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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债权中私有财产的刑法保护 | |||||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2-04 19:19:5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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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是其商业风险的组成部分。债权人正是通过承担这种风险才选择出最佳信用伙伴,从而使社会资源最大化流向信用良好的经营者,保护市场自我平衡和资源利用的高效率。一旦公权力帮助一般债权人追讨债务,风险机制对债权人谨慎经营的激励作用就会大打折扣,反而最终损坏资源的利用效率。 因此,在债权刑法保护的同时,一定要注意防止公权力的滥用。 五、结语 在现代商品经济社会中,债权之于经济生活的价值日益提高,需要包括刑法在内的各种法律多层次的保护。在分析我国债权保护司法现状的基础上,借鉴域外立法经验,可以在刑法中规定“破产罪”和“恶意逃避债务罪”,从而使社会信用得以维护,为市场经济制度的健康发展运行提供制度基石;同时有利于借助公权力,解决部分债权债务纠纷,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债权提供有效刑法保护。 [①] 孙明先:《加大我国刑法对于债券保护力度的思考》,载《同济大学学报》2001年第6期,第53-58页。 [②] 依尤帝法典的定义,债乃“依国法使他人负担给付义务之法锁也”。见陶希晋主编:《中国民法学·民法债权》,法律出版社1991年9月第1版, 第2页。 [③] 这几种在民法上成为“法定之债”,是指法律针对某种社会现象,径行规定当事人实施某一种特定行为是时,在行为人与行为涉及的对方当事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使义务人履行规定的义务,补偿对方当事人的损失。见陶希晋主编:《中国民法学·民法债权》,法律出版社1991年9月第1版, 第3页。 [④] 转引自康怀宇、殷驰:《论我国合同制度的刑法保护》,载《西南民族学院学报》,2001年第5期,36-39页。 [⑤] 萧榕主编:《世界著名法典选》(刑法卷),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8年4月第1版,第5页。 [⑥] 萧榕主编:《世界著名法典选》(刑法卷),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8年4月第1版,第15-16页。 [⑦] 张晋藩著:《中华法治文明的演进》,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11月第1版,第64-65页。 [⑧] 近年来虽然有学者对“社会危害说”进行了激烈的批判,但仍认为社会危害性是理论刑法学中犯罪的本质特征,称:“正是社会危害性回答了某一行为,为什么被立法者规定为犯罪这一问题。”见陈兴良著:《本体刑法学》,商务印书馆2001年8月第1版,第160页。 [⑨] 马克昌主编:《犯罪通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9年6月第3版,第19页。 [⑩]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 by Richard A. Posner Little, Brown and Company, 1992.p3 [11]罗伯特。考特、托马斯尤伦著:《法和经济学》,张军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12月第1版,第398页。 [12] 王成著:《侵权赔偿的经济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9页。 [13]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 by Richard A. Posner Little, Brown and Company, 1992.p221 [14] 陈小清:《论债权的刑法保护》,载《法商研究》1997年第3期,第58-63页。 [15] 张国轩著:《经济犯罪的定罪与罪行》,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年12月第1版,第51页。 [16] 周振想主编:《金融犯罪的理论与实务》,中国公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408页。 [17] Economic Analysis of Law by Richard A. Posner Little, Brown and Company, 1992.p14—15. [18] 李永军著:《破产法律制度》,中国法律出版社2000年11月1日版,第3页。 [19] 所谓“破产惩戒主义”指的事,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而破产,其破产将作为犯罪而追究其刑事责任,不仅其人身自由受到限制,而且其职业地位及公法权利的形式也要受到限制。出处同上,第18页。 [20] 萧榕主编:《世界著名法典选》(刑法卷),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1998年4月第1版,第263—286页。 [21] 陈计男著:《破产法论》,台湾三民书局1987年第4版,第34—39页。 [22] “期约”是指双方就期望而未约定交付贿赂或不正当利益,至于何方先行发生表示则在所不问。见陈计男著:《破产法论》,台湾三民书局1987年第4版,第272页。 [23] 罗结珍译:《法国刑法典》,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7年12月第1版。 [24] 卞建林等译:《加拿大刑事法典》,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1月第1版。 [25] J.C.史密斯、B.霍根著,马清升等译:《英国刑法》,法律出版社2000年9月第1版。 [26]《澳门刑法典·刑事诉讼法典》,法律出版社,1997年9月版,第83-85页。 [27] 赵秉志主编:《中国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1月版,第245-248页。 [28] 王卫国著:《破产法》,人民法院出版社1999年12月第1版,第284页。 [29] 陈小清:《试论债权的刑法保护》,载《法商研究》1997年第3期,第61页。 [30] 孙明先:《损害债权罪的比较研究》,载《新时期全国优秀学术成果文献》,第5页。 [31] 孙明先:《加大我国刑法对于债券保护力度的思考》,载《同济大学学报》2001年第6期,第53-58页。 Tag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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