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论文由上帝论文网为您收集整理,上帝论文网http://paper.5var.com将为您整理更多优秀的免费论文,谢谢您的支持] 在这篇文章里,我并不打算写一份关于经济分析“方法论”的洋洋洒洒的文献综述,目前关于方法论的书籍和文章可以说是汗牛充栋。做方法论的梳理文章虽然有意义,却可能对自己进行经济分析无太大指导。在我看来,真正有意义的是,我们要在自己能够理解的诸多方法中寻找一种或者几种的结合来指导自己进行经济分析。但是这种可能片面的选择前提是要对某种方法有着足够的信心。当然,方法论是历史的,并随着时间,尤其是个人对世界认识的变化而变化。因此,我也并不期望自己能够写出指导自己终生的方法论文章。但是,我却坚持其至少应该在一段时间内具有这种指导作用。 方法论无“定法”的最好证明是科学哲学的历史。曾经,大家认为以数学为代表的理性主义的方法是最有效的。可是正如我们所亲历的历史表明的那样,这种理性主义的方法不过是诸多方法中的一种,并且其地位也并不不可撼动。经验主义的方法是对理性主义方法最强有力的挑战。也许对所有诸如方法论这样的关于认识论的问题更加透彻,更加具有怀疑精神的判断可以这样表述:我们对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所具有的所有知识以及我们所探讨出来的获取知识的方法,不过是我们的心灵在面对我们所生活的这个世界时形成的一种观念,这种观念的形成基于心理原则,具有极大的主观性。从这个角度上说,没有什么是不能够怀疑的。一种基于经验之上的经验主义哲学对我们所生活的世界的本质持不可知的态度。因此,别人论述的方法不见得适合你自己利用它去认识未知的世界。我接受这种对于世界的态度以及在此指导下的对于知识以及获取知识的途径的看法,对这种理念的接受也促使我时刻都想把这种哲学原则应用于我的职业领域——经济学中。这篇文章是一个尝试。 我首先在第一部分比较概括地介绍经验主义哲学关于人类知性问题的基本原则,主要是休谟的洞见。在第二部分,我把这种原则结合进经济学研究中。我丝毫不想隐瞒我第一次读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一卷时所感受到的兴奋。我想把这种兴奋加以分解并尽力让读者也有这种感觉。在本文的第三部分,我想在一种可操作层面建立一种经济分析程序,以便在一段时期内指导自己进行经济学研究。也可以说,本文前两个部分是第三部分的哲学之维。 一、经验主义哲学原则 开经验主义哲学先河的哲学家,据现在某些哲学史家的著作所述,是培根、洛克等人,而集大成者是大卫.休谟。这个生于苏格兰的哲学家在他还在世的时候就被誉为是“英国最有才智的人之一。 不夸张地说,他对哲学的洞见深刻地改变了我以往对世界的观点。 在他那本不朽的著作《人性论》中,他开篇表明了这样的看法:同研究自然现象的那些学科相比,人性科学是更基本的,因为一切知识都是由人来获得的,不论是数学还是物理学,脱离了人的认识能力、范围和活动的研究,都难以取得大的进展。一切科学都与人的科学有关,任何重要问题的解决关键,都包括在人的科学中间 ;人性科学是一切科学唯一稳固的基础 。在其哲学中,休谟系统地建立了关于人的科学,系统地发展了经验主义哲学的基本原则。其中关于人类知性品质的研究是其最优异的贡献,他论述的关于知识及其获得方法正是一切科学的稳固基础。 归纳起来,在那本大部头的哲学著作《人性论》和另外的一本《人类理智研究》中,休谟主要论述了下面的问题。这里,我暂不涉及他在伦理学和美学方面的贡献,而仅仅集中于其对人类知性问题方面的论述。 任何哲学探讨的起点是关于观念的论述。因为观念是构成知识的主要内容,如果说明了观念的起源,也就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知识的起源。休谟将人性科学建立在经验之上, 那么就要说明观念是如何建立在经验之上的。