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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与粮食统购统销 | |||||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1-09 23:18:18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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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陈云对统购统销政策的完善 实行粮食统购统销后,油料(1953年11月)、棉布和棉花(1954年9月)等主要农产品也相继纳入了统购统销的范围。陈云密切关注各地实施情况,并在实践中逐步修补和完善这一政策。 1953年11月24日,陈云致信周恩来,提出《关于实行粮食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粮食市场管理暂行办法》中不准私商“自由经营”,以改为不准私商“私自经营”为好;计划价格前面应加上“今年秋粮”几个字,因为明年小麦收购价格可能降低;明年公布时,要在报纸上发个消息,说明有些地区并不实行,这样新疆、西藏等地商人就不会恐慌了。次日,他在签发中财委致各大区财委并各省市财委并报中央电中,通报了北京、天津两市粮食统销的工作情况,总结了京津两市面粉统销工作的初步经验。[4](pp.186~187) 在统购统销实施过程中,由于经验不足和工作失误,1954年出现了一些比较严重的问题,主要是当年长江、淮河流域遭受百年不遇的特大洪灾,政府在非灾区多购了约70亿斤粮食,加上粮食统购中出现的强迫命令和买“过头粮”等现象,加剧了国家与农民关系的紧张。到1955年春,许多地方几乎是“家家谈粮食,户户要统销”。这种虚虚实实的粮荒,既妨碍统购统销政策的贯彻实施,也影响农民的生产情绪。[6](p.282) 1954年9月,陈云敏锐地发现了政府在统购统销工作中的许多错误和缺点。他分析指出:“粮食计划收购的数量,对某些农户有偏多偏少的现象;对供应农民的粮食分配,并不完全恰当;许多集镇尚未建立起国家领导的、没有私营粮商参加的粮食市场。由于国家没有掌握足够的食油,因此对农村食油供应就很少;许多地方的油坊尚未恢复榨油。所有这些错误和缺点,都要在我们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正。”[5](p.262)针对这种情况,陈云于1955年1月到上海青浦县练塘区进行实地调查,重点研究了统购统销中的两大问题:一是农村周转粮(调剂粮)的问题,二是对农户统购多少、留粮多少、缺粮怎么办的问题。陈云在调查中认识到,统购统销政策尽管在实施中有缺点和漏洞,但是可以补充改进的,绝不能动摇。[8]回到北京后,他立即向中央提出粮食统购统销中的“三定”办法,即定产、定购、定销。中央很快采纳了他的建议。 1955年3月3日,陈云出席国务院第六次全体会议。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迅速布置粮食购销工作、安定农民生产情绪的紧急指示》指出:“目前农村的情况相当紧张,不少地方,农民大量杀猪、宰牛,不热心积肥,不积极准备春耕,生产情绪不高……农民不满的主要原因是农民对统购统销工作感到无底”。因此:(1)国家对于粮食统购统销数字的规定必须切合实际,进一步采取定产、定购、定销的措施,使农民心中有数、情绪稳定;(2)1955年7月至1956年6月的年度粮食征购指标为900亿斤,比上年度预计只多20亿斤;(3)随着征购任务的减轻,粮食销售的数量也必须相应作合理的控制和安排,销售指标预计比上年度缩减20亿斤;(4)同时再把农村合作化的步骤放慢一些。[9] 3月21日,陈云在中共全国代表会议上作《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报告》,指出:“粮价稳定是物价稳定的核心,为此,统购统销政策必须坚持,但收购的具体办法应不断改善,收购数量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少,以便消除农民的不满,提高农民生产热情,巩固工农联盟。同时,要严格控制销售量,纠正浪费现象”。[4](p.242)4月2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加紧整顿粮食统销工作的指示》,派出几十万干部到农村、城市整顿统销工作。随后,陈云在全国粮食会议上再次强调:“粮食征购任务不能再多了,经验证明,哪里多收了一点,哪里就容易出乱子,最后,多收的粮食还要返还给农民。今后粮食的出路在于压缩销量,应该下决心,集中力量从销售方面做文章。”[4](p.254) 7月21日,陈云在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题为《关于粮食的统购统销问题》的重要发言,集中阐述了对统购统销政策的意见。他指出:“造成今年春季粮食供应紧张的更普遍更重要的原因,是农民还不习惯于政府的粮食统购统销办法。”他认为,停止粮食的统购统销是错误的,粮食的统购统销政策必须坚持,因为,“粮食统购统销政策,不但有利于粮食消费者,同时,因为收购价格是合理的,对于全体出卖粮食的农民也都是有利无损的,因此是有利于国家和人民的。过去我们是这样做的,今后仍然需要这样做”。[10] 既然统购统销政策必须坚持,唯一的出路就是要设法改善这一政策。陈云具体规定了“三定”办法:(1)规定1955年7月到1956年6月年度连征带购粮食的数字是865亿斤,且总数三年不变;(2)定产不准超过实际产量,留粮必须留够,不购买农民的全部余粮,力求消灭购“过头粮”的现象;(3)把农村的余粮户、自给户、缺粮户三种户划分清楚,允许自给户、缺粮户将卖出的周转粮照数买回去;(4)改善购粮证和粮票的管理制度,消灭舞弊行为;(5)在城市中切实整顿粮食统销工作,反对浪费,压缩一切不应销的粮食。[10] 在此基础上,国务院于1955年8月5日讨论通过了《市镇粮食定量供应暂行办法》和《农村粮食统购统销暂行办法》,对非农业人口一律实行由原来的凭证供应到定量供应,对农业人口进一步确定“三定”到户,真正做到统购余粮、统销口粮。“三定”方案的实施,平息了统购统销过程中国家与农民的冲突,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稳定了市场和社会秩序,是统购统销政策逐步走上制度化的一个重大步骤。 1956年10月6日,为了适应农业合作化运动全面展开的新情况,国务院作出《关于农业生产合作社统购统销的规定》,该规定指出:“国家对农业社的粮食统购、统销数量,不论高级社或初级社,一般以社为单位,根据1955年分户、分社核定的粮食定产、定购、定销数字,统一计算和核定。”[11]这样,国家不再跟农户发生直接的粮食关系。国家在农村统购统销的户头,就由原来的一亿几千万农户简化为几十万个合作社。