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使我国互联网事业飞速发展获得一个非常重要的客观条件,也会使网络新闻的发展变得更加不可抗拒。事物有一利必有一弊。网络媒体在具备优越性能的同时,也使我们遇到了从未有过的困难。比如,各种真真假假的新闻,各种有害的信息和言论。为了克服这些弊病,我们努力发展“防火墙”技术,积极创建“网上警察”。与此同时,我国加快立法速度,据了解,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早以全面立法来管理网络新闻传播的国家之一。一、不能立足于堵运用法律去防止和限制互联网上的消极有害的东西,这是必要的、有益的,但是远远不够。一方面,过严地立足于堵,有可能削弱网站的活力,削弱国内与国外网站的竞争力。另一方面,对于境外网站的防范,频繁地使用防火墙技术,就等于在互联网上搞自我封闭,大大削弱了互联网的信息公开性、共享性等正面作用。任何国家都是世界体系中的国家,为了防止外来的消极影响,就把自己封闭起来,以保证自己的体制不受任何防碍地运行,历史经验证明,这是一种不明智的做法。我们可从原苏联解体以前10年左右时间里,中苏两国对于与外部世界交流的不同态度、做法和产生的不同效果中,得到启示。从60年代到80年代,美国多次向苏联提出学生交流计划,都被历届苏联政府拒绝。直到80年代末苏联解体前不久,苏联在美国的留学生一共只有经过严格挑选的几百人。那样严防“和平演变”,结果竟是国家解体,红旗落地。而同一时期,中国在美国的公费、自费留学生多达4万人左右。到1997年,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已累计向美国派遣了13万留学人员。在中国的外资企业,多达30万家,分布在全国各地。海外企业家分布在中国的每一个角落,穷乡僻壤都有他们的踪迹。每年中国接待的海外游客加上港、澳、台回乡探亲的同胞,多达5000万次以上。这么多的外部影响,并没有使中国的社会主义解体⑥。这证明,顺应民心、合乎时代潮流的路线、方针、政策,才是第一位起作用的。而对外开放正是正确的制度设计的一部分。现在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如果有哪个国家想继续在信息上闭关锁国,至少在技术上也无法做到了。互联网在信息传播上所具备的强大功能,推动着信息全球化发展的必然趋势迅速发展。网络媒体集合了传统媒体所有的表现形式,成为真正的多媒体传播手段,它使新闻的人际传播、群体传播和大众传播同时实现。它具有许多优良特性。首先是容量大。其二是速度快且具有流动性传播的特点。其三是超链接,网民可以浏览无穷的信息。其四是交互性,网络媒体的读者既可以是受众,也可以是传播者。其五是可检索。只要在网站上输入一个或几个词后,网络会自动会将相关内容的文章一一列出⑦。面对这样的现代媒体,我们必须充分利用,让它发挥利国利民的巨大作用。 二、减小信息落差前面分析了互联网对我国新闻的挑战,以及“入世”对我国的挑战。这些挑战提出了一个共同的问题,就是以低信息量新闻、单向度舆论应对国内受众的做法,已难以适应新的形势,我们必须加快新闻改革。1.高原盆地理论的启示毫无疑问,对于那些恶意煽动的反动信息、故意捏造的谣言信息、诱导人们堕落的色情信息等,我们要依法采取措施,坚决防止和杜绝。但是,并不是要设法避免人们接触所有的敏感信息或负面信息。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公民社会所拥有的信息量,还是很小的,前者犹如高原,后者犹如盆地,落差很大,前者对后者存在的潜在冲击力自然就很大。巨大的信息落差,对国家安全构成隐患,是不言而喻的。何不考虑大幅度地减小这种落差呢?减小落差的办法,简而言之就是要逐步加大输入的社会信息量,包括所谓敏感信息和负面信息。所谓逐步,就是开闸放水,逐步提升,而不是等到迫不得已,失去控制的时候炸坝泄洪。这需要兼顾当前和长远的战略眼光,抓住指定承诺表以前的5年时间,减小与发达国家的信息落差。2.广东经验的启示我们有必要探讨一下,接受负面信息增多,到底会产生怎样的后果?