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争和冲突也不像过去那样,不是从确定的、泾渭分明的阵营中产生出令人担忧的毁灭性威胁。 这样的变化要求改变以民族国家为中心的旧的管理体制。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几十年间,世界的基本格局由美国和前苏联两家安排协调,双方都各有其一系列的目标,这些目标不同程度地受到两国间敌对关系的影响。因此,“媒介帝国主义”的命题在其最初形态上,往往只是盯住美国的电视出口模式,而没有对已经出现、或将要出现的“非美国的文化帝国主义”给予足够的重视。“比如,英法机构不断向非洲的前殖民地出口文化产品,或者在另一个环境里,墨西哥作为面向其他拉美国家的电视出口商的实力,或者是巴西的地位及其将中篇电视连续剧反销到南欧信奉天主教的国家的状况。任何恰当的媒介帝国主义的命题应该考虑到所有这些因素。” [7]也就是说,“媒介帝国主义”这一产生于特殊时代、具有特定内容的理论,伴随着旧的管理体制的改变,其原有形态显得不那么适应了。 即便是美国作为“媒介帝国主义”的主要针对者,霸权的形式也发生了变化。这一点,连始终坚持“媒介帝国主义”论题的席勒也看得十分清楚,从而不得不将论述对象的外延做了改变,即认为由美国大公司主宰的“媒介帝国主义”让位于一种跨国公司的文化统治,这里的跨国公司是大型的,无国籍的。“今天,美国大众文化出口没有减少。变化在于生产商变成巨型、一体化的文化联合企业……(它们)……给全球市场……提供了整个文化氛围……现在的文化集团不是完全由美国拥有。美国的文化风格和技术……已经……跨越了国界。”[8] 在这种情况下,再说美国媒介帝国主义就不那么恰当了,至多只能说是美国口味很重的、由美国的大集团所控制的跨国公司媒介帝国主义。 第四、学术界“去中心化运动”的消解作用 在基本方面,60年代兴起的“媒介帝国主义”的理论范式是“依赖论”,是殖民理论,或“传播优势论”。就是认为走向民族独立的第三世界国家无法自立自主,必须直接、或间接地受到西方大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剥削,而美国“媒介帝国”则是“军事工业结合”的表征,是文化侵略和文化剥削的具体而又集中的体现。这种观点的论据,“倘若用‘经济依赖论’两相对照,便发现颇为神似。它们总是把国家分成数组权力机构,然后说‘中心’剥削‘边陲’。”[9] 这里包含着两个层次。一是把“媒介帝国主义”看作是政治和经济帝国主义整体的一部分,而诸如电视节目这样的传播产品与一般商品和货物的交易相并列;另一是关于“媒介帝国主义”的争论具有更加强烈的意识形态色彩,集中体现在争论双方制度上的差异,它也因此渐渐地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文化领域。 无论是“依赖论”,还是“意识形态中心论”后来都经历过被消解的过程,从而促使“媒介帝国主义”所依托的理论范式发生了改变,即“新马克思主义”、“后现代”、“后殖民主义”等思潮的出现和涌动。其中,“后现代主义像幽灵一样时常缠绕着当今的社会科学。在许多方面,几多可信几分荒诞的后现代方法对最近三十多年来的主流社会科学的基本假定及其研究成果提出了诘难。后现代提出的挑战似乎无穷无尽。它摈弃认识论的假定,驳斥方法论的常轨,抵制知识性的断言,模糊一切真理形式,消解任何政策建议。” [10] 针对“媒介帝国主义”的概念,后现代理论提出了一个“反中心主义、反绝对主义的解构主义模型”,这也是一个解构霸权、解构帝国的模型。它要求世界性的媒介文化生态朝着多中心、多层次的方向发展,要求电视的研究从以美国为重心的中心地带转向边缘,转向私营电视、卫星电视及非英语电视的研究。与“媒介帝国主义”概念的基本假设不同,后现代理论认为媒介帝国主义理论预言的全球美国化,实际上并没有成为现实。 那么,如何解释世界各国对于美国电视传播模式——即电视节目的娱乐化和商业化——的依赖和模仿呢?