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探究网络传播直接的、明显的政治意图仍然是一个研究方向;而且相对来说,发展中国家、原属于东方阵营的国家更加警惕这方面的威胁。 三、网络时代所造就的新特征 在某种程度上,以网络社会为标志的新经济的崛起重新引起人们对“媒介帝国主义”问题的思考和关注。这一次的争论往往以 “数字鸿沟”、“信息殖民主义”等概念为论述中心。它们相对于以往的“媒介帝国主义”的提法,有了字面上的差异,有了思维方式的改变,也体现着以计算机和通信领域为代表的信息革命所带来的冲击和动荡。 从70年代开始,与信息的内涵、分类、构成和在国民生产中的地位等方面的逐步变化有关,国家、民族的文化依赖和文化渗透问题变得更加错综复杂。在文化信息(电影、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之外,又分出金融、保险、财会类信息和知识类信息。仅就知识信息而言,就包括专门技能和展示技巧、组织经验、科技信息和管理信息。1973年,美国这一类信息的“出口所占的份额差不多是电影和电视节目的十倍”,[18] 其中每一个技术生产系统都附带着更加持久的文化意义。 在全球媒体的竞争中,美国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特殊。无论跨国媒体公司怎样强调其世界性,它们都无法忽略美国在当代全球媒体新秩序中的特殊地位,都想方设法与之建立紧密的联系。采取的途径或是将公司的大本营设在美国,或是在经营模式上自觉不自觉地以美国的做法为“摹本”,或是以各种方式介入美国的媒体产业,或是直接将美国受众作为最主要的争夺对象;等等。 进而言之,美国媒体在全球中的地位已不纯然以产品的输出数量和大量的微观事实为依据,而越来越表现为对其他国家发展模式的影响。“美国向全球展示的商业媒体模式已成为其它国家正在和持续发展的方向。……实际上,所有国家都在向美国模式迈进,这是可以察觉到的。” [19]这种模式固然与出口电影、杂志、图书和音乐等传媒产品有关,也在相当程度上体现在诸如投资和融资,建立销售分公司、子公司和地区代理网,利用先进的媒体从事教育等等方面。正是鉴于这些变化,有人提出,应以“新帝国主义”取代“粗野的殖民方式”。[20] 语言形式,网络的通道和使用人口是“数字鸿沟”的显见因素,是得到关注较多的因素,人们在重新讨论新的“媒介帝国主义”现象时经常以之为根据。此外,“数字鸿沟”中潜藏着更深层次的问题,值得从文化角度做出探讨,并成为进一步理解网络时代的信息传播不平衡、信息殖民主义现象的基础。 首先,与率先使用权相伴随的内容领先。 美国是计算机信息技术的发源地和最先进的国家,也是网络传播的率先使用者。从时间上看,率先使用的优势90年代中期以后趋于淡化,也就是不那么绝对了,甚至出现了有的国家的使用人口超过、或接近美国的现象,像北欧的冰岛、瑞典与芬兰,亚洲的新加坡等等。但是,自发展的源头开始,互联网之不同于电视等其他电子媒介的重要特征之一就是:生产者和使用者的相对同一,以及网络技术研制过程和网络内容提供过程的相对一致。世界各国抵达互联网太空星际的时间有差距,跃上一个平台以后,有了相对平等的起点,网络技术的独特性又使得人们容易对这样的平等持有乐观的态度。问题在于:处于平台上的人们面对的是已经准备好了的网络内容,其范围涵盖了人类沟通的整个领域,从政治、学术、宗教到日常生活,形式上则借助数字传播的优势将声音、图画、文本、视频等等统统囊括其中,从而在扩大传播信息种类的同时,也提高了传播的速度和传播内容的质量——清晰度、无噪音等。在这个意义上,与率先使用权相伴随的内容领先并非无足轻重,它构成了网络社会的“刻板成见”,必将深刻地影响未来世界的沟通方式和文化内涵。 其次,网络创业的模式。 70年代,围绕信息技术而组织起来的互联网范式主要是在美国建立起来的,而且逐渐地转向以著名的创新温床——加州的硅谷——为基地。