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比活度放射性物质、表面污染物体、可裂变物质、低弥散物质、其它形式放射性物质。 第八类,腐蚀性物质,指通过化学作用在接触生物组织时会造成严重损伤,或在渗漏时会产生损害甚至毁坏其它货物或存贮工具的物质。按其化学性质分为以下三项:酸性腐蚀品,如硫酸、硝酸、盐酸等;碱性腐蚀品,如氢氧化钠、氢氧化钾、乙醇钠等;其它腐蚀品,如氯化铜、氯化锌、亚氯酸钠溶液等。 2.2我国危险化学品管理现状 2.2.1 法规条例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的各个环节都存在着一定的危险性,是“危险源”。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要贯彻到其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的全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都不能疏忽松懈。 法律法规条例方面,针对危险化学品管理,我国现制订和颁布的有: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易燃易爆化学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化学危险品经营许可证发放办法》、《化学工业毒物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6]。 2.2.2 化学品安全标准 我国现制订和颁布的有关化学品安全标准主要有: 《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GB6944-86)》、《危险货物命名原则(GB7694-87)》、《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2002)》、《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危险货物包装标志(GB190-90)》、《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危险货物运输包装类别划分原则(GB/T15089-94)》、《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16483-2000)》、《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1999)》、《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30-95)》[7]。 2.2.3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具体到危险化学品的管理监督,我国已建立起以《安全生产法》为核心的危险化学品管理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先后批准颁布了《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使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中国禁止或严格限制的有毒化学品名录》(第一批)、《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规范》、《有毒作业危害分级监察规定》、《重大危险源辨识》、《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定点生产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和标准。另外,还有企业内部制定的管理制度,如《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等,可以说,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制度和法规虽然与发达国家相比在系统性和全面性等方面都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但已经初具体系,并在不断的健全和完善中[8]。 2.2.4 监督管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及各地方分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各地方分局下面又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大队和分队,负责管辖区域内包括危险化学品在内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如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会临时成立专门的调查组,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领导任组长进行调查。 3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概述 3.1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作为以创造经济效益为目的的企业,安全生产不仅关系到企业在社会中的良好形象,更重要的是关系着企业的生死存亡。“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也是我国劳动保护的方针,安全生产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 危险化学品自身的特点决定了保证其安全生产的紧迫性和重要性,我国制定的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中,针对目前安全生产现状,明确了深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监督管理和专项整治的主要任务。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管理和整治是重中之重,规划要求通过实施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安全生产监督监察技术的研究,创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手段,保证主要任务的完成和规划目标的实现。 3.2 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现状 论文范文www.qiqi8.cn 我国化学工业保持着突飞猛进的发展速度,大量先进技术得到应用,也对相关岗位人员的文化素质和技术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虽然我国在危险化学品方面的立法渐成体系,但法贵在执行,相关的监督机制比较落后,化学事故时有发生,化学事故不仅仅发生在生产企业,它涉及到生产、使用、经营、运输、贮存和销毁处置等各个环节,每个环节都有可能发生危及人和环境的重大事故。《1983年以来国内典型化工事故案例选编》一书中共有520个案例,经统计分析,化工行业事故中爆炸、中毒窒息、火灾事故占了事故总数的80%左右。我国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形式仍然十分严峻[9]。 首先,我国危险化学品生产和经营单位数量众多,且地理位置上相对分散,从业人员规模巨大。经初步调查,全国现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等单位近29万户,其中生产单位近2.3万户,储存单位1万余户,经营单位12.4万余户,运输单位近9000户,使用单位12.3万余户,废弃处置单位600余户,从业人员多达几千万人。 其次,我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数量众多。相关行业的持续大量的需求使得我国危险化学品得到大量生产和使用,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生产、储存装置渐趋大型化,重大“危险源”随着不断增多。1997年,原劳动部对北京、上海、天津、青岛、深圳和成都6个危险化学品生产大省市进行了“危险源”普查,共普查出重大“危险源”10230个,其中北京、上海、天津重大危险源均达2500个以上,对城市安全构成巨大潜在威胁,而这些危险源90%以上与化学品有关[10]。 再次,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多发,且事故危害性巨大。随着企业数量的增加,多种经济成份的大量涌现,进出口贸易额的增长,加上大多数企业规模较小、装备相对落后,生产经营环节中产生了大量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定因素,有些地方政府和生产经营企业为获取局部和短期的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生产,安全意识淡薄,导致化学事故屡屡发生。 3.3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中的事故分析 事故致因理论作为安全原理的主要内容之一,用于揭示事故的成因、过程与结果,所以有时又叫事故机理或事故模型。它暂时避开了危险源的具体特点和事故的具体内容与形式,而只是抽象概括地考虑构成系统的人、机、物、环境,因此它更本质、更具普遍意义。当它和具体的危险源、具体的事故结合时,就可以更科学、更实际、更生动地把可能的事故成因、过程、结果展现在人们面前。故而它是进行危险性分析、安全性评价、对策制定、监控管理,以及事故调查分析的有力武器。到目前为止,人们已提出了十多种事故致因理论。结合危险化学品行业特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事故致因理论认为:管理失误是导致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的最本质原因。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管理过程中,管理包括两部分:企业内部管理和企业外部管理。企业内部管理的失误主要体现在企业没有建立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未能及时发现潜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并消除各种隐患。企业外部管理的失误主要体现在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机构自身建设尚有不完善之处,在执法过程中出现管理乏力、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从而难以充分发挥其监督和管理的作用。结合本文主旨和文章结构,笔者只论述导致危险化学品生产事故的企业内部的原因。 3.3.1 人为因素 生产是一个动态过程,危险、有害因素在生产过程中不断变化。化学工业中的事故,形式多种多样,跑、冒、滴、漏经常出现,爆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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