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气候条件与耕作制度
闽赣边南部地区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类型。境内四季分明,日照充足,热量丰富,雨量充沛,无霜期长。本地区因为多山,气候垂直分布明显。以瑞金县为例,年平均气温为18.9℃,通过5℃保证率80%的年积温在5100℃一6650℃;之间,年日照时数平均为1838.2℃,多年平均降雨量1710毫米,无霜期年平均在280天左右。平原与山地存在着一定的差距(参见瑞金县志编纂委员会编:《瑞金县志》,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111—132页)。又以武平县为例,年平均气温为17—19.6℃,大于或等于O℃的年积温在6300℃—7200℃之间,年日照时数平均为1758.℃,年平均降雨量1500—1900毫米,无霜期年平均在250—280天左右。由于境内地形复杂,海拔高度相差很大,“一山有四季,十里不同天”,区域气候差別很大,各地四季的开始和持续的时间也有差异。一般海拔每升高100米,春季要推迟3—5天,秋季要缩短2—3天(参见福建省武平县县志编纂委员会编:《武平县志》,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第93—113页)。其他各县大致亦是如此。赣闽边区的这种环境状况正是当地人们安排耕作的自然生态基础。
首先,本地气候条件总体上是日照充足,热量丰富,雨量充沛,无霜期长。普遍发展了单季稻作、稻与其他作物的二熟制,少数地方还发展了二季稻。长汀县:种植单季稻(包括早稻和中稻)面积一般占全县水田面积的95%,栽培早稻一秋红薯、早稻一秋大豆二熟制面积占水田面积的50%以下,尚有50%以上水田一年种植一季水稻后休闲。据考察古城乡的中都、古城、井头、元坑等自然村从光绪年间开始引种双季稻俗称翻稿禾、惨子禾,有百年历史,但未推广(参见长汀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长汀县志》,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3年,第136页)。上杭县:1949年全县单季稻种植面积达19万亩,双季稻12.76万亩(参见上杭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上杭县志》,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160页)。武平县:建国前,大部分耕地一年只种一季水稻,但有少数地区种植连作晚稻或间作晚稻(参见福建省武平县县志编纂委员会编:《武平县志》,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第156页)。
其次,本地区因为多山,气候垂直分布明显,耕作制度也带有较明显的垂直分布特征。据载50年代以前,瑞金县山地与塅区的耕作制度有较大的差別:山区多种一季水稻,为水稻一冬闲一年一熟制,个别山区有旱稻一大豆(或红薯)一年二熟或双季稻间作制,塅区多是早稻一大豆(或红薯),冬闲一年二熟制,少数地方有旱稻一大豆(红薯)一冬种(绿肥或油菜)一年三种二熟,三熟或双季稻连作制。建国后,旱地改水田,单季改双季,间作改连作,提高了复种指数(参见瑞金县志编纂委员会编:《瑞金县志》,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346页)。
五、稻作农耕与水土
稻作农耕与水土之间也存在着种种复杂的互动关系。下面我们通过稻作农耕与土壤的改良、农业垦殖与水土流失、水土流失的防治三个方面来阐述闽赣边南部地区稻作农耕与水土之间的关系。
稻作农耕与土壤。闽赣边南部地区在自然状态下,广泛分布着红壤,其他类型的土壤只占一小部分。但经过千百年耕作,形成了比例不小的水稻土。众所周知,水稻田的土壤改良与保持,主要是通过施肥来实现的。清末民国时期,本地区仍旧施用传统的农家肥。牛猪栏粪(采用圈畜垫草聚积而成)、人粪尿历来广泛为使用,多作基肥,后者也作追肥。火烧土,草木灰,为盖种肥,但容易引起火烧山和水土流失。饼肥,多作基肥使用。土杂肥,常用的有塘泥、沟泥、河泥、垃圾土等,混合堆沤而成,一般作基肥。绿肥主要作基肥,山区农民历史上有采施水蓼、山蕨、野艾、枫香、布荆、胡枝子、乌柏叶等野生青草及树枝嫩叶作肥料习惯。农家肥具有养份齐全,肥效高而稳,有机质含量多等特点,不仅能满足各种作物所需养分,而且有改良土壤,提高地力之功能。(参见瑞金县志编纂委员会编:《瑞金县志》,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348—349页、长汀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长汀县志》,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3年,第137—138页)。另有记载,清乾隆年间,瑞金县就开始种植紫云英(红花草)的记载。民国期间,以种植肥田萝卜为主,少量种植蚕豌豆(参见瑞金县志编纂委员会编:《瑞金县志》,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349页)。
农业垦殖与水土流失。19世纪前,闽赣边南部地区丛林茂密,山青水秀,较少水土流失。20世纪后,由于农业垦殖的进一步发展,战争、火灾及其它人为因素,大片森林被毁,植被率下降,土地涵养受到破损、侵蚀、沟蚀、崩岗日趋增多。水土流失面积逐年扩大,危害程度不断加剧。长汀县水土流失造成了一些严重的灾害。民国36年(1947)5月27日,太拔乡双康保刘坑村发生严重山崩,村民丘开华等2座房屋计20余间为山崩埋没,居民被压在泥下者13人,经奋力抢救,掘出轻伤2人、重伤2人,死亡9人(参见上杭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上杭县志》,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221页)。1964年瑞金县水土流失面积90.76万亩,占山地总面积的30%,列为全省23个水土流失重点县之一(参见瑞金县志编纂委员会编:《瑞金县志》,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426页)。
水土流失的防治。为了防止水土流失,1932年3月16日,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作出了《对于植树运动决议案》,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如1934年“在瑞金植了六十万三千七百多株,兴国三十八万九千八百多株。福建种了二十一万三干八百多株,并且还种了木梓种一千六百九十九斤(《红色中华》第194期,1934年5月28日)。瑞金县的一些乡民自发采取禁山、挖避洪沟、筑拦沙埂、作崩坡等办法,对治理水土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参见瑞金县志编纂委员会编:《瑞金县志》,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第426页)。
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12月),福建省研究院在长汀县河田建立“土壤保肥试验区”设有水文站、气象站、化验室、资料室,配有专家、勤杂20余人。在三湖溪、大溪、朱溪等地开展砂、水控制。被覆植物恢复、增进土壤肥土及建立“荒山利用示范场”。开展河田土壤的保肥试验工作。先后筑土坝4000余座、柴排400余座,石坝50余座。在天马山、五星岗等处,开辟条带式的水田畦地40余亩。引种乡土植物黄桅子、胡枝子、杜鹃、灰木等30余种,栽培4—5万株。在天马山种植马尾松、黄植等4万余株。在松树源一带切沟中及三湖溪、大溪堤岸种植乌臼、枫杨、檬柠草、柳树,进行植物学、生物化学、材料力学等方面的研究试验。开垦荒地300亩。种植芙蓉、夹竹桃、大花黄枝子、苜莉,毒鱼藤、除虫菊、薄荷,桃、梅、梨,木薯、花生、乔麦、绿豆、鸡瓜粟等。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后,大部分工作人员撤走。三十六年(1947年)七月,试验区由农林部接管,易名“农林部东江水土保持试验区”,但治理成效不大,水土流失面积仍在扩大(参见长汀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长汀县志》,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3年,第44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