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城市化的主要途径。乡镇企业和小城镇发展了,乡镇以及县一级的财政状况就会有很大的改善。一些乡镇企业比较发达的地区,乡镇财政收入的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八十,县财政收入的百分之四十至百分之五十,来自乡镇企业,日子好过多了。这些地方尝到了发展乡镇企业的甜头。
我在发言中还说,我们党在农村实行的这些基本政策是成功的、得人心的,正是这些政策,大大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力,使我国农业生产节节上升,登上了新的台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进步和成就。我特别强调:只有稳定农村基本政策,才能稳住八亿多农民的心;只有把八亿多农民的心稳住,才能把农业搞上去,才能把整个经济稳住;只有把经济稳住,才有利于社会和政局的稳定。
邓小平在1992年的南巡谈话中说:“这次十三届八中全会开得好,肯定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变。一变就人心不安,人们就会说中央的政策变了……城乡改革的基本政策,一定要长期稳定……有了这一条,中国就大有希望。”(《邓选》三卷371页)这就是结论。
纵观世界,古往今来还没有哪个国家是靠“一大二公”的集体化把农业搞上去的。原苏联以及东欧社会主义国家的集体农庄、中国的人民公社都以彻底失败告终。现在仍然坚持农业集体化的国家,人民在忍饥挨饿,难以为继。再看世界上农业最发达的国家,他们从事种植业的人口很少,有的只占总人口的百分之二三,但农业却十分发达,不仅本国人民丰衣足食,而且大量出口农产品,赚取外汇。为什么?从根本上说,它是靠个人利益的驱动。
我考察过不少西方国家的农牧业生产。他们基本上是以家庭农牧场为基础,以利益为纽带,形成各种形式的利益共同体,利益均沾,风险共担,国家扶持(轻税、无税甚至补贴)。这种形式,具有旺盛的生命力,长期活力不衰。其秘诀在于,它的生产是社会化的,但它又是由各个独立的家庭、个人利益连接而成,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无大锅饭可吃。
发达国家的经验是值得借鉴的,切不可以社会制度划线,把资本主义国家先进的生产形式拒之门外。当然,中国人多地少,一般说,不可能形成几千亩、上万亩地规模的家庭农场,但随着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农业人口向二、三产业转移,逐步形成几十亩、上百亩、几百亩地规模的家庭农场还是可能的。政府应该积极扶持龙头企业,推动贸工农结合,形成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我认为,这是中国农村深化改革的方向,也是逐步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别的唯一可行路子。
现在的问题是,必须采取最坚决的措施,保护广大农民赖以生存、也是全国人民衣食之源的耕地(基本农田),那种任意拿农民耕地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的恶政该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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