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和媒体工作者基本上还没有发言权。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进行的关于国际新闻传播新秩序、关于新闻传播与国家发展等问题的重大讨论和所形成的文件,很少有来自中国的学者参加,甚至基本上没有华人学者参加。在这些讨论中,各国的学者和专家又常常将中国作为一个特殊的国家来对待,把中国排除在世界新闻传播事业常态的范围之外,甚至常常将连中国传播媒介的准确的统计数字以“暂缺”的方式处理。造成这种情况,有外国对我国新闻传播事业误解、偏见的因素,但与我国媒体多年来只是局限于国内活动,没有主动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有直接关系。一个陌生的面孔是无法在短时间内获得人们的理解和支持的。而反观目前我国媒体集团建设的现状,真正按照新闻传播市场规律运作的又有多少呢。除了少数媒体集团是顺应了自身发展的需要并具备了建设集团的基本条件以后水到渠成的产物,其它许多的媒体集团是奉命而建,或为大势所迫而不得不建的。正如柳斌杰所说的“这次集团化战略改革没有解决体制和机制上的问题,结果大多数都成了行政捏合的公司,翻牌公司,本质没有什么变化,不适应当前市场竞争的需要。”[15] 考察世界新闻传播事业的发展可以看出,成功的媒介集团的组建往往不是一种行政行为,而主要是一种市场行为。而我国新闻传播界在建设媒体集团的过程中却出现了“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的情况,无视媒介集团建设的基本规律,党政领导机关的力量强行介入,成为媒介集团建设的主导力量。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建设媒体集团要具备一些条件,而且提出了量化的指标,比如建立报业集团必须有五家以上的子报子刊等。为了达到这一要求,在许多地方便出现了以本地传统上最具实力的党报为核心的报纸兼并的热潮,将一些经营状况不好甚至经营不下去的报纸拉入了党报的建制之中,强行为组建报业集团创造条件。其结果是,从数目上看,组建报业集团的条件是够了,而实质上进入所谓报业集团的这些子报子刊并没有几个能为报业集团的发展提供实质性的帮助,有的成了母报的包袱。合并的结果没有发挥一加一大于二的优势,反而有可能演变出一减一等于零的悲剧。也许是因为目前人们的目光较多地集中于那些成功的媒体集团身上或那些身躯足够大还能耗上一阵子的“中央级”媒体集团身上,看到的多是媒体集团优势的方面,而对将来数量要占大多数的地方媒体集团还缺乏足够的关注和研究。如果有朝一日全国大多数的媒体被纳入了大小不等的这些媒体集团而又因为种种原因无法达到原定的目标时,将会造成传播媒介资源的浪费和力量的互相消减。所以,如果不是按照市场的规律,让媒体顺应自身发展的需要进入媒体集团建设的阶段,而是运用行政命令的方法、运用计划经济时期的办法对媒体集团的建设进行管理和干涉,将不利于我国媒体在世界新闻传播市场的竞争。 其次,按市场经济规律运作的媒体集团在经营项目和经营地区上有自己的自主权。它对经营项目的选择、经营地区的确定都要在服从社会整体利益的前提下紧扣集团自身发展的各种需要。现代新闻传播媒介的发展进入集团化时代的重要标志就是媒介的跨行业经营和跨地区经营,进而才可能发展到跨国家的经营,发展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国际性新闻传播集团。目前在国际范围内具有特别重要地位的一些超级媒介集团都是跨国家、跨行业经营的,因此无论世界新闻传播市场有什么样的动荡和变化,它们都能稳如泰山、游刃有余。但就目前情况来看,我国媒体集团的建设形势并不令人乐观,新闻传播媒体集团的建设遭遇了地方保护和行业保护的各种不同类型的抵抗,媒体集团发展的环境是比较恶劣的。加之我国地域辽阔,各地区的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差距很大,各地在媒体集团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也是不完全一样的,因此对媒体集团的看法和采取的态度也就有很大差别。