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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育教育之我见      ★★★ 【字体: 】  
德育教育之我见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09-02-05 23:26:07   点击数:[]    

提出的要求,也是教师专业生活的真实写照。千千万万教师在平凡的工作岗位兢兢业业,与同事团结合作,为学生服务,向学生奉献人类最美好的精神财富,以自己的表率教育学生为人处事。社会舆论经常把“敬业精神”、“服务精神”、“奉献精神”、“以身作则”,看成教师个人多么高尚的道德境界。其实不然。这些都是教师的专业美德,而不是教师的个人美德。教师在教育过程中表现出这样一种道德水平,是教师的工作特点所致。
(二)师德的教育意义
  几乎所有的专业的道德规范同它们的服务内容都没有多大的内在联系,唯独教育专业服务的内容与师德规范的内容存在高度一致性,对学生的道德要求首先必须成为对教师的道德要求。师德不但是约束、鞭策和指导教师的道德手段,也是鼓励和教育学生的道德手段。因此,师德在学校生活中具有双重影响:一方面,师德对教师的专业行为具有激励、指导和约束作用;另一方面,师德对学生具有教育作用。师德通过影响教师的专业行为,影响学生的道德发展。教师的身教是一种自然而然的身教,对学生的品德可以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教师在一般情况下之所以能够自然而然地实施身教,并不是因为教师天生就是道德教育家,而是教育活动的特殊性使然。教育情境也确实使人更加大方展现自己的美德。另一方面,处在教育情境中的学生,一般都认为自己的老师确实应当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因此正常情况下不会对教师的道德示范产生抵触情绪。其实,学校德育的成功,最终取决于教师的人格和行为表现。没有教师的“身教”,就没有真正的德育,学校教育就不可能实现它的道德目的。以上对师德的种种阐述无一不是在说明教师作为榜样这一特殊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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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人: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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