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处,保证改革措施相互衔接、规范操作,促进改革的综合配套、协调推进。二是加强对重点改革、配套改革等重大问题的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改革实施方案。同时,加强对地方和企业改革工作的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三是在总体改革规划和重点改革方案指导下,鼓励和支持地方、部门和基层单位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创造好的经验和做法,并及时加以总结和推广。 注重把改革措施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深化改革要着眼于解决现实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制度创新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把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对于巩固和发展改革成果,建立一整套新的体制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深化改革过程中,各项改革都要着眼于制度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并及时把被实践证明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中国国情、有利于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改革措施上升为法律、法规,把各种成熟的改革成果及时用制度形式确定下来,使社会经济活动转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注重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始终高度重视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是20多年来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一条重要经验,一定要继续坚持。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事情也做不成,已经取得的改革和发展成果也会失掉。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一些深层次矛盾会继续暴露出来,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较多。改革和发展都要坚持积极稳步前进的方针,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与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要注意把握改革的节奏和改革措施的出台时机,妥善处理改革中的各种矛盾,始终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在稳定中推进改革发展,通过改革发展促进社会稳定。对一些重大的改革问题要进行反复论证,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以保证改革方案和措施切实可行,得到广大人民群众和各方面的理解与支持。 我们坚信,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紧紧依靠全国人民奋发进取,我国的各项改革一定能够不断取得新的突破和进展。坚持以改革为各项工作的动力,一定能够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伟大事业从胜利走向更大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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