在后现代理论看来,这类影响基本上是停留在浅层,还没有达到文化认同和意识形态的深度。所谓浅层,就是支持表面的、短期的文化,诸如时装、风格和品位等,它们随时间、地点和背景而变化,而且受到接受者自身解读的影响,因此不能轻而易举地进入电视节目输入国的深层领域。特别是第三世界的后现代主义者,这些人“主张回到过去:追寻在他们自己的、现已丧失的古老传统中所有曾被看作有价值的和神圣的东西,放弃殖民势力获得的一切,找回数十年来西方帝国主义所废弃和毁坏的一切。”[11] 源远流长的传统文化被看作是克服媒介霸权的一种方法,也是对以美国为代表的商业化媒介霸权的一种抵制。 总之,“媒介帝国主义”理论固然风行了一段时期,但是随着世界政治、经济和文化格局的变化,它也不可避免地趋向“淡化”或“鲁钝”。而它之所以始终没有完全消失,还时常活跃于某些领域之中,一方面与新的理论还在发展之中、还不系统和定型的事实有关,另一方面则是它所涉及的内容——如“全球传播秩序”、“文化认同”、“电视影响”、“主流和边缘”等等——已经成为当代无法回避的社会问题,它们伴随着几次大论战而被深深地植入人们的记忆之中,并且随着信息革命的兴起和数字化时代的到来而具有了新的意义。 二、网络传播再次引发思考与讨论 进入90年代,以国际互联网为代表的新兴通讯技术出现了爆炸式增长,与此同时出现了全球范围内新的贫富差距,即日益扩大的“数字鸿沟”、“信息宗主国”和“信息殖民国家”,等等。其中,“数字鸿沟”更多地被用来描绘网络社会传播秩序的不平衡现象,大意是指接触新的传播技术方面的不平等(例如能上网的人和不能上网的人之间的鸿沟),也包括新的历史时期在分配、有效使用信息和通讯资源方面,两种或多种人类群体之间实际存在的不对称,这是获得信息内容、享有信息资源、运用信息技术、享用信息便利条件等方面的差异和不平等。 在广义上,“数字鸿沟”不仅再现了曾包涵在“媒介帝国主义”概念之中的全球南北差异,而且使不均等的发展更加突现,是“各处社会里每个有活力的区域和疆域,与其他沦为与系统逻辑全然无关之处的地方两方之间的不均衡。”[12] 它也更加明显地表现出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内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以及不同教育程度阶层和不同收入水平之间的差异。处于“鸿沟”劣势一边的国家、地区和人群在信息和通讯资源方面是贫困的和匮乏的,也是被动的和依赖性的。 关于国家、民族地区内部的“信息资源的不平等”问题,在60、70年代还没有如此突出,“媒介帝国主义”概念也曾因为缺乏这方面的考虑而受过指责。起初,在拉美、亚洲和非洲国家,进口媒介的主要消费者是富有的、生活在城市中的少数人;但后来,诸如收音机、电视机、录像机还是以绝对的数量渗入欠发达国家。 互联网的普及也同样经历了逐渐地走向民众的过程。社会经济和科技的发展状况,以及人口基数和现有条件,突出了网络时代的问题。一方面是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数字鸿沟正在扩大,为数众多的发展中国家、地区和群体正被日益边缘化。 “依据1998至2000年间各种来源的资料,工业化国家拥有全球15%的人口,却占了互联网使用者的88%。互联网的传散也有相当显著的区域差异。全球只有2.4%的人口能够使用互联网,但是芬兰(世纪之交全世界以互联网为导向的最显著的社会)的互联网使用者占其人口总数的28%,美国是26.3%,而美国以外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家则是6.9%。” [13] 另一方面是就各个国家内部来说,互联网的使用在社会、种族、性别、年龄和空间等方面的不均等现象日益突出,而且,这种不均等在不同的国家有着不尽一致的表现,如从互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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