“居于主导地位的互联网设备公司(例如思科系统[Cisco Systems])、电脑网络公司(例如太阳微系统[Sun Microsysterms])、软件公司(例如甲骨文公司[Oracle],以及互联网的入门网站(例如雅虎[Yahoo!],都是在硅谷创立的。此外,大部分引进电子商务的新设互联网公司,以及革命性企业(例如电子海湾拍卖网[Ebay]),也都集中在硅谷。”[21] 互联网作为美国社会的一个特殊产品,与全球经济与世界地缘政治发生互动,最终沉积为一种生产、传播、管理与生活的新方式。 在这个过程中,虽然政府和军事机构在40-60年代扮演了早期电子工业的主角,但是,60年代由校园文化发展出来的自由选择、个人创新,以及企业精神,则与70年代早期研发的技术成果汇合在一起。互联网与相关的电脑中介的连接和扩散过程,在20世纪最后20、30年间,永久性地塑造了这一新媒介的模式,包括网络的内部机制、使用者文化以及人—机互动的基本形态。 这样的模式对世界各国互联网的建立、对于与之联系在一起的生活方式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其程度可从中国的网站、尤其是中国的门户网站的构成略见一斑。海外留学背景,风险投资支持,潇洒且“酷”的作风,等等,大致是中国网络创业者的形象;而如何从公益性网络向商业性网络过渡,如何将充满激情的行为和社会的其他原则相融合,如何使媒体广告平台、商城、短信、企业互联网等真正成为网络赢利的模式等,一直都是网络界人士思考和争论的问题。 再次,关于互联网的诠释风格。 关于互联网的诠释涉及以下诸多方面:互联网的发展,作用,技术力量,内在机制,以及诸多文化层面上的问题。卡斯特在讨论对信息社会的理解时,提出“美国式的诠释”概念。认为与过去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的是,许多探究信息化社会的诞生及转化的努力,都主要是在美国、或者西欧经验的启发指导下做出的。即便是日本,对于信息社会及其意义的研究,也经常只是重复美国的诠释。“而中国人许多关于新信息社会的观点,大都取自美国的意识形态专家——未来学家。这些人是商业作家,他们的观点多半是没有学术研究根据的臆想,以一种新版的文化殖民主义,将美国所发生的经验推延至世界各地。”[22] 这一观点在相当程度上适合于有关互联网的诠释。 80年代初,托夫勒、奈斯比特等未来学家通过特定的诠释风格,使计算机信息革命首次对公众意识产生了巨大冲击,他们的身份除了洛克菲勒基金会、国际商用机器公司的顾问(也即“商业作家”)以外,还是美国众院议长、美国陆军部队指挥机构的重要咨询者。 90年代中期以后,伴随着互联网走向商业和民众运动的蓬勃展开,美国政府的官员和官方文件、大学和研究机构的学者,来自麻省理工、斯坦福和伯克利的一批计算机和通信产业方面的专家等等,实际上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主导着全世界对于网络的认识系统与评价系统。 最后,通道与内容的结合意味着新的传媒帝国的形成。 网络传播在世界范围内的快速发展,不仅使能够接触网络的人群日益增加了,而且提出了网络通道与网络内容相结合的紧迫要求。90年代末期,世界电信公司巨头争先组建全球联盟,包括英国电信公司、美国电话电报公司、美国斯普林特通讯公司,德意志电信公司和法兰西电信公司,等等。就传统媒体与通讯业的融合来说,先后有美国西屋电气公司与哥仑比亚广播公司的合并(1995);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对于第二大有线电视公司TCI的兼合并(1998)——这次兼并虽然最终未果,但预示着即将到来的前景;世界上最大的互联网服务供应商美国在线和著名的时代-华纳媒体公司的并购(2000),等等。其中,美国在线和时代-华纳的并购被称为“世纪并购”、“世纪联姻”,其意义不仅在于其巨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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