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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防卫过当之界限 | |||||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2-04 19:06:11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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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论文由上帝论文网为您收集整理,上帝论文网http://paper.5var.com将为您整理更多优秀的免费论文,谢谢您的支持] [内容摘要]:在现实生活中,有些行为在形式上好象符合某罪的犯罪构成,即具有了犯罪的外观,但在实质上并没有犯罪的本质属性——社会危害性。如果仅从形式上看问题,往往不能正确地界定一种行为,导致混淆罪与非罪的界限。我国刑法中的正当防卫制度,其意义就在于,从理论上进一步说明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犯罪的本质属性,而正当防卫是对社会有益无害的行为,不是犯罪。但是,如同其他权利的行使一样,正当防卫的实施也是和履行一定的义务相联系的,即要在法律规定的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内进行,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否则就由正当变为非法,由对社会有益变成犯罪。因此,我国《刑法》第20条在对正当防卫作了规定的同时,也规定了防卫过当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刑法对构成防卫过当的“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及“重大损害”界限不明,造成在司法实践中认定防卫过当行为的不一致,也引起了罪与非罪的争议。本文试图从防卫手段及其打击强度与防卫限度之合法性的关系做出分析;同时认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伤害程度应当为“重伤”以上。以求明确防卫过当之界限。 关键词:正当防卫 防卫过当重大损害 重伤 一、 正当防卫的概念和特征 我国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是正当防卫的法定概念。从上述概念看出,正当防卫的主要特征:一是防卫人的行为是同不法侵害行为作斗争的正义、合法的行为,其给不法侵害者所造成的损害,乃是制止不法侵害行为所必要的,不仅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反而对社会有益;二是防卫人实施正当防卫的目的,在于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其主观上不仅不具有危害社会的故意,反而是为了保卫社会。因此,正当防卫属于排除犯罪性的行为,受国家法律所保护,也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合法权利。 二、防卫过当的构成 (一)、 “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与“造成重大损害”是判定是否构成防卫过当的两个方面,是相对独立又相辅相成的,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不能人为的割裂开来。其独立性在于,构成防卫过当必须兼具两个条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不属于防卫过当,同理,即便超过必要限度,没有造成重大损害也不属于防卫过当。其关联性在于从实践来看,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必然造成重大损害,而只要造成重大损害,其防卫行为通常也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修订后的刑法将防卫过当规定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要求同时具备两个因素,旨在放宽对防卫行为的限制,尽量把针对不法侵害的防卫行为造成的损害纳入合法损害的范围,摆脱以往司法实践中对防卫损害衡量尺寸的苛求对防卫行为构成的羁绊和制约,以鼓励广大公民更勇敢、更主动地拿起“正当防卫”的法律武器,坚决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同时,也为司法机关具体认定防卫是否过当提供一个相对明确的判断标准——只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且造成不应有的“重大损害”,才可认定为防卫过当。然而,如何判断防卫行为是否“超过必要”限度以及何为不应有的“重大损害”?法律以及司法解释均没有明确规定。 (二)、如何认定防卫行为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从以上三种学说的对比可以看出,“基本相适应说”对防卫行为的力度限制较为严格,如我国1979年刑法的规定,没有顾及在这种限制下采取的行为能否有效制止不法侵害,相对忽视了防卫行为的目的性和有效性,而在实践中,要求防卫人在受到突如其来的侵害时,在较短的时间内做出综合准确的判断、分析,而后决定应当采取何种方式反击也是不现实的。而“需要说”主张对防卫手段不加任何限制,其与刑法所规定的罪刑相适应精神不相符,存在着放纵防卫者主观恶意的疏漏,因而也难以成立。至于“有效制止说”,它在继续强调防卫行为目的性的同时,拓展了防卫行为的正当性范围,具体地讲,就是取消了要求防卫行为在手段、强度及损害后果上与侵害行为基本相适应的限制,明确肯定了“超过”的合法性,同时又对“超过”加以限制,是比较符合正当防卫的立法精神和我国国情的。 我们可以通过一个案例对上述三种学说进行比较。被告人王某,男,系个体业主。2004年某日下午,王某在某市场卖布。刚饮过酒的被害人李某走过来指着一块布要王拿给他,王问明情况将布拿给李某。李接过布简单看了一下,嫌布小,即扔到王某的脸上,王拿过布也抽了李某某的面部一下,双方发生口角,后经他人劝开。王某为避免事态扩大,急忙收拾部分布离开市场。当日下午5时许,王某返回市场收拾余下的布时,被等候多时的李某发现。李即追上去用拳头击打王的面部。将王的近视眼镜打碎落地,眼镜碎片划破 Tags: |
提供人:佚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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