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地区之间、社队之间的经济往来,互通有无,打破彼此隔绝的状态,使整个农村经济活跃起来。在价格政策上,应当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逐步制订出一套合理的农副产品的价格体系,缩小工农业产品价格的“剪刀差”。在收购工作中坚持等价交换的原则,防止压级压价,使农民出售自己生产的农副产品不但可以补偿自己的劳动耗费,而且真正有利可得。此外,国家也要进行必要的扶持,财贸、工交等部门也要适应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
第三、要注重提高农业集约化的程度。
从世界农业发展的趋势看,集约经营是各国农业发展的共同方向。我国传统农业的主流也是集约农业,其特点是大量投放活劳动,在农艺上是精耕细作。这种精耕细作的传统,虽然是在小农经济基础上产生的,它却是我国劳动农民智慧和经验的结晶,不但许多技术经验足资今天借鉴,而且就通过精细管理提高单产这一发展方向而言,也仍然符合我国今天人口多、耕地少的国情,决不能简单地贬之为“老路”。我国精耕细作的优良传统应当继承和发扬,但我国传统农业建立在手工劳动、部分使用畜力和直观经验基础上,劳动生产率极低的落后状况也一定要根本改变。马克思曾指出:“一个不容置疑并早已为人所共知的事实是,农业本身的进步,总是表现在不变资本部分对可变资本部分的相对的增加上。”(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第857页)从我国的具体情况看,农业集约化程度的提高,虽然在一个相当的时期内,还需要更多地投入活劳动。但是,八亿农民搞饭吃的状况必须改变,现代农业科学技术将越来越广泛地应用,现代化农业生产资料将越来越多地追加,因此,我们决不能因为我国农村劳动力充足,而放松了对农业的技术改造。从国外和国内一些先进农业单位的经验看,当前,特别应当重视农业科技知识的普及和农业科学技术的研究推广工作,这是发展社会主义大农业的一项投资少、见效快、收效大的重要措施。
由于我国经济基础薄弱,自然条件和耕作制度复杂,搞农业机械化比欧美一些国家要困难得多,只能分阶段地有步骤地进行。有的同志提出,首先可把农业现代化的重点放在生物技术措施的现代化上,同时进行有选择的机械化,然后实行全盘机械化。我们认为,这个意见是可取的。在我国农业机械化中,必须解决的一个课题是,如何把农业机械化与精耕细作的传统结合起来。农业机械化必须有利于精耕细作和促进单产的提高,否则,就将在中国的土地上失去生命力。当然,这并非说要农业机械单方面地去适应农业技术和耕作制度,而是要使农机和农艺相互适应。主要是在手工劳动条件下形成的我国的传统农业生产技术和耕作制度,不应该也不可能一成不变。
我们建立的是现代化社会主义的大农业。现代化社会主义大农业的建立过程,也即是小农经济落后的经营方式和思想意识逐步得到克服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吸收我国传统农业的合理因素,抛弃它的不合理部分,并学习外国现代农业的长处,在中央两个农业文件精神的指引下,我国农业必将以崭新的面貌出现,以前所未有的高速度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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