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的人都知道,本来属于公共领域的事情,公共权力的运作却受到了私人关系的支配;任何一个不回避中国问题的人都会说,中国严格意义上的公共领域仍未产生。所以前文所说的公共领域也是一个理想的分析模型,是有一定限度的。其二,在中国的政治传统和当今的政治实践中,公共权力入侵经济领域、社会自治(如居民自治和村民自治)领域和公民私人生活领域的现象一直严重存在。如果说中国政治有很难改变的惰性的话,这就是最应当提到的一点。虽然现代化、信息化和全球化对这一点也构成了一定的挑战,但到目前来看,其影响程度依然有限。众所周知,这与中国特定的社会文化传统有着深厚的联系,中国的文化传统讲究私人关系的非理性规则,政治精英或知识精英或许有着强烈的理性化诉求和努力,但在强固的社会传统和社会化力量面前,其努力的成效仍然很有限。这就意味着我国公共领域若真正实现现代性,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其三,社会舆论中非理性化(如简单的二元化思维方式、情绪化,等等)特征,特别是泛道德化的倾向依然严重,阻碍着一个理性健康的社会舆论的形成;而在意识形态领域,虚假的意识形态泡沫依然如幽灵般在公共领域和社会上空徘徊,这同样阻碍了一个真实而健康的公共领域的形成和一个理性而健康的社会的建立。对这一点,我想已没有必要作进一步的解释,因为这是很容易被感知的中国特色。其四,主要是中国社会发展的严重不平衡性,城乡差别,东部与中西部的差别,个人之间、群体之间的巨大差别,都使得我国这样一个庞大的政治共同体内公共领域中目标的确定和实现有相当的难度。在此情况下,谈论我国的公共领域实际上有很大的风险,因为这样很容易忽视我国的发展差距而成为纯粹的“理论模型”了。本文当然也不例外。
所以,本文即使已将我国的公共领域界定为公共权力的活动领域,但因为我国公共权力的特殊性和其它的相关社会因素,我国的公共领域在体现出前文所述的诸多特征时,仍受着自身顽固性的羁绊或影响。而这些,本文在讨论我国当前公共领域的特征时将其先行设定为不变的背景;但若想对我国的公共领域有一个全面而深入的认识,提及这些也是必要的。
注释: [1][德]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M].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 [2] 参见:李永刚.网络扩张对后发展国家政治生活的潜在影响[J].战略与管理1999,(5):68-72. [1] 中国共产党章程.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 [1] 转引自:本书编写组:“三个代表”学习问答[C].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0. [1] [英]裴鲁恂.中国政治的变与常[M].台北:五南图书出版公司,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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