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决策,就是正确的。就“三农”问题来说,由于农民始终占人口的大多数,是自食其力的劳动者,除了战争以外,我们没有理由以任何名义损害他们的利益或者剥夺他们分享现代化成果的权利。因此,一切认识和决策的的前提应是:尊重农民的自主权,不能以所谓整体的利益或长远的利益为借口,剥夺或损害农民当前的利益:其实农民是通情达理的,在民族危亡或确实需要其做出牺牲时,农民是不会拒绝的。历史多次证明了这一点。)农民是一个落后的、分散的群体,文化水平低和受产业的限制,以及作为最需要被改造的群体(改造传统农业广大农民需向非农产业和城市转移);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农民也是理性的,也同样具有自己生产、生活方式的自主权,即使是一部分农民,甚至是少数农民,他们的自主权也同样应该受到尊重和保护。 现代化过程中的农民,并不是注定的牺牲者,而首先应该是受益者。 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主要是通过动员农民,即打破旧政权以及地主阶级对农民的压迫,实现耕者有其田,来建立了新中国,为现代化扫清道路。应该说党的政策确实代表了广大农民的要求和利益,农民是革命的受益者。 建国以后,尽管无论是从历史还是从党员成分来说,中国共产党都与农民有天然的联系,以毛泽东为代表的第一代中国共产党领导人,也曾经试图实现工业与农业并举、城市与乡村同步的发展思路。但是由于国际环境影响和缺乏经验,仍然没有摆脱苏联的工业化模式,即优先快速发展重工业和实行单一公有制。结果事与愿违,中国在1978年以前实行了比苏联更为极端的压制农民的体制和政策。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奇怪的现象?问题还是出现在如何看待农民的利益。工业化最终会为农民带来利益,这一点谁也不否认。问题是农民的个体经济是否与社会主义和现代工业不能相容?在实现工业化的过程中,农民是不是绝对的奉献者? 这两个问题虽然是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所没有遇到的问题,但却是列宁和斯大林早已有定论的问题。1951年毛泽东主持制定农业合作化决议即回答了第一个问题;而1953年实行农副产品统购统销,又回答了第二个问题。 而这两次回答都是完全根据苏联的理论和经验。 1978年以后农村改革之所以取得巨大成功,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党把农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在经济困难的条件下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在过去批判“包产到户”和“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的压力下尊重农民的自主权利。同样地,在80年代中期,当乡镇企业崛起的时候,中共中央同样出于保护农民利益和自主权利的考虑,在一片关于乡镇企业与国营企业争原料、争市场、干扰计划和产生“不正之风”的呼声中,坚持鼓励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 建国以来50余年的历史证明,由于中国共产党以实现工业化和建立强大的现代国家为己任,在党和政府的决策层中或能够影响决策层人群中,农民人数虽多,但呼声却比较弱小,常常是农民、农村、农业发生严重问题才引起重视,因此政策和措施也往往带有救急的性质。因此,在方法论上有意识地强调关注农民的利益和要求,实在是很有必要。 [1] 《刘少奇选集》上卷,331页,人民出版社,1981。 [2] 《刘少奇选集》上卷,331页,人民出版社,1981。 [3] 《人民日报》2001年3月17日,第一版。 [4] 熊彼特:《经济分析史》第一卷,,第29页,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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