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兹曼主编:《中国的现代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比较现代化”课题组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97页。
61笔者在此应该说明和强调的是,此处和下文所指的传统因素,并非是传统的乡土社会中影响当事者的各种因素。这里的“传统因素”只是个相对概念,是相对于后来出现的和将要出现的各种因素而言。此处的传统因素仅仅是对当前的乡村地区中对纠纷解决过程的当事者产生影响的部分因素的技术性称呼。当然,无可否认的是此处的传统因素和传统意义上的纯粹的传统因素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限于篇幅,不予展开。
62[英] 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172页。
63[英] 梅因:《古代法》,沈景一译,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96-97页。
64梁治平:《法辨-中国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9-28页。
65[德] 马克斯·韦伯:《儒教与道教》,洪天福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31、38-49页
66[德] 马克斯·韦伯:《儒教与道教》,洪天福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72页。
67梁治平:《法辨-中国法的过去、现在与未来》,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43页。
68何兵:《现代社会的纠纷解决》,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序言部分。(此书笔者未曾全部阅读)
69[美]吉尔伯特·罗兹曼主编:《中国的现代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比较现代化”课题组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397页。
70庞朴:《文化传统与传统文化》,载《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1996年夏季号,第188页,转引自黄文艺:《当代中国法律发展研究》,吉林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67 页。 上一页 [2] [3] [4] [5] [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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