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出售的不是资产,而是未来的预期收入,因此不需要评估,只需要测算,确认一个大家都能认可的价格作为底价,对于合作双方来说,都是乐于接受的。对于收费权所有人而言,使用拍卖手段有可能利用买家之间的竞争取得意想不到的效果,筹集更多的资金。分时、分段拍卖收费权方式灵活,可以有效地扩大潜在购买者的范围,让更多的人参与竞争。而对于收费权的购买者而言,以适量的资金介入高速公路收费领域,不仅能够有效地降低风险,而且能够分享经济快速成长所带来的收益,更有利于实现投资领域的多元化,提高自身的影响和实力。
从经济学意义上来说,高速公路是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准公共物品,是国家特许收费的行业,其收费稳定可靠,增长迅速,是非常理想的投资领域,因此只要能够消除资金规模障碍、降低投入成本和风险,就一定会吸引更多的资金流入。
从各条高速公路的实际情况来看,资金运作最困难的是刚通车的几年,因为通行费收入的上升有一个过程。高速公路收费权拍卖能把相当一段时间的收入一次性收回,解决了还息和还贷资金来源的问题,为高速公路有效地渡过难关提供了保证。
应该指出,高速公路收费权拍卖的目的不是为了应付沉重的负债和短期资金的困难,而是为了增强高速公路企业的活力,更好地运作和使用资金。因为高速公路收费额的增长是加速型的,作为高速公路企业而言今后的资金是不存在任何问题的,这一点可以从通车较早的成渝、成绵等高速公路上来验证。但我们也应该承认,在高速公路起步阶段,资金的状况是不容乐观的。为此,我们应该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去筹集高速公路资金,制定相应的政策和法规,试行和推广高速公路收费权拍卖,通过分时、分段拍卖收费权的灵活运作,来尽可能多、尽可能快地引进资金,从而达到拉动地方经济发展和优化高速公路企业资本结构的双赢效果。
参 考 文 献
1、 周伟、王选仓.道路经济与管理〔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1998.5;
2、 郭振英、唐学军.腾飞之路--我国高速公路社会经济效益透析〔M〕.北京:中国言实出版社,1996.12;
3、郗恩崇.高速公路管理学〔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1.6;
4、刘步存.高速公路企业经营管理〔M〕.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2000.8;
5、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19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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