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论文由上帝论文网为您收集整理,上帝论文网http://paper.5var.com将为您整理更多优秀的免费论文,谢谢您的支持]内容提要:本文以松花江污染危机事件为案例,分析政府新闻发布在危机公关方面暴露出的某些问题,诸如以类似“善意谎言”、“社会稳定”等借口屏蔽事实真相,既损害广大民众的知情权与话语权,也销蚀政府的公信力。文章进一步思考如何改进政府新闻发布活动及其相关制度,并且从尊重民意、现代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等四个方面探讨政府新闻发布与民众知情权、话语权之间的关系与利益协调。 关键词:新闻发布 知情权 话语权 危机事件 尽管已经进入电子网络时代,但我们无法否认,从宪法赋予的权利角度考察,广大民众的知情权和话语权目前依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信息不对称造成知情权缺失,二是话语表达渠道不畅通造成意见偏差。从大众传播的实践运作来看,民众的知情权是他们有效运用话语权的前提和保障,如果民众知情权缺失,将导致话语表达权得不到有效保障,造成意见市场出现失误、偏差甚至混乱,干扰政府决策及政策实施,影响社会稳定。 本文所论述的政府新闻发布主要指我国各级政府通过主流媒体,采取新闻公告、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来向公众传达国际、国内重大新闻事件,尤其是与民众利益休戚相关的各类危机、灾难、疫情等事件。最近我国发生的松花江污染危机事件,再次凸显政府新闻发布在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及满足民众知情权、话语权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政府危机公关能力亟待提高。 一、政府新闻发布的认识误区 2005年11月21日哈尔滨东北网刊登一则后来全国几乎所有主要媒介都转载过的新闻稿,其中,哈尔滨市政府以哈政发法字【2005】25号字样发布了《关于市区供水管网临时停止供水的公告》1 。我们注意到关于停水的主要信息是:“自2005年11月22日中午12时起,对市区市政供水管网设施进行检修并停止供水”。但就在同一天数小时之后,又有哈尔滨市政府的第26号公告,其中公布:“2005 年11月13日,中石油吉化公司双苯厂胺苯车间发生爆炸事故。据环保部门监测,目前松花江哈尔滨城区段水体未发现异常,但预测近期有可能受到上游来水的污染。为确保市区内人民群众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用水安全,市人民政府决定市区供水管网临时停止供水。” 一天之内发两次公告,许多民众只注意到后来晚上发布的第26号公告,知道停水是因为上游水被污染了。可是另外有些民众只看到中午发布的第25号政府新闻公告,言称管道检修,所以停水四天,但晚上政府的新闻公告又说是因为污染而停水,民众自然感到政府一开始是想欺骗公众,也就是后来被政府官员所称的“善意的谎言”。停水原因从“供水管道检修”变成“来自上游的污染”,确实给民众造成了事实上的困惑。第二天11月22日,政府又发布了第27号公告,即《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正式停止市区自来水供水的公告 》。面对第25、26、27号连续三个公告,政府朝令夕改,媒体、公众议论纷纷。从网络即时信息、手机短信到民众口头,小道消息铺天盖地,甚至还有传言说要发生地震,总之,政府的公信力已经受到严重打击。 查阅众多媒体关于哈尔滨停水事件的报道,无论是人民网、新华网,还是传统纸质媒体如《中国青年报》、《南方周末》、《21世纪经济报道》、《中国新闻周刊》、《南风窗》,我们获知的共同信息表明:哈尔滨市政府最早对公众发出的通告(即第25号公告)有关停水的真实原因是被扭曲的。尤其在经过SARS、禽流感、数次重大矿难等危机事件之后,我们的政府新闻发布仍以某些借口来屏蔽事实的真相,损害广大民众的知情权与话语权,确实值得深刻反思。认真分析此类政府新闻发布的思维路径,可以看出其认识误区大致如下: 其一,某些官场惯性思维本能的沿袭。