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正如没有婚姻证书便无法确定一个人的婚姻状况一样,在没有正式协定的情况下,以什么来衡量一国是否已经结盟了呢?这是同盟定义中的一个难题。为此,格伦·施奈德建议再对同盟进行进一步的分类,以便使同盟定义更加明晰(注:Snyder,Alliance Theory:A Neorealist First Cut,p.105.)。 尽管存在这样一些分歧,上述几种同盟的定义毕竟还是共同之处居多。这表现在,首先,构成同盟的主体是主权国家,而不是其他各种形式的组织。其次,同盟的核心内容是成员国在安全和军事领域内的合作与承诺,它通常使成员国在特定情况下负有使用或考虑使用武力的义务。这使得同盟有别于那些国家间的经济组织,如欧佩克;也有别于那些国家间的政治组织,如英联邦。再次,同盟通常针对其他某一或某些特定国家,这使得同盟迥然有别于那些普遍性的集体安全组织,如国联和联合国等。这些共识可以使人们对同盟的内涵有一个基本的认识。 二、传统现实主义的同盟思想 国际政治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诞生于一次大战刚刚结束之后。在当时反思战争的社会氛围和学界理想主义盛行的环境下,同盟被当作将列强拖入战争的罪魁之一而遭到广泛的指责。但伴随着同盟在二战取得最终胜利过程中所发挥的巨大作用,对同盟的评价又转向积极的方面。战后,在西方国际政治学界居主流地位的现实主义理论对同盟研究十分重视。一些传统现实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如摩根索、沃尔弗斯、李斯卡等都对同盟问题作过专门论述,提出了许多很有价值的思想。 摩根索在其经典著作《国家间政治》以及《同盟的理论与实践》一文中,对同盟的一般性质进行了考察(注:汉斯·摩根索:《国家间政治》中译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 第235 —250 页;Hans J. Morgenthau, Alliances in Theory and Practice, in Arnold Wolfers ed.,Alliance Policy in the Cold War( Baltimore,MD:The Johns Hopkins Press,1959),pp.184-212.)。他认为, 同盟与势力均衡二者密不可分。一个国家或一个同盟与另一个同盟之间的势力均衡是历史上势力均衡最重要的表现形式。在多国体系中,互相竞争的A国和B国为确保或改善它们相对的权力地位,可作出3 种选择:其一,增加自己的权力;其二,把其他国家的权力添加在自己的权力上;最后,它们可以阻止其他国家的权力添加到对手的权力上。当它们作出第一种选择时,会进行军备竞赛,当它们作出第二和第三种选择时,便执行同盟政策。一国是否采取同盟政策不是一个原则问题,而是权宜之计(expediency)。通过缔结盟约,可以使国家间既存的共同利益以及相应的政策及实施步骤明确化,而同盟能否维系则取决于盟国间的基本利益是否一致。摩根索还根据5种不同的标准对同盟进行了分类, 并援引史实作了相应的说明(注:汉斯·摩根索:前引书,第235—237页。)。后来,另有学者又按同盟的攻守态势和制度化的程度将同盟分为进攻性同盟(或改变现状的同盟)和防御性同盟(或维持现状的同盟),以及制度化的同盟和非制度化的同盟(注:See Wolfers,Alliances, p.270;and Osgood,op.cit.p.18,25.)。 关于同盟的功能和作用,奥斯古德认为一般可以分为4 个并不互相排斥的方面,即对外权力的增加、国家内部的安全、对盟国的约束以及对国家秩序的影响。其中第一项是同盟最基本、最显而易见的功能;第二项功能对小国的重要性有时甚至会超过第一项,因为同盟对其政权的稳定性往往会产生很大影响;第三项功能的突出性仅次于第一项。同盟可用来约束和控制盟国的行动,特别是防止盟国间采取损害彼此利益和安全的行动;维持国际秩序是同盟在最广泛意义上的、同时也是最不容易达到的功能,拿破仑战争后的英俄奥普四国同盟曾发挥过这种功能,这种功能的最终形式便是集体安全(注:See Osgood,ibid.,pp.21- 22.)