这为加快粮食收购进度、简化购销手段、推行合同预购等带来了便利。次年10月11日,国务院又发布《关于粮食统购统销的补充规定》,重申在坚持粮食“三定”的基础上,实行以丰补歉,保证国家正常的粮食收入,严格控制粮食的销售。这样,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四、统购统销是临时之计还是长久之策 陈云提出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最初是一种临时性、过渡性的政策,是为了解决严峻的粮食供销矛盾而实施的。但随着实践经验的积累,陈云对实行这一政策的长期性有了比较深刻的认识。 1954年9月23日,陈云在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题为《关于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发言,对计划收购与计划供应的实行期限作了明确解释。他说:“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政策,将来是否会有改变?我们认为计划收购这个政策,今后要继续实行下去,是不会变更的。因为一方面,由国家掌握各种货源是保证国家进行有计划建设所必需;另一方面,保证我国农民走向富裕生活的道路,不是发展农村的资本主义,而是经过合作化走向社会主义。取消计划收购,等于放纵私商和富农去操纵农产品市场,农村的资本主义就会发展。计划收购是一种使全体农民不受人剥削、都能得到利益的社会主义的步骤。”[5](p.261)这就是说,即便将来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充裕了,对这些物资的计划收购也不会放弃,因为这是杜绝资本主义的必要措施。计划收购是长期的,不会轻易取消,那么计划供应是否也是如此?陈云认为:“计划供应只能是一种暂时的措施,只要工业和农业的生产增加了,消费品的生产增加到可以充分供应市场需要的程度,定量分配的办法就应该取消。”这就是说,计划供应是暂时的政策,将随着物资的极大丰富而被取消。但陈云又清醒地意识到,“取消粮食、油料、布匹计划供应的日子,并不会很快到来”。在他看来,粮食、油料、布匹的原料等农产品增产的速度是比较缓慢的,短期内是难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需要的,因此,“我们便不能希望粮食、油料、布匹的计划供应,会很快取消”。[5](pp.261~262) 在随后的一些讲话和报告中,陈云也不同程度地表达了类似观点。1955年2月,陈云在全国财经工作会议上认真分析了导致当前农村情况紧张的原因后断言:全国粮食形势至少还要紧张十年,统购统销政策短期内不会动摇;粮食问题的长期性决定了统购统销政策实施的长期性。随后,陈云在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的报告中解释说:“要根本改善我国的粮食情况,当然就必须增加粮食的产量……我们发展农业、大量增加粮食生产的最根本的道路,是发展农业的合作化。”陈云将大规模提高农业产量寄希望于农业合作化,但认为按照当时的发展速度,合作化运动短期内不容易实现,[10]故统购统销政策短期内难以取消。尽管后来中国农村在短期内实现了合作化,但由于多种因素,农业生产并没有突破性的发展,粮食、棉花等重要农产品紧张的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故统购统销政策不仅没有取消,反而更加强化,逐渐演变为一种经济运行体制,成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形成的一个重要标志。 陈云关于统购统销政策的长期性的分析和判断,成为当时比较权威的解释。中共中央在宣传这一政策时,也反复强调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是过渡时期中的一项重要政策,这个过渡时期是长期的,因而统购统销政策的实行也不会是短期的;“过去的一切工作,还只是顺利解决粮食问题的一个开端,在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当农村经济完全实现集体化以前,粮食问题将始终还是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我们国家这一新的粮食政策,也不是一个临时性的措施,而是国家在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中所必需采取的一项较长期的措施,摆在我们面前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工作,仍然还是一项极其艰巨的任务。”[12] 对粮食、棉花、纱布和食油等实行统购统销,这在当时无疑是正确和必要的,是在中国农业比较落后的条件下所采取的一个重要政策措施。即便到20世纪70年代末期,人们仍然较为普遍地认为统购统销是实行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步骤,强调“毛主席亲自主持制定的粮食统购统销政策,是我们国家粮食工作的根本政策,是社会主义的新型的粮食分配制度”。[13]甚至强调说:“二十多年的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充分证明,坚持执行粮油统购统销政策,是建设社会主义和安定人民生活的一个有力措施,是完全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的。在实现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过程中,统购统销政策不仅不能削弱,还必须进一步加强。”[14] 陈云在较长时间内是赞同并坚持这一政策的。他在1981年12月22日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上讲话指出:“农业经济是全国经济重要的一部分。农业经济也必须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15]1982年11月16日,他仍强调:对粮食生产决不能放松。粮食的统购统销,少说50年以内不能改变。我们国家人口多,耕地少,这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会好转。进口粮食要受到港口、铁路运输等条件的限制,一时也很难再增加多少。如果粮食库存不断下降,一旦城市用粮接不上,哪怕断三天,就会闹乱子。因此,我们必须在粮食问题上立于不败之地。[16] Tags: |
提供人:佚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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