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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现代思潮与中国法学和法制      ★★★ 【字体: 】  
后现代思潮与中国法学和法制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2-04 13:41:22   点击数:[]    

保持了一贯性的整体。根据现代主义的观点,今天的西方被视为17、18世纪启蒙思想、理性或资本主义的展开,今天的所有原则和思想都在这一时代起点的基因中就存在了,此后只有量的变化,没有质的变化,只有变形而没有变异,有变化而没有断裂,因此一切变化都是一个范式中的重复。[10]

  但是在后现代思想家看来,这种观点并非是不证自明的,而仅仅是一个现代主义的预设,并且在实践上压制了生活世界的丰富性和变异。福柯就以大量的著作表明近代以来的那个“历史”是一种虚构,因此,他反对传统的那种基于因果论的历史学,认为那是一种理性主义的构造;他把他自己的著作称为“考古学”,不试图构造世界发展的总体因果关系,而是努力展现历史的谱系,其中充满了断裂、错位、变异、偶然性,充满了一种知识型对其他知识的权力征服。[11]也正是因此,尽管福柯已于12年前去世,他却被公认为是一位极其重要的后现代思想家。也正是如此,德国哲学家恩斯特。布洛赫也早就曾指出,并非所有的人都生活于同样的现在。[12]而另一位学者则指出,说福柯是后现代思想家并不意味着他的同时代人和幸存者同样也是后现代主义者或必须成为后现代主义者。历史的中断不是同时发生在每一个人身上的,也不是同时发生在所有地方的。同一个人、同一学科或设置在某些方面可以是传统的,在某些方面可以是现代的,在另外一些方面还可以是后现代的。[13]

  尽管话让学者们一说就有点玄,但后现代的这一思想其实对我们并不陌生。只要我们观察一下我们自己和我们周围的人,我们就会发现,几乎我们每个人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难以同一些他人沟通。尽管在时间和地域上,所有这些人似乎是处在同一个“时代”,但理解、处理问题的方式和思路非常不同。因此所谓的世界并不仅仅是一个物理场所,而是或者有人的主观创造。由于社会分工、经济发展水平、文化、教育等因素,许多人实际上是生活在不同的世界中,人们看的似乎是一个东西,但看到的却又不是一个东西,因为他们所理解的意义很不相同,甚至完全不同。现代主义者轻易抹杀这种实际生活世界的非齐一,将这种状态解释为人们启蒙程度的不同,进化程度或文化(作动词用)程度不同;表面似乎认可多元,实际隐含了单一的框架和对自己思维方式的过分自信。而后现代学者认为这种不齐一的状态就是生活世界的本来状态,是现代之前――即思想家开始强调时代的整体性之前――的状态。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们认为后现代是现代之前或现代主义的初期状态。在这种状态下,生活世界以它自身的丰富性和众多的可能性而呈现着,并不存在一种必定的汇合、整体性和终极目的。

  因此,如何界定后现代,有一个由谁来界定的小问题:以现代主义对后现代思潮的界定为准,还是以后现代学者的自我界定为准。我认为,应当尊重后现代学者的自我界定。这并不是因为我个人希望尊重作者的自我偏好。更重要的这个定义之争关系到一系列根本性的问题。在一定意义上,正如一位著名美国学者所说的,谁控制了定义,谁就控制他人的生命。[14]如果放弃了这个自我界定的权利,后现代学者对现代主义的一切批判性反思和分析都从根本上成为无稽之谈。 比如说,后现代学者所反对的现代主义的要点就是前面提到的时代化,而如果接受后现代为现代之后,那么后现代学者的思想就显然与现代无关,他们的思想对于现代社会或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的相关性就在其受孕之前(而不是在摇篮里)被轻易扼杀了。又比如说,时代化假定历史的自我统一性,因此为了构造历史就必然要压制、征服那些与这一统一之预设不和谐的声音,而后现代学者就是拆散这一虚构的统一体,他们希望象考古学家一样把压在地层中的、进入不了那种因果化的和整体化的历史的零零总总全都展示出来。再比如,现代主义假定时代是一个必然的连续体,因此其中没有断裂、没有变异,一切不符合他们的因果化历史和整体化历史的事件都是偶然性的事件,因此都无关紧要,最多也只能作为一个趣闻轶事而成为这种历史的一个小注,而后现代学者的就是要以他们的研究表明这个必然性的连续体其实并不是那么必然,而是充满了变异、断裂、错位和偶然性。因此,由谁来定义,这样一个小小的问题,决定了后现代思潮出现是否有意义。

