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只能是舍本而逐末。 十三、重律崇心的管理观 魏书生的教育教学管理观大体说来有这样几个方面:一是强调教育管理的重要性和时代性,主张吸取当代先进的管理理论和方法。二是承认管理方法的普遍性,主张学校、班级可以适当借鉴工厂企业的管理措施。三是重视计划性和有序性,他认为科学地制订计划,严格地按计划办事,形成有序的操作规程,必然会事半功倍。四是主张管理要合情适心。他说“规章、制度、法律如果制订得科学,符合人们的心理,那么,不用人盯着、看着、监视着,人们也能自觉遵守了”。这一点尤为重要和可贵,因为这实际上是提出了强制与自觉(或外制与内克)的统一,制度约束和道德自律的统一,合理性和适情性的统一。它不仅仅是深刻的,也是最为“现实”(哲学意义)的。第五方面,他认为搞好管理的关键在于提高管理人员的素质。更为新颖的是,魏书生并不认为任何人都可以成为管理人才,作为管理人才需要“必备的职业素质和天赋条件”,也许有人认为讲“天赋”是唯心主义的天才论,事实上这一提法也许更唯物,更符合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原则。 十四、积极明智的沟通观 这里的“沟通”特指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的沟通,不包括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心理沟通。魏书生由于兼职多、会议多,“近十年来……基本不和家长联系”,因此他自谦在这方面“属于做得最差的人”,“没有发言权”。这种坦诚本身就是难能的。然而,若仔细研究一下,不难发现他有较为独特的沟通观,其中有不少可取之处。第一,他反对把手段当目的。他认为,“和家长联系是手段不是目的,只要达到学生全面发展的目的,不用这个手段也可以”。他说:“不能单纯用家访次数、召开家长会次数来评定班主任的工作效果。”他主张:“尽可能不去打搅家长”,这样双方“都节省时间”。联系我们身边只注意统计家访次数的形式主义,联系那些导致师、生、家长三方均不满意的“打搅”,魏书生的这一观点还是有参考价值的。第二,魏书生反对教师担任告状者的消极角色,主张扮演学生与家长之间调解者的角色。他说:“我从来不越过学生向家长告状”。第三,他主张教师要把力气用在“引导学生体验自己为父母分忧解愁做实事之后的幸福感和自豪感”上。第四,魏书生认为,当家长体罚学生后,教师应充当学生保护者的角色,向家长讲明体罚之弊。总之,魏书生认为,在沟通教育上,教师要始终坚持尊重学生、帮助学生这一原则。 上述十四种教育观在排列时并无严格的逻辑依据,大体说来一至六项更多的指向教育者自身,七至十项侧重于指向他人,十一至十四项则主要与方法、操作相联系。其中有些交叉和重叠,这是本文作者无力避免的。魏书生的许多观念,普通人并非不能理解,但感觉有强弱之分,理解有深浅之别。不妨套用足球比赛的一个术语来说,比起魏书生,我们许多人在教育教学方面“临门一脚的意识”确实逊了一筹。因此,对于魏书生的教育观念,如果是他有我也有的,则强化之;如果是他有我无的,则增补之;如果是他对我错的,则舍己就彼。当然,如果是他无我有、他好我更好的,也不妨发展之。 注释: [1][2][4][5]:分别引自魏书生《班主任工作漫谈》492、64、485、487页。 [3]:本文所引魏书生语,除少数几处出自王林溪等人合编的《魏书生语文教育改革探索》一书,大多数均出自魏书生所著《班主任工作漫谈》,一律不标页次。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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