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带来的市场风险。更重要的是,有了农民自己的组织,就能够增强其在市场中的谈判能力,掌握市场竞争的主动权。 其次,要退出“农本”思想。众所周知,我国自古以来历来重视农业,“以农为本、重农抑商”的“农本论”是中国古代农政的精髓,也是那个时代的治国方略。禁锢了农民上千年的农本思想,决定了整个社会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根基,形成了保守的天性和脆弱的经济基础。根据马克思的物质第一性原理,引导广大农民逐步退出根深蒂固的“农本”思想,不能“坐而论道”,而要“放水冲沙”,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思想意识领域的问题,要让广大农民在普遍享受小康生活的实惠和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成果的基础上,用发展的事实来说服农民、教育农民、转变农民。 一是要制定更加积极的城市化发展战略,为城乡产业转换和农民身份转换拓宽空间。要重新考虑我们的城市化政策,正确定位大中城市发展与小城镇发展之间的关系,政策的重心应当转向积极鼓励发展大中型城市,特别是发展100—200万人规模的城市上来。这并不是说只让现有的大城市继续扩大规模,主要是针对我国目前合理规模的大中城市太少的现状,必须允许和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城市发展,给它们足够的政策空间,使之迅速成长为更大规模的城市。需要指出的是,为数众多的小城镇上接城市、下达农村,处于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和城市文明向农村渗透的交叉点,也是农民转换的最低门槛,因此发展小城镇是我国城市化战略的重要内容。但按人均计算小城镇建设所需的资金、物质消耗和土地占用量要高得多,一般要超出大城市的3倍,这在经济上很不划算的,特别是小城镇经济的发展,必须有大中城市经济的高速发展为支撑,因此,实施城市化战略必定是优先发展大中城市的战略,同时为区位优势好、经济实力强的重点中心镇发展提供必要的条件。 二是要大力发展城乡非农产业,在农民变市民的过程中实现稳定就业。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问题隐含着一个农民就业问题。必须把农业劳动力和农村人口转移作为农村工作的首要任务,把“就业最大化”作为农村发展的优先目标。无论什么政策,只要能促进农民转移和稳定就业,就是好政策。只要能带动农民就业,就是好项目。要大力增强城镇经济的综合实力,城镇经济的实力上去了,才能提供更大的就业创业空间,大中城市和小城镇才能更快更好地发展。要以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为基础,以第三产业为吸纳进入城镇农民就业的主要领域,以混合所有制经济和个体私营经济为重要组织形式,以城市开发区和重点中心镇工业小区为主要载体,积极培育城镇经济新的增长点,为吸纳农民就业提供有力的经济支撑。要改变对农民进城镇就业的歧视性政策和制度,实行“城乡统筹就业”,在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同时,取消企业用工先城镇后农村以及对农民进城的各种限制,平等对待,竞争上岗,增加进城进镇农民就业的稳定性。要将进城进镇农民的教育、居住、生活保障纳入统一规划,为他们提供正常的生活环境和工作条件,使他们进得去、留得下。 三是要重视开发农村人力资源,大幅度提升农民的自身素质。由于工业化过程中会出现资本密集代替劳动密集所谓“资金增密”现象,“知识经济”时代又出现了“技术增密”现象,导致城市资本和技术排斥农民进入就业市场。这种情况下限制资本、技术密集产业的发展是行不通的,唯一选择就是大力开发丰富的农村人力资源。我们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坚定不移地普及农村义务教育,使之与发展农村高中等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及全社会高等教育结合起来,形成层次丰富、全面覆盖的农村教育网络。要调整公共教育经费的支出结构,逐步增加中小学公共教育经费尤其是在农村的经费支出比重。发展中国家实践证明,由于农村普遍短缺的是具有普通劳动技能的劳动者,所以在农村不能只重视国民教育,而应当以同等的甚至更大精力发展非国民教育,包括职业训练、职前训练、技术推广、成人识字、电视远程教育以及学会某种基本技能的各种短期教育。这类教育投资少而效益高,符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提出的“终身教育是一种普遍权利”的观点,对改善农民以及整个社会低收入人群就业状态最为有利。 第三,要退出“农田”制约。农民的土地问题历来是备受重视的一件大事。我国从保障粮食安全和解决人多地少的矛盾两方面因素考虑,采取的是严格限制农用土地转作非农用地和严格保护基本农田的“一刀切”政策,其政策依据之一是我国耕地人口负担是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倍,可是没看到我国人口密度也是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倍,东部及沿海发达地区人口密度则是世界平均水平的十几倍。经济发展中用地紧张矛盾不只是农业用地紧张,而是全面的用地紧张;也不是农业用地效率很高,而其他用地浪费资源,现实情况恰恰相反。一块土地派什么用场严格说是一个经济问题,要靠市场化配置去解决,其原则是要用于产业发展的最大用途,况且土地紧张问题,最终要靠提高土地使用效率节约土地来解决。因此对经济发达地区工业用地和城市用地采用同样的限制性政策既不合理也不科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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