由于历史上众所周知的原因,我国的新闻传播媒介基本上都是在计划经济时期建立并发展的,即使是在改革开放新时期建立的新媒体,也是主要依靠地方政府或行业领导的力量发展起来的。多年以来各地地方政府和各行业领导部门为媒体的发展付出了大量的劳动,特别是投入了相当的资金。 媒体已经成为本地或本行业管理体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不论这些媒体在实际的运行过程中是否能赚钱,他们在传达本地区或本行业领导和领导机构的指令、统一本地区或本行业的社会舆论、反映本地区或本行业工作成就等方面都有重要作用。本地区或本行业的领导部门和领导人在使用“自己”的媒体时也早就习以为常、得心应手了。尤其是对本地区或行业的“代表性媒介”而言,只要完成了“同级”党委和政府下达的宣传任务,赚不赚钱并不是最重要的。媒体的管理者和各类媒体工作者在工作过程中也都有一道“心理底线”,即不论实行什么样的管理模式,只要完成好宣传任务,媒体运作的基本资金都是有人“保底”的,至少工资是有人给发的。至于经营(创收)的情况如何,那只关系到媒体的小集团利益和个人的收益多少而已。于是,媒体同当地领导机关和领导人个人之间达成了默契,你替我宣传,我给你出钱或找赚钱的路子。媒体没有也从来没有设想得到从事新闻传播活动最基本的“自主权”,更莫说理想中的“新闻自由”了。越是到基层,越是到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的地方,媒介同当地领导人之间的关系就越是“直截了当”,领导人是切切实实地把媒体当作自己手下的一个具体工作部门来对待的,要求它必须无条件地服从自己。更有甚者,干脆视媒介为自己手中的无生命的工具,想让它干什么就得干什么,稍有不从便会施之以“颜色”,轻则批评处罚,重则更换人马。基层群众批评说,媒体已经成了“领导的光荣榜,政府的功劳簿”,话虽刻薄却不无道理。如今当面临媒体管理体制变化的时候,势必要触动某些集团和个人长期以来在媒体的利用和管理方面的利益,剥夺或收回某些人对媒体的支配权,遭到他们的抵触也就很自然了。按照目前国家的有关政策,媒体集团特别是广播电视集团主要建立在省级和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地县两级原则上不再建立媒体集团,而地县原有的媒体和媒体资源将逐步划归省级的媒体集团,只给本地留出少量的节目时间。在有的人看来,这一变化意味着两层意思,第一是要将地方几十年辛苦积累的媒体资源上交别人,地方财政多年为媒体的投资等于打了水漂,第二是今后本地的广告市场资源和媒体的广告收入也拱手给了别人,由别人在自己的眼皮底下赚本该属于自己的钱。这两种情况都不是地方所能迅速接受并真正想通的,所以上边搞得热火朝天的媒体集团建设在基层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响应。除了一些行业媒体因为迫于中央政策的威力不得不作出痛苦的选择之外,目前还少有地方媒体主动加入省级的媒体集团的,能抗一天是一天是大家目前的普遍心态。而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媒体集团的建设将缺乏广泛的社会支持和新闻传播市场资源的支持,媒体集团的跨地区、跨行业经营仍将受到极大的限制,媒体“做大做强”仍然无法得到保证。建设媒体集团的重要考虑之一是媒体资源和新闻传播市场资源的重新整合、科学配置与充分利用,而如果得不到基层的主动支持和配合,这些目标的实现势必要大打折扣。现在,就连以中央政府名义下发的相关文件在占有地方传播资源的政策方面也已经失去了原有的权威。如最近开播的央视音乐频道,在广电总局下发文件要求各地电视机构转播以后,遭遇的却是来自各地电视部门的“软抗拒”。地方人士认为,“如果中央、省里所有的频道都要求必须转播,那么地方的日子怎么过?作为中央一套、新闻频道等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Tag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