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将一个符号的意义,转移至另一件的物品上。在运动鞋广告中,品牌还会与速度、成功等等的印象相结合。但卡特所穿过的鞋,或詹姆士的球鞋,全都是商品标志的拟象化,NIKE的拟象是和卡特与詹姆士划上等号,在此NIKE品牌的符号意义就是卡特和詹姆士。根据社会学中「预期式社会化」(anticipatory socialization)的作用:人们会模仿、效法他们在电视上看到的、尤其是那些他们想成为之团体的观点,并经由模仿他们向往阶层中人的言行举止,希望自己也可以成为他。因此选择越有名气的球星代言,所能拥有的符号价值就越大。 这两则的广告的目的都假设观众可以对广告的商品产生认同。当然在美国,运动明星普遍呈现了个人主义成功的社会价值观,由于许多运动员出身于低阶层家庭,他们的成功转变为一种成就与努力后的回馈,这对于消费大众来说便具有可信性,特别对小孩和青少年而言,是他们的理想典范。广告中使用优秀的黑人运动员作代言强调了种族的融合,不再有种族歧视;或者是隐喻了运动产品与种族间并未相关,拥有这些商品不是白人的专利。至于对台湾的消费大众来说何尝不是如此,虽然广告中的运动明星相较我们是不同文也不同种,但依据符号论的概念,在广告中出现的NIKE球鞋和卡特、詹姆士都属于符号具,而他们个人所象征的意义,则代表完美的运动技能、挑战人类极限等符旨。消费者可藉由对这个球鞋商品的自我需求与欲求,以及对社会中的文化价值的认同,使其购买和消费的过程与所追寻的文化象征意义融合在一起。 不过,在广告中除了凸显运动员一流的技术、优越的体能外,其实在球场外运动员不过只是「人」,一个心地善良、热心公益的「好人」。在第一则Vince Carter的形象代言广告中就是想表现出这样的意涵:在球场下卡特是西装笔挺的绅士,穿著NIKE球鞋,透过本身篮球技艺的专业,轻松微笑地帮助年迈的妇人和弱小的女性。无形之中,广告利用名人的形象建构出本身商标和传统文化价值观的连结。同时传递了NIKE是社区服务、社会公益执行者的印象,让人忽略它其实只是剥削劳工和大众的资本机器罢了。这样的方式超越了它原本符号的意义,不再以纯粹运动的形象出现,进而以此建构全球都可接受的形式,当然也包括台湾。 相较于第一则广告,第二则「篮球圣经救世主篇」更结合了名人和幽默的元素。广告文本利用搞笑的方式表现内容与球星魅力的双重影响,较容易打破国家和文化的隔阂,受到观众的接受。并且文本神话了詹姆士篮球明星的地位,企图再次塑造消费者对于消费的期待和认同。当然,很明显地,NIKE是希望以这则广告告诉所有人,在Jordan退休后终于出现一个全新的篮球救世主,他们不再沿用”Air”的符号意义;更重要的是要强调他与Jordan的区别,重新塑造一个新世代运动员的意涵:「无私」、「团队」与「合作」的重要,以新的商标作为象征詹姆士的符号意义。毕竟品牌的价值不是因为产品,而是它的象征符号,为了创造运动明星与球迷之间联系的再现,以詹姆士的个人特质来增加NIKE名字和商标的价值,这才是其最终的目的。另外本则广告更以宗教集会的仪式与NBA作连结,透过「圣经」、「救世主」等字词与教堂礼拜的仪式,指涉了目前NBA对詹姆士的期盼。利用信众对宗教的狂热情绪,隐喻了球迷对于球赛的热情,伴随着欢欣鼓舞的态度塑造出詹姆士的神话形象,进而更强化了其背后所代表的英雄主义。藉此将詹姆士新球鞋的潜在符号价值和NIKE的品牌之间再次作了巧妙的结合,赋予新的意义,成就商品图腾的意识型态。 五、结论: 电视球鞋广告运用各种方式,赋予工业化后大量生产的物体意义,并转换至个人生活中,刺激观众的购买欲望。在今日的社会中,由于生产之间与消费之间皆出现无可避免的异化,过去物品交换所担任的沟通角色,现在只是生活需求的欲望满足。这样广告的目的是希望结合社会的价值观,角色的认同,诱发新的符号意义与共鸣。所以消费广告贩卖产品的同时,其实阅听人也正在享受由消费所带来的符号意义。 NIKE广告中的商标、品牌本来都只是简单的符号而已。透过名人的代言后,消费者对运动明星的喜爱、崇拜之情,都移转到明星所代言的商品之上,形成了认同。而这样广告的作用就是把原本毫无生命的物品,像是球鞋、商标等灌注不同的意义。在NIKE的广告文本中,代表球鞋商品的是具有象征意涵的神话符号,结合当代的文化脉络,建构相互关连与依存的紧密关系。这种「符号价值」大于「实用价值」的消费行为,正是符号消费最大的特色。 在后现代资本主义体系内的架构中,符号似乎代表了一切。对于这样的论述,观众或消费者往往是被动的靶子,受到传播媒介的唤弄与摆布。大众心中的价值观是追求欲望的消费,甚至是一种拜物的实践。人类的需要是文化建构的,供我们消费的产品只是一种象征性的形式,在不同的环境脉络下会有不同情境的产生。所以在符号消费中,球鞋传递的广告讯息受到在地性的解读和接受后,其背后各种隐藏的意涵才是消费的关键。而不同广告所触发的在地化消费,更有待我们能更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陈坤宏,(1995),《消费文化理论》。台北:扬智。 Robert Bocock 着,张君玫、黄鹏仁译(1995)。《消费》。台北:巨流。 Donald Katz 着,麦慧芬译(1999)。《just do it 透视耐吉如何缔造运动王国》。台北:智库文化。 Sut Jally 着,冯建三译(1992)。《广告的符码》。台北:远流。 星野美克着,黄恒正译(1988)。《符号社会的消费》。台北:远流。 萧湘文着(1998)。《广告创意》。台北:五南。 林信宏(2002),《运动广告中的符号消费现象》,南华大学传播管理学系硕士论文。 许如婷(2000),〈球鞋类广告﹕西方现代化情境的神话解构〉,《广告学研究》,14:53-93。 李天铎( 1991),〈电视广告与文化关系〉,《当代》,63:18- 29 。 Baudrillard¸ J.(1981). For a Critique of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the Sign. St. Louis:Telos Press . Goldman, R .& Papson,S. (1998)NIKE CULTURE﹕The sign of the swoosh . London :SAGE Publications. Du Bay,Paul,Hall,Stuart,etc.(1997)Doing Cultural Studies:The Story of Sony Walkman. London :SAGE Publications. http://www.sportsgiant.com.tw/history-nike.htm http://action.elong.com/nike-history.html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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