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类型企业的顺利推广,2004年颁布《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规定了企业年金基金管理的信托模式,对企业年金基金的资产组合做了具体限制,规定了严格的信息披露制度等 。为促进企业年金制度的良性运行、预防和制止国有资产流失,并借以推进年金制度在社会全行业的广泛拓展,还有必要采取一系列相应的政策措施: 第一,要营造良好的配套环境。 加强法制建设,建立完善的多层次法律体系来弥补单个 法律监管的不足。企业年金涉及到多个包括社保、信托、证券、基金、审计、监察等等多个领域,《信托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可能在某一问题的规定有重合或遗漏之处,需要建立多层次的法律体系来弥补单个法律对监管的真空和不足 。制定税收优惠政策,可以借鉴如EET/TEE等征税模式;在缴纳企业年金时如何进行减税、免税和延税,是影响企业和职工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重要因素。按照2000年的规定,企业缴费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可从成本中列支,并且仅限于试点地区。而面对逐步扩大的企业年金市场,如何在从税收政策上给予支持,在现行的管理办法中还没有明确体现。尽管从税收方面对企业年金给予优惠能够促进企业年金的发展,但是具体的税收环节、优惠比例以及限制条件都必须有明确的规定,防止一些垄断型的国有企业借机会大幅度增加员工福利,也防止高收入者与低收入者的差距继续拉大,原因在于大部分的年金缴费与员工的工资收入成比例。改善投资环境,健全资本市场;营造良好的市场供求环境,以免经济效益不好的企业包袱过重。 第二,降低企业管理者的剩余索取权偏好,努力使剩余索取权内化,克服“道德风险”和管理者短期化行为;将监督权和剩余索取权结合,靠外在竞争力和内在的合作利益有机结合,做到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主要为纳税关系,彻底割断“父爱主义”对企业的影响。 第三,制定合理的年金设计方案,完善职工薪酬结构,在公平基础上体现效率,防止年金向高收入阶层倾斜。 第四,完善资本市场,实行年金基金的社会化运营,并与公务员职业年金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1. 巴曙松,陈湘永,陈华良,贾蓓:《企业年金与基金、信托管理制度比较研究》,国研网,2004年10月26日 2. 白冰:《中国建立企业年金的微观基础及其政策探讨》人大硕士论文,2003年 3. 曹钢:《产权经济学新论-产权效用、形式、配置》,经济科学出版社,2001年。 4. 刘俊延:《对我国企业年金现状的思考》,《管理科学文摘》,2004年3期 5. 唐昌凯:《我国企业年金发展中的税收优惠问题研究》,人大硕士论文,2003年 6. 王俊:《发展我国企业年金问题研究》,《商业研究》,2004年11期 7. 王贞琼:《中外企业年金制度的比较及启示》,《江汉论坛》2004年5期。 8. 张军:《现代产权经济学》,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 9. 朱俊生:《建立规范的企业年金制度》,《中国保险》2004年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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