因此,休谟建立了他的人性科学的首要原则:人心中的一切观念,不论是简单的还是复合的,都起源于简单印象 。而印象是如何获得的?印象只有在经历之后才能获得。这样,就把观念建立在了经验之上。经验在某种程度上就是经历。 这个原则说明什么呢?就是说,我们心中产生的一切观念,在某种程度上是我们知识的主要内容,都是来源于简单印象,而这种简单印象的产生是因为经历作用于我们的感官,为我们的感官所精确地复现。休谟举了如下的简单例子:“一个印象最先刺激感官,使我们知觉到冷、热、饥、渴、苦、乐。这个印象在心中留下一个复本,印象停止后,复本依然存在;我们把这个复本称为观念。当苦乐观念回复到心中的时候,它就产生欲望和厌恶、希望和恐惧的新印象,这些新印象又形成了新的观念。” 这就说明了我们的观念,在某种程度上也是我们情感的来源,来源于经验。这种倡导也是经验论者所一致同意的“感觉经验是认识的唯一来源”。 这种说明也告诉我们,在大多数时候,我们的心灵所思维的是存在于心灵中的观念。知识就是这样形成的。这种对于观念起源的探讨实际上承认了在我们的主观之外有客观世界的存在。在这一点上休谟是承认的,只是在这个客观世界本质是什么,以及这个客观世界是否能够真实地为我们的意识所反映上,休谟坚持了不可知的论调。这并不是无关紧要的不可知论者的保守,实际上这说明了我们人类认识能力的局限。比如以前有个叫人捧腹的笑话说,一个中国人在考察了各个国家对于一种能解渴的液体的名称之后感慨说,“咳,只有我们中国人管水叫水”。这虽然是个笑话,但是却说明,我们对客观世界的知识,其实不过都是我们的一种主观意识的反映。甚至在我们极度自信的逻辑问题上,也都深深打上了主观印记。做这样一个假设,如果在开始的时候,我们就把现在所谓的男人定义为女人,而把现在的女人概念定义为男人,在这样的初始定义之后,我们知道,我们的一切结论并不紊乱。我们说男人能够生孩子,这又有什么区别呢?我们并不觉得不可接受。再比如,我们初始上就定义一加一等于三,接着定义下去,我们同样能够得出一套我们信以为真的数学逻辑。 因此在客观世界的本质上,保持一种不可知的观点就不仅是谨慎了,在某种程度上也代表了科学精神——一种怀疑主义的科学精神。既然客观世界在本质上是未知的,那么我们所建立起来的理论就是值得怀疑。我想这也是为什么马克思年轻的时候,以怀疑一切作为自己的座右铭。还有一个更好的证明人类所建立的知识不过是主观意识的一种反映来自于数学领域:非欧几何全面地推倒了欧氏几何建立的上千年来被认为是终极真理的几何原理。 人们对于观念之间关系的探讨是对知识探讨的全部内容。观念之间一种重要关系是因果关系。因果关系也是休谟哲学中最有特色的部分。事实上,近代自然科学不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把发现事物的原因作为一项基本任务,把对事物原因的说明当作科学知识。我们对这个世界的因果观念是我们的知识重心所在。由因果推理所获得的知识构成了人类生活所依赖的绝大部分知识。我们只要稍微想一下各个学科就可以知道:各个学科所探讨的正是一种因果关系。包括经济学。 那么因果关系的本质是什么?如何描述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描述了一种叫做原因的观念和其结果的观念之间的必然关系。也就是说,特定的原因必然会产生特定的结果。为什么会有这种情况?这是一个比较困难的问题。因此,休谟从解决另一个问题入手,他解释因果推理。也就是当一个事件发生后,我们依据因果信念而推断另一个事件的发生。这个过程的本质是怎么样的?和很多哲学家不同,休谟在这种因果推理问题上坚持了经验主义的原则。他问的问题是,我们从观察到的经验现象能否引出合理的因果推理呢? 经过一系列烦琐但是却有洞见的解释之后,休谟提出了如下看法:原因和结果之间的恒常会合是我们观察因果现象时发现的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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