。沃尔弗斯则清醒地指出,“任何同盟都不可能是一件绝对的好事:在某些情况下,同盟对国家力量而言可能是一种耗费而不是一种补充,而且任何将来提供援助的承诺都具有不确定性。”结盟带来的最显著的好处是,一旦需要,一国可以指望获得盟国的军事援助,并可以在冲突到来之前便给敌人以威慑;不利之处则主要在于,一国有义务在一场冲突中援助其盟国,即使严格地从本国立场来看,该国并不应该介入这场冲突(注:Wolfers,Alliances,p.269.)。 同盟与集体安全的关系是传统现实主义同盟理论关心的另一个重要问题。在这方面分析最为精辟的大概还要数沃尔弗斯。在沃尔弗斯看来,虽然同盟和集体安全在某些方面有共同之处,如成员国都承诺要援助遭受攻击的其他成员国,而遭受攻击的国家也指望依靠他国的援助来增强自身抵御侵略的能力,但“这两种政策就其意图和行动方式来看却迥然不同, 它们之间相互补充的情况大多只是一种幸运的巧合。 (注:Arnold Wolfers, Discord and Collaboration: Essays onInternational Politics(Baltimore:The Johns Hopkins Press), pp.182-183.)”同盟和集体安全的不同之处在于, 前者是针对成员国的某一对手(尽管出于外交方面的考虑,对手的名字可能并未出现在同盟协定中),而且成员国之间可以在地缘方面界定其所要化解的危险,从而能够在冲突到来之前便制定出战略并进行相应的军事准备。相比之下,集体安全则是在任何地点反对任何有侵略行为的国家,即使在这样做时一国不得不与本国最直接的对手携手合作或者开罪于一个可靠的盟国(注:Ibid.,pp.183-189.)。沃尔弗斯认为,由于在实践中, “各国还没有准备不考虑自身的国家利益而与侵略者战斗,”所以,那种希望以普遍性的国际组织来替代双边援助协定的想法只是一种幻觉(注:Arnold Wolfers,Alliances,p.270.)。 此外,传统现实主义者还就同盟与意识形态的关系、同盟与中立和不结盟的关系、核武器对同盟政策的影响、小国和大国在同盟战略上存在的差异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并提出了不少有价值的命题(注:SeeLiska,op.cit.,pp.61-69,202-254,pp.269-284;Wolfers, Discord andCollaboration,pp.217-229;and Robert L. Rothstein, Alliancesand Small Powers(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68).)。 总的来说,传统现实主义者对同盟的讨论大多是从势力均衡理论出发来进行的。所以李斯卡断言,“同盟是用来对付某人或某事的,支持某人或某事只是从中引申出来的。”摩根索也认为,“同盟必然是作用于多国体系的势力均衡的一个函数。(注:Liska,p. 12; Morgenthau,Alliances in Theory and Practice,p.185.)”传统现实主义者对同盟的评价一般比较谨慎。在他们看来,同盟是一种手段而不是一种目的,它可以起好的作用,也可以起不好的作用,还可以不起作用。传统现实主义者关于同盟的许多观点直到今天看来仍不失为真知灼见,他们的同盟研究尽管还有这样或那样的局限性,特别是他们“极少对各种一般性的假设提供系统性的验证”(注:Walt, The Origins ofAlliances,p.7.),但他们的同盟思想为以后的同盟研究奠定了基础。 三、新现实主义的同盟理论 所谓新现实主义是指70年代以来以肯尼思·沃尔兹为代表的国际政治学者对传统现实主义加以结构主义改造而创立的新的现实主义理论流派,其思想主要体现在沃尔兹的《国际政治理论》一书中。与传统现实主义理论相比,新现实主义保留了现实政治(Realpolitik )的主要内容,但在两个方面作出了重大修正。首先,传统现实主义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Tag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