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论文由上帝论文网为您收集整理,上帝论文网http://paper.5var.com将为您整理更多优秀的免费论文,谢谢您的支持][内容提要] 媒介集团化被认为是我国媒介走向世界的重要措施,“做大做强”成为大家的共同追求。但媒介集团化应该是市场经济的产物,还是行政命令的结果,并没有取得共识。违背新闻传播媒介自身发展规律的集团化过程遭遇了预料之外的尴尬。集团化以后的媒介社会性质和社会地位应该怎样确定,如何尽快掌握世界传播市场一体化背景下的媒介集团运行规律、规则和各种惯例,成为媒介集团化能否加速进行的重要问题。 [关键词] 媒介集团 做大做强 传播资源 媒介竞争 一、问题的提出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新闻传播事业的改革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无论是在理论上、政策上,还是在传播实践领域中,都提出或已经进行了许多的改革。加入WTO似乎又给已经十分火热的新闻改革加了一把火,面对势不可挡的外来媒体集团的挑战,中国的新闻传播媒体不得不作出积极的应对。大家都在思考应该采用怎样的措施才能保证我国媒体在未来世界新闻传播市场上应有的位置。媒介集团化就是近年来被许多人看好的积极的战略性措施之一。如学者所说:“寻求通过建立报业集团,提高报业的经营效益、实现更快发展成为人们的共同选择。”[1] 然而,媒介集团化并没有象原先所期待的灵丹妙药一样迅速解决中国大众传播事业所存在的问题。除少数媒介集团以外,大多数媒介集团的建立反而带来了许多令人费解和尴尬的问题。有的媒介集团事实上成为被学者称之为试图同“航空母舰”抗衡的捆绑起来的小舢板。以“先做大,再做强”的思路似乎并不能在短期内解决同跨国媒介集团竞争的实力问题。媒介集团建设的实际结果同人们原先美好的愿望差距甚大。国家有关领导部门不得不放慢了审批新的媒介集团建设的速度。良好的愿望同实际的结果之间的矛盾在哪里? 二、媒介集团化的现状和相关的研究 自从1996年国内出现了第一个媒体集团——广州日报报业集团以后,媒体集团化就成为新闻传播界关注的重点和热点,人们从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心态对新闻传播领域的这一新生事物进行着观察、分析、评价。尤其是当国内的媒体集团数量增加,并有了一些业绩不俗的表现以后,持怀疑、否定态度的人越来越少而唱赞歌的人则越来越多。广州日报报业集团、文汇新民报业集团、哈尔滨日报报业集团、南方日报报业集团、湖南广电集团等媒体集团成为人们评价媒体集团成功的一个又一个例证。事实上这些媒体集团近年来的经营收入也确实有令人信服的表现,白花花的银子令反对媒体集团化的人无话可说。毕竟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中,金钱的多少是参与竞争的实力与信心的重要表现。况且现代新闻传播事业的发展是建立在高科技、高投入基础上的,没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单靠豪言壮语和人海战术打天下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于是,大家对建设媒介集团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大有一哄而上、唯恐落后的情绪。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已经获得中央主管部门正式批准成立的报业集团已近40家。[2] ,此外还有一些虽然没有获得正式批准,但事实上已经在按照报业集团模式在运作的媒介机构,如《成都商报》除了在成都有自己的大本营之外,已经在外省建立了分支机构,甚至已经独自创办或同其他媒介联办了新的报纸,这种跨区域的经营已经有了现代媒介集团的意思。除此之外,在广播电影电视领域、在图书出版发行领域,[3] 组建媒介集团的兴趣也非常浓厚,并已经建成了各自数量不等的集团。在短短的几年时间中,我国的大众传播领域似乎已经成了“集团”的天下。 对媒介的集团化发展以及存在的问题,业界和学界都十分关注,并有很多的研究成果。这些研究成果最终被中央有关文件所吸收成为指导媒介集团化的政策。早在1999年9月,中办和国办就下发了《关于调整报刊结构的通知》,明确提出了“政报分离”的原则,各级报刊都应走向市场,经济上实行自负盈亏,这实际上已经体现了一些新闻传播走产业化道路的思路。