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来获得好 风水。古代人在风水理论的实践中常常通过保护龙脉来维持风水,并把它转化为有目的地保护山、林的实际行动。所谓“龙脉”,即依拒山脉的走向延伸趋势而确定能给人们带来吉祥福祉的山脉和山岭,要求山势高大绵长,不能有断山、石山、过山,山上必须林草郁茂,能阻挡北来寒风寒气。四周林木茂密,则村中不受凶风恶暴。否则就没有“生气”、“生机”、“气不和,山不植”[2]。所以“龙脉”就是“藏风”、“得水”、“乘生气”的山脉和山岭。“龙脉”又被冠以风水山之名,山上的郁草茂林就是风水林。风水林则是保护龙脉的龙之毛发,也是村落藏风得水的关键。传统风水观中对“龙脉”的培护,实际上就是对风水山、风水林的培护,通过培护风水山上的林木,来防止山上的水土流失,保持风水山的稳固和优美的自然环境。有山有水而无林木,有如人之失却衣饰与毛发。山青水秀,人文才能康健发达。故此,风水林就是基于培护“龙脉”的目的,而进行人工栽植或保护天然生长的林木。 2.2 风水林的渊源 2.2.1 村落宅基风水林:此类型风水林是渊源于上古时代的社神崇拜。《礼记•郊特牲》言:“社,所以神地之道也。”可见,“社神”是土地神,是古代社会里一位非常重要的神袛,它是古代人们的衣食父母。古代人为了捕捉社神的存在,以便祭拜祈祷,用社主作代表的实体,作为社神的依附对象和标志。社神的标识多种多样,或以大树为主称“社树”,或以丛木为主称“社丛”,树木便成为“社主”的标识。早期的社主大都选用丛林中五大三粗、枝繁叶茂的自然树木。《墨子•明鬼下》:“昔者虞夏商周三代之圣王,其始建国营都日,必择国之正坛置以为宗庙,必择木之修茂者立以为丛位。”这里“丛位”就是“丛社”。社必有树,不同时期不同的社,所植树木不同。《论语•八佾》载:“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可见,树木与社不可分地相联系于一体,社的神灵当然也就要附于树上。《汉书•郊祀志》曰:“及高祖祷丰、枌、榆社。”颜师古注云:“此树为社神。因立名也。”在长期宗教生活中,社树就具有社神的宗教意义,如福禄、国祚、国运及宗教祖先、故里亲亲等内容。所以社树作社的标识,易为人们所接受,无论是本地人、还是迁徙的流民,多受到树木的恩惠和庇护。把树木种植在村边和宅旁,久而久之便成为村寨和居宅的象征。村落宅基风水林就是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对社神或氏族祖宗崇拜的延伸与派生,相信他们的好坏会预卜未来的祸福吉凶。培护村落居宅风水林成为封建宗法制度下祖先崇拜的表现,为民间接受仿效。广西、湖南、贵州苗族地区在每一村寨中都植有风水林或树,相信这些树木支配着人们的命运。云南沧源班洪地区的佤族人村寨都有“鬼林”(即“神林”)被称为“龙木依吉”,即树木之神的意思。[3] 2.2.2 坟园墓地风水林:该类型风水林是起源于我国早期殷周时期的“封树之制”。积土为坟,封也;种树以标其处,树也。西周初期的《周礼•春官》载:“冢人掌公墓之地,……以其爵等为封丘之度与其树数。” 冢人是当时管理坟墓政令的官员,可以看出西周时期国家对墓地植树规定得很具体。晋张华《博物志》云:“秦穆公时有人掘地得物若羊,将献之。道逢二童子,谓曰:‘此名为 蝹 ,常在地中食死人脑,若欲杀之,以柏东南枝插其首。’由是墓冢皆植柏。墓植柏,自秦始也。”说明秦时墓地开始种植柏树。但是,在秦以前皆为王家所为。西汉时期儒家强调等级礼仪,对墓地植树规定更为明确。《礼记》载:“尊者丘高而树多,卑者封下而树少。” “天子坟高三刃,树以松;诸侯半之,树以柏;大夫八尺,树以栾;士四尺,树以槐;庶人无坟,树以杨柳。”可见从西汉时期起,除皇家之外,显贵富豪、平民百姓,也均效仿,开始于祖宗坟地植树。《汉书•祭祀志》载:“富者积土成山,列树成林,台榭连阁,集观増楼;中者祠堂屏阁,垣阙罘罳。”这些祖庙建筑开民间墓地园寝林木之端倪。反映东汉末年发生在安徽潜山县的焦仲卿、刘兰芝爱情故事的长诗《孔雀东南飞》,诗中有“两家求合葬,合葬华山傍。东西植松柏,左右植梧桐;枝枝相覆盖,叶叶相交通”的诗句。古代人为何于墓地植树,其原因之一是基于一定的风水观念,因为古代人认为“木之茂者,神所诜。”在墓地植树除作死者尊卑标志外,还基于祖先崇拜的原因。培植风水林自然成为子孙后代和皇亲们孝敬祖宗的具体行为,亦是死者亡灵得以安息、生人得庇佑的宗教活动的外延。所以古代人们把祖宗坟墓置于具有良好风水环境景观的风水山上和风水林中加以保护,或在祖宗坟墓四周依方位种植树木,作为该家族的风水林或风水树,并把风水林木长势的好坏与家族命运好坏结合在一起,风水林(风水树)和祖宗崇拜融于一体,使其更具有神秘意义。 2.2.3寺院风水林:寺院是我国古代人崇佛敬道和信奉其他宗教的活动场所。寺院风水林是在宗教和风水意识共同支配下营造和保存下来的寺院林木。道教是中国土生土长的宗教,自其产生之时,道教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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