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的一句:“汉赋中‘极声貌以穷文’的风气,形成了细致刻画外物的传统。”因此,他认为: 求“形似”、“极貌写物”、“细致刻画外物”,本来是画家的本事,辞赋家既能如此,我们没有理由怀疑花鸟画家就不能达到这样的表现水平。如果我们相信了这样一个推理逻辑,那么,我们说花鸟画在魏晋时期已经具备了独立成科所必须的理论认识水平,就一点儿不为过分的了。 然而,我们无法相信这样一个“推理逻辑”。“形似”、“极貌写物”与“细致刻画外物”本来就不应只是画家的本事,同样也是文学家(包括辞赋家)、音乐家、雕塑家等各类行家的本事,只不过他们各自表述的手法、语言不尽相同。 这里还要厘清创作和理论的先后问题,一般说来,创作的繁荣才能推动理论的发展。只有在花鸟画创作比较风行的情况下,与之相应的理论才会产生、发展,如果仅仅因为汉赋涉及花木禽鸟的内容就断定它意味着花鸟画理论的成熟,就等于表明花鸟画理论的产生先于花鸟画创作,显然是不合逻辑的。 而且,很多文学理论的发生比绘画理论要早,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如:“意境”这一美学范畴的出现,最早见于唐·王昌龄《诗格》,在绘画理论中,直到北宋·郭熙、郭思《林泉高致》才明确使用了“境界”一词,清初笪重光才在其《画筌》中正式使用“意境”一词。那么,绘画中“意境”的同义语“境界”的出现也比文学中晚了整整一个朝代。可见,无论赋与绘画理论的关系是如何的密切,它们的发展也并不一定同步。如果作者一定要坚持这一推论的话,试问,在中国绘画史上,尤其是文人画兴盛之后,大多文人画家都是文人,画家同时也是大文豪、大诗人的大有人在,“意境”早在唐代就出现于诗格中,为什么王维、苏轼等大诗人没有将“意境”这一重要的文艺美学范畴早一点引入到绘画理论中来呢? 作者为了强调花鸟画理论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已经发展成熟的立论,又云:到了南齐,花鸟画的理论更加成熟。谢赫的《古画品录》提出了品评绘画的“六法论”。过去曾经有不少人认为这是针对山水画和人物画而提出的理论,我认为这个说法是不全面的。从谢赫对丁光画《蝉雀》的批评,就能够看出“六法论”也是适用于花鸟画的评价理论。 尽管《古画品录》所列二十七位画家中有少数几位是专作蝉雀、草虫的画家,但绝大部分仍然是人物画家,在那个道释人物画盛行的时代,“六法”论只能看作是主要针对人物画提出的。其后,随着“六法”影响的逐渐扩大,它才最终成为各种题材绘画所共有的指导准则。因此,我们可以说后来“‘六法论’也是适用于花鸟画的评价理论”,若反过来断言“六法”在提出之初就是花鸟画理论,似乎并不合理。 以上是笔者认为的《汉魏赋风对花鸟画独立成科的影响》一文中几点论证不得力之处,因而,无法推出“花鸟画在魏晋时期已经发展成熟并取得了应有的独立成科的地位”这样的结论。据此撰文,与刘星博士商榷。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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