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过密化理论的不成立
另一项重要的证据来自赵冈先生的研究,他认为明清时期由于水土流失、生态破坏以及自然灾害加剧的影响,亩产量甚至出现了下降趋势[3]。这种现象似乎可以说明这样的历史事实,即华北平原人口压力的增加的确使得人们向土地中投入了更多的劳动力,但并没有提高产量,只是在生态压力下采取了另外一种更加人力集约化的生产模式以维持产量而已。如图2所示,人口压力的增加使生产配置从T1曲线的F1点, 转换到T2曲线的F2点。在这种转换过程中产量并没有出现增长,但劳动力投入增加了。其原因是人口压力下生态结构的变化,畜牧业的萎缩迫使生产向一种较多地利用人力的资源配置的方向发展。
从技术变迁的历史来看,明清时期,许多证据表明,我国传统的劳动集约化耕作技术在人口压力下保持了很强的稳定性,明末农书《国脉民天》反映的是华北的农业技术特点,《国脉民天》强调一种在人口压力较低条件下的集约化技术,即“亲田法”。“亲田法”耕作提倡人们将肥料、人力集中于假定百亩土地中的二十亩进行精耕细作。《国脉民天》的作者耿荫楼认为如果年成丰稔,这二十亩的收获,必比一般措施的八十亩也高数倍。倘若遇水旱虫灾,全力救护这二十亩,其余八十亩荒歉了,这二十亩照常丰收。由此可见,华北的集约化农作技术要求人力、畜力、肥料等投入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上时,才显示其“规模”优势,而规模优势发挥时,劳动效率才最高。总之,明清时期华北人口压力低时的劳动效率不一定比人口压力高时为高。不但华北如此,南方传统的水稻种植区也是如此,太平天国后江南地区在人口稀少时也出现了类似状况。1869年李希霍芬在浙江杭州附近旅行时指出一项重要的事实:
“这片休耕(太平天国之乱以后)的地区,曾是一片沃土,供养过大量人口;至今大部分还没有耕种。原因似乎在于中国利用土地的方法取决于一定规模的有效人口;如果规模太小,甚至不能耕种一小块土地。……在这个国家,耕地的规模,似乎与一定数量的人所提供的肥料之间有一个固定的关系。如果这些人中有一部分由于疾病或战争死去,所提供的肥料也就下降。于是潜在的耕地规模就要减少。因此如果有一半人口死亡,就有一半土地不能耕种”[4]。
既然生产曲线并没有在人口压力下使产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那么农业发展过程中人口压力下耕地的开垦会不会产生过密化增长的现象呢?开垦的耕地往往是次等地,产量不高,人们投入的劳动一般不比原来的耕地多。另外,棉花种植的推广也不一定代表一种“过密化”。棉花是经济作物,应从经济角度分析,1934年的统计表明,河北每亩棉花的价值是8.09元,是每亩小麦价值3.55元的2.28倍,是粟的2.43倍(注:)[6],表8棉花的人工投入分别是小麦和粟的2.26倍和2.18倍。可见,经济分析也显示不出由于植棉而劳动效率下降的现象。从种种情况来判断,明清时期的农业增长并不是过密化增长,而是一种传统集约化农业的扩展。华北农业在水肥制约的条件下,向土地中投入过多的劳动力往往是徒劳的。
最后指出的是,尽管黄先生的“过密化”解释不适用于明清时期的中国社会,但吉尔茨的“过密化”理论并没有错,吉尔茨所解释的爪哇稻作农业是从具有林地休耕植被的火耕农业突然向连续耕作的灌溉稻作农业转变的一种特点[7]。而在我国, 这种农业在史前就基本上在华北消失了,长江中下游的刀耕火种农业也在唐宋时期就消失了,华北和长江三角洲的农业早就处于一种高度集约化状态,所以,“过密化”理论不适于解释明清时期中国农业的变化特点。
[1] 卜凯著:《中国农家经济》,张履莺译,商务印书馆,1936年,第209、370—421页。
[2] 黄宗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中华书局,1986年,第144页。
[3] 赵冈:《生态变迁的统计分析》,《中国农史》1994年第4期。
[4] 李希霍芬:《中国旅行日记》,庆应书房,昭和18年5月,第2卷,第79—80页。
[5] 黄宗智:《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中华书局,1992年,第77—88页。
[6] 全国经济委员会:《全国土地调查报告纲要》民国26年1月。
[7] Geertz, C. Agricultural Involution:The Process of Ecological Change in Indonesia. University ofCalifomia Press, Berkeley.1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