多年来,政府新闻发布习惯正面高调宣传,而对于危机突发事件,经常想到的则是应该立即想方设法遮掩住,不让公众知道事实真相。11月13日吉林省石化双苯厂爆炸案发生不久,该省不少媒体记者其实已经获悉爆炸造成了江体污染,但政府不允许公开报道。比如,同样位于松花江畔的吉林省松原市早在11月16日起便开始停水,直到11月23日,连续停水七天的松原市才正式恢复供水。这一时间,恰好是松花江水污染团完全流过吉林市,逼近哈尔滨的时刻,而此前一周,吉林松原停水的消息几乎不为外人所知。两省政府、决策部门的沟通,公众也几乎毫不知情。相反官方还发布有悖于事实、误导民众的假消息。比如11月14日的哈尔滨市政府机关报《哈尔滨日报》就这样报道:“由于吉林地处哈尔滨市松花江上游,对于哈尔滨市民最为关注的爆炸是否会影响松花江水质的问题,吉林石化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经吉林市环保部门连续监察,整个现场及周边空气质量合格,没有有毒气体,水体也未发生变化,松花江水质未受影响。” 其二,只为维护政绩形象,危机公关意识淡漠。遇到突发灾难危机事件,许多政府领导首先想到的不是把事件的真实情况告知民众,而是最大限度地降低事件对自己政绩的所谓负面影响,甚至要努力将“坏消息”变成“好消息”,突出“光辉”政治形象。11月27日下午6时,哈尔滨市恢复供水,比预定时间提早五个小时。同日的《哈尔滨日报》报道说:“为讴歌在这次抗击松花江水污染事件中,全省人民特别是哈尔滨市人民,在省委、省政府和哈尔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表现出的团结友爱、同心协力、万众一心的大无畏精神,大型特别节目《水之情》今晚19时50分别将在黑龙江电视台卫星频道和文艺频道并机播出,黑龙江电台新闻广播和文艺广播同时转播。”我们知道,处理公共危机应该是政府的本分责任,消除水污染也与抗洪救灾不同,应对的不是天灾而是人祸。花费公众、纳税人的钱,用三天时间抢出一台大型节目,无非就是为某些官员的政绩工程形象服务,这实际上还折射出政府危机公关能力的低下。 其三,以“稳定压倒一切”的借口保护个人以及地方部门利益。许多政府官员如此考虑问题,不仅是轻视民众心理承受能力,而且结果往往适得其反。过去政府对待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的指导思想是: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在没有将事情的来龙去脉搞清楚前,为了不引起社会的恐慌和混乱,不能随便发布消息,这是不负责任的做法。现代政府承担的责任之一,便是及时向社会提供客观的信息,不一定要等到事情处理得非常圆满之后再告诉人民才算对人民负责任。现代信息传播的速度和广度与传统社会完全不同,如果政府提供的信息不能满足人民的愿望,人们可以有许多渠道寻找信息,而政府的公信力将会因此而大大降低。2 许多媒体都曾报道过黑龙江省省长张左己对所谓“善意谎言”的解释,其中主要传达了四点信息:一是“责任在邻”(吉林省),二是“稳定压倒一切”,三是担心“友邦惊诧”(俄罗斯),四是得到“中央的支持”。黑龙江省有关政府或者可以自我包装成无辜的受害者,甚至是民众的保护神,但先撒谎后作类似“善意谎言”的解释,反倒把自己推到尴尬的境地。现在我们知道,已经有相关的高级官员们为此付出沉重代价。外交部长李肇星也罕见地代表中国政府因松花江污染对俄罗斯远东地区造成生态危机而正式向俄罗斯道歉。前不久,俄罗斯就松花江污水向中国索赔,谈判已展开3 。 二、政府新闻发布与政府危机公关 黑龙江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2005级研究生12月10日在中华传媒学术网上集体发布《水危机事件中哈尔滨市民舆情调查报告》,他们认为:面对突发事件,当没有明确的官方消息时,大多数人首先是通过人际传播来获取信息的(见图表)。4 该调查报告还显示:大多数民众在危机时刻会相信政府发布的相关消息,持怀疑和不信任态度的民众只占少数。由此可见,政府新闻发布在危机公关中的重要性。考察分析此次松花江污染危机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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