在1989年北京政治风波期间,历来接受香港电台和电视台信息最多的珠江三角洲地区,倒是非常平静,广州、深圳的秩序比北方和东南沿海的大城市都要稳定。因为在多元化的信息环境中,人们更容易看到事物的方方面面,至于那些真真假假的信息,更容易在人们心目中减少对资本主义媒体的可信度和神秘感。在2000年8月于北京召开的“WTO与中国传媒研讨会”上,广州日报报业集团董事长黎元江对上面谈到的例子,提供了生动、具体的材料。他说,“广东这个地方,香港电视是家家户户都看……从来没有断过。”“我们华南地区,一年365天,天天24小时,香港4个电视台,两个是中文,一个翡翠台,一个明珠台,一个国际台,还有凤凰卫视。还有各种广播,美国之音,这个之音、那个之音很多,还有各种渠道、传到广东华南来的各种报纸、杂志、书刊,还有每天几十万人进进出出带来各种各样的观点,有反动的,有反华的,有反对改革的,什么话带不进来?香港人进来,外国人进来,什么观点带不进来?何况咱们还公开批准在宾馆销售的海外一些报纸,大公、文汇等。还有英文的南华早报,现在懂英文的也多了,有反共反华的,什么都有。”“最后也没有因为一天到晚看香港电视就反党反社会主义。也不见得特别多的上街游行,有游行,也有上街,但是不多,是细水长流,平均每天有五六十人,一天到晚在广东省政府门前要求这个,要求那个,都是经济要求,什么滥尾楼,土地纠纷,没落实政策等,真正是政治性的基本没有。也不见得看完以后大家都支持‘两国论’,相反更气愤,恨不得把李登辉扔到台湾海峡里。”⑧从广东的经验我们得到的启示很多,最主要的是人民群众具有对多元信息的承受能力,而且这种能力越锻炼越强。另一个启示是,我们反复强调的舆论导向,到底是要在正视互联网等现代传媒不分国界地把大量信息推到人们面前这个事实的基础上去导向呢,还是无视这一切做一厢情愿的“导向”呢?答案当然是前者。现在许多人并不费力地在使用代理服务器技术和链接技术,去接受境外媒体的信息。听任这种状况,而不去冲破一些禁区,扩大我们传媒,特别是网络媒体的报道和评论的范围,那就无异于在网络传播中实行“驼鸟政策”。我们应该在自己的网站上增加敏感信息和负面信息的供给量。本人认为,在扩大公民社会信息量的过程中,在网上领先放开一些,让一部分人先增强对负面信息的承受能力,有其积极意义。“据调查,中国互联网最主要用户的特征是:30岁以下;受过高中和大学教育;中高层次收入;学生、自由职业者、合资企业管理人员、国家机关干部和办公室职员。”⑨不难看出,这些群体是负面信息承受能力较高者,也是能够使用各种技术找到信息者。利用5年左右时间,减少信息落差,可以从国内网站扩大覆盖面、加大信息量做起。三、逐步走向法治我国虽然现在有各种管理新闻和信息传播的法规性文件,但就传播内容的管理上,并没有严格按照这些法规性文件中禁载规定作衡量标准。现以国务院1997年8月11日发布的《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为例。该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禁止制作、播放有下列内容的节目:(1)危害国家的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2)危害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3)煽动民族分裂,破坏民族团结的;(4)泄露国家秘密的;(5)诽谤、侮辱他人的;(6)宣扬淫秽、迷信或者渲染暴力;(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我国其他涉及新闻与信息管理的法规性文件,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国务院发布的《出版管理条例》(1997)、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的《报纸管理暂行规定》(1990),其中关于禁载的规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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