全部。否则,我们就无法理解日本乃至东亚的“政府参与型市场经济”,就无法理解欧洲国家颇为可观的国有经济。要看到,我们毕竟不是生活在18世纪亚当·斯密所处的时代。如果说在计划经济全盛时期,孙冶方提出“企业要利润挂帅”是需要学者的勇气的话,那么,在人们对市场还有某种浪漫情绪的今天,我们也应有勇气不把利润指标作为判断国有企业好坏的唯一标尺。
诸侯经济是结构调整的最大障碍
反对重复建设,强调全国一盘棋并不始于今日。几十年来对重复建设的讨伐不绝于耳,近年来中央关于制止重复建设更是三令五申。但各地的重复投资、重复引进、重复上项目屡禁不止。在各地制定的远景规划中,有22个省市将汽车作为支柱产业,电子、机械、化工、冶金也被大多数的省市列为重点部门。
是各地不知道中央的精神吗?是人们不知重复建设的危害吗?抑或仅仅是项目设计时的信息迟滞?都不是,重复建设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痼疾,自然有着它深层的原因,那就是“诸侯经济”格局。
多年来,地方政府成为经济运行中极其活跃的利益主体,特别是在投资、上项目方面,它们成为了比企业还重要的角色,有时看起来是企业的搞投资、上项目,其实也是被地方政府所命令的,因为大多数国有企业(90%以上)都是隶属于地方政府的。而着眼于本地区的经济利益,寻求本地区的产业结构布局的完整是地方的天然倾向。只要一天地方政府还是投资、上项目的主要决策者,中国的重复建设、结构雷同就不会消失。另外,一些行业性的部门在投资时也会过分追求部门利益,致使经济效益低下,低水平重复,它们与地方政府在封闭割据方面有异曲同工之妙。要想根治中国目前的结构病,不改变这种运行的主体格局是不行的。
重塑利益主体格局的首要任务就是将大企业从地方政府和专业部门的条块束缚中解脱出来,真正做到政企分开。国家对大企业的关系应主要体现投资人的权责,属地和部门的行政隶属关系应尽快弱化,以求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国家在搞跨省市的大企业集团时,要进行正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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