箕”、“筐”、“笰”、“箙”、“簟”等竹部文字的出现,说明竹在当时日常生活中的使用情况,表明河南及安阳地区的黄河流域当时有竹林资源的分布。从考古发掘资料可知长江流域有竹林的大量分布。四川广汉三星堆文化遗址晚期(属第二期文化,相当于夏商文化)房址发现有用竹作居民建筑材料。江西九江商代文化遗址发现有用竹子作打井的材料。湖北大冶铜绿山商代铜矿遗址发掘有用竹作采矿的工具。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江西文物考古所与德安县博物馆对江西省德安县陈家墩商周遗址联合进行了发掘,清理了8口水井,出土了大量商周时期的石器、陶器、竹编器、木器等。[9] 这些均可佐证,商代长江流域有竹林资源的大面积分布。 1.4 周代的竹林分布 周朝是我国第三个奴隶制王朝。中国的许多方块文字,用会意象形来表示,在那时已形成。方块字中如衣服、帽子、器皿、书籍、家具、运动资料、建筑部分以及乐器等名称,都以“竹”为头,表示这些东西最初都是用竹做成的。由此可以想象到当时竹类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曾起到了何等重要的作用。因此可以推测,在周朝初期气候温暖,可使竹类在黄河流域的陕西地区广泛生长。周代的历史文献对竹资源的记载甚多。《诗•秦风•小戎》中云“竹闭绲縢”,反映了渭河与千河上游,今天水、陇县一带有竹林分布。到西、东周之交有竹制弓箭的记载。《诗•小雅•斯干》曰:“幽幽南山,如竹苞矣,如松茂矣”,足见当时镐京附近终南山(今秦岭)北坡一带,有不少竹林的分布。《诗•卫风•淇澳》:“瞻彼淇澳,绿竹猗猗。……瞻彼淇澳,绿竹青青。……瞻彼淇澳,绿竹如箦。”是对淇园竹林之茂盛程度的描述。《诗•卫风•竹竿》也有“籊籊竹竿,以钓于淇”之句描写淇园之竹。《战国策•燕策》载燕国乐毅破齐之事,有“蓟丘之植,植于汶篁”之句,是说将山东汶水流域的竹子移植到北京。《左传•襄三年》中有“晋伐齐,……焚申池竹林”之说,申池在齐国都地临淄城内,均说明山东有大量竹林资源的分布。春秋时期董安修建晋阳城(今山西太原南)时,就使用了当地所产的大批竹材。说明山西中部的黄河流域有较大面积的竹林资源分布。《尔雅•释地》称:“东南之美者,有会稽之竹箭焉”,这是有关浙江竹资源的描写。关于周代竹林资源分布的记载较为详尽的则是《山海经》一书。如《山海经•西山经》载:“英山其阳多箭篃”、“竹山其阳多竹箭”、“羭次之山其下多竹箭”、“嶓冢之山其山多桃枝、鉤端”、“黄山多竹箭”、“翠山其下多竹箭”、“高山其草多竹”等;《山海经•北山经》载:“京山多竹”、“虫尾之山其下多竹”、“泰头之山其下多竹箭”、“轩辕之山其下多竹”等;《山海经•中山经》载:“渠猪之山其山多竹”、“蔓渠之山其下多竹箭”、“牡山其下多竹箭竹篃”、“长石之山有谷焉,名曰共谷多竹”、“夸父之山其木多竹箭”、“荆山其草多竹”、“骄山其木多桃枝鉤端”、“纶山其木多桃枝”、“大尧之山其草多竹”、“龙山其草多桃枝鉤端”、“师每之山其草多竹”、“高梁之山其木多桃枝鉤端”、“騩山其木多桃枝”、“从山其下多竹”、“求山其木多篃”、“云山有桂竹甚毒,伤人必死”、“龟山其下多扶竹”、“丙山多筀竹”、“夫夫之山其草多竹”、“暴山其木多竹箭篃箘”等。[10] 从《山海经》的这些记载大致可见春秋战国时期我国竹林资源的分布。上世纪在湖北、湖南、河南、安徽四省的楚国文化遗址,发掘出土了数万件竹器物品,也可以佐证春秋战国时期长江、淮河流域有大面积的竹林资源分布。
2.先秦时期竹林资源的利用 我国是何时开始利用栽培竹类资源的,目前尚无确切的定论。但根据专家考证,在距今一万年前的长江中下游和珠江流域的原始人类就已开始利用栽培竹类。[11] 前述浙江河姆渡文化遗址中出土有竹席等竹制品,西安半坡仰韶文化遗址出土的竹编织物的印迹,龙山文化的陶器上的篮纹,浙江湖州钱山漾良渚文化遗址出土的大量竹编织器物,等等。都说明在新石器时代早期开始,竹类就与古代中国人的生活密切相关联,开发利用竹类植物,制造竹器物,用于改善生产和社会生活条件。我国先秦时期人对竹类资源的利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2.1 生活用竹 竹在先秦时期就与人们的衣食住行用密切相关,是不可缺少的材料。 2.1.1 竹与房屋建筑 在新石器时代,竹就是古代先民的建筑材料之一。距今约6000年的湖南常德澧县东溪乡屈家岭文化的城头山古城遗址,发现有用竹作房屋建筑材料,房屋建筑采用编竹夹泥的方式。[12] 江苏吴县新石器时代晚期的草鞋山遗址发现有竹用做干栏式建筑的材料。四川广汉三星堆二期文化遗址的房址出土的木棍和有竹片痕迹的红烧土块,说明是竹编木骨泥墙的建筑遗存。[3] 当时巴蜀居民就地取材,用木棍和竹片编成篱笆,再在里、外两面涂草抹泥,顶部以竹、茅覆盖,长背短檐,底架也采用木或竹架构。考古人员在四川成都西门十二桥发现有商周大型干栏式宫殿建筑遗址,在西胜街军区三招待所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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