  也正是出自这种反对连续统一体和自贯整体的时代化,在后现代思潮看来,历史从来不是单线发展的,历史不存在那种本来仅仅作为便利的分析工具、而如今已带有强烈意蒂牢结功能的古代、中世纪和现代之区分,因此也就不存在一种现代主义者认为不可跨越的历史阶段。当然,对这一命题必须要加以解说,后现代思潮认为社会变迁没有不可跨越的阶段并不等于说社会变迁是不需要具体条件的,相反,后现代思潮非常强调的、经常被指控为相对主义的就是语境论(contextualism)。它们并不是一般地认为“阶段可以跨越”(借用一个现代主义的短语),而是努力去发现具体的知识、地方性的知识,促成这种“流变”。他们指出现代主义之虚妄,至少让人们不盲从,不将一个社会的完善建立在某一个基础或本质问题上或某几个理论原则的基础上,它使人们理解社会的复杂性,理解人的理性的有限性。

  就我个人来说,我赞同后现代学者对现代主义的这种分析批评。因为,假定历史真是时代化的,历史是单线进化的,时代不能跨越,而必须补课,人们就会发问,西方又是如何在17、18世纪之后一下子超过了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文明呢――而这些地区和国家的古代文明在时间上发生得更早,地域上更广阔,社会也更富有(从后现代观点来看,文明是无法置于一个发展单线上加以通约比较的,因此这样的问题就是一个虚假的问题)?也许现代主义者会指出西方社会发展才是历史发展的正宗和典型(例如“中国文明早熟”的论点),其他文明都是正宗的变形。也许情况真是如此,可是要建立这样一个宏大理论和中心话语又隐含了或会隐含着多少暴力、恐怖和征服。希特勒不就是这样一种理论的产物吗。反过来,如果社会真的是单线进化的、并且是必然性的,那么作为其他民族的人们又何必努力呢(反正最终都到达同一个目的地)?又能怎样努力呢(努力也不可能“超越历史阶段”)? 相比之下,我认为后现代关于知识、历史的观点可能对我们更有启示。后现代让我们看到和谐中的不和谐,连续中的断裂,理性中的非理性。例如,它提醒我们至少从一个角度可以并且应当将历史平面化,因此,我们可以自由地汲取一切我们希望并认为应当汲取的经验和知识;它提醒我们将人类其他社会的经验平面化,理解到经济上不发达的国家并不必然就没有我们可学习的东西,而经济发达的国家的一切也并不必定都应当学习,而是要根据我们的需要而学习。这是平面化,同时这也是非中心化。又例如,从反基础主义和反本质主义出发,我们可能进一步理解中国的法制建设是一个多方面的磨合形成,而不是基于某一个观念或做法就可以完成。而从视角主义出发,我们可以发现,世界上没有任何绝对好的制度和理论,其意义是阐释者赋予的,因此不会发出诸如“外国的好东西,中国人拿来一件糟蹋一件”的慷慨陈词。从非哲学观点出发,我们可以理解那种玄而又玄的理论也许并不是那么重要,重要的是具体的分析,重要的是懂得如何作。

  当然,人们可能会反驳说,你说的很好,也很容易,但后现代思想并不是那么容易把握、有效地并有利地付诸实践。在此,我想举几个实际例子,例证所谓的后现代思想和及其实践并非那么遥远,而是一直就存在于自古以来的人类的生活世界中――尽管后现代思潮这个词出现的很晚,而且让一些学者说的挺玄乎。例如,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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