而关于媒介集团化的主要精神体现在1999年发布的信息产业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关于加强广播电视有线网络建设管理意见》(简称82号文件)和2001年所发布的《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的若干意见》(简称的17号文件)中。在这两个纲领性的文件中,对媒介的集团化建设有这样的表述: “以结构调整为主线推进改革。控制总量,合理布局,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源配置,发展集约经营,形成规模优势。按照专业分工和规模经营要求,运用联合、重组、兼并等形式,组建一批主业突出、品牌名优、综合能力强的大型集团,推动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组织结构、地区结构调整,促进跨地区发展和多媒体经营,提高产业集中度。 积极推进集团化建设,把集团做大做强。在现有试点基础上,组建若干大型报业集团、出版集团、发行集团、广电集团、电影集团,有条件的经批准可组建跨地区、多媒体的大型新闻集团。集团承担完成宣传文化工作任务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负责把握导向、制定规划、加强资产运作、财务管理。” 除此之外,文件还对各类媒介集团的性质、媒介集团组建后的资金筹措、人员调配、经营范围等做出了相应的规定。到了2003年,中办又下发了19号文件,[4] 对调整报业结构提出了实质性意见,新闻出版署办公厅印发了落实这一文件的实施细则,又一次推进了我国新闻传播事业的市场化步伐。 由这些文件精神和实际的操作结果可以看出,建设媒介集团的主要目的确实是尽快将我国的媒介“做大做强”,一来解决长期以来媒介单纯依赖国家财政的问题,二来通过“盘活存量资产”和“优化资源配置”,解决我国媒介规模普遍较小、无法同国际级的媒介集团抗争的问题,三是解决近年来媒介发展中因管理不善出现的“散”、“滥”等问题。而这一决策又在很大程度上迎合了那些经营状况较好的媒介的需要,建设媒介集团的基本社会需要和条件实际上已经存在了。 三、媒介集团建设热潮出现的原因 综观国际新闻传播市场,那些能够在全世界呼风唤雨的著名媒体和媒体集团,哪一个都是财大气粗或有强大的经济后台的。任何团体和个人所希望得到的新闻传播的自由都是建立在强大物质基础支持的基础上的。在人类社会发展的每一个阶段,各个国家、民族和利益集团都尽当时之所能,向媒体投入了足够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在如今的媒体跨国、跨地区的竞争浪潮中,没有足够的财力支持的媒体根本无法取得同其他媒体平等竞争的市场资格,无法登上现代媒体竞技的舞台。未来的社会在经济上将是跨国公司的天下,“21世纪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将不会是国与国之间的竞争。一种全新的竞争格局已经出现,互相竞争的将是全球(跨国)公司。”[5] 在包括新闻传播在内的文化领域中同样将是跨国媒介集团的天下。在19世纪的70年代,西方几大媒介机构曾经对世界新闻传播市场进行过一次有协议的划分(所谓“三方四边协议”的签订),它对19世纪后半期和20世纪前期的世界新闻传播格局曾经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虽然再没有什么媒介机构签署过类似的协议,但世界新闻传播市场却仍然被逐步地瓜分、占领。同上一次“有协议”的瓜分不同,这一次的瓜分是完全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进行的。如有的学者所说:“媒介全球化是将世界看成一个市场、一个车间、一个商场。跨国公司走出国界,在全球范围内组织媒介产品的生产和流通活动,改变了传统的国际分工模式和贸易格局。”[6] 在未来的国际社会中,有发言权的不再是实力强大的国家和民族,或者说不再仅仅是实力强大的国家和民族,还有实力强大的跨国公司。实际上“现在世界上已经出现了不以领土为基础的权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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