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派息率。在国内市场恶狠狠地圈钱,在国外市场却大方送钱,其中国民财富的流向几乎一清二楚。 中国正在争先恐后争取海外上市的银行,实际上都是经过中国内地纳税人以万亿计的注资之后形成的“新”银行,如此慷慨地廉价出售,实际上是将纳税人的巨额财富拱手送到境外。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大型银行的股权买卖就多少有点愚弄本国国民的味道。 大道难通天 金融企业改革仅靠上市、注资、引资,并不能真正改善管理并提高效益,是治标不治本。 在中国金融业内外交困、左支右绌的情况下,引进国际金融巨头似乎成了挽救中国金融业迫不得已的惟一出路,这一点,几乎已经成为中国金融界的共识。然而,这条看上去很美的康庄大道可能并非是中国金融业的通天之途。不管是上市融资、卖股引资,还是坏账剥离,都不能改变国有银行效益低下的严重状况,引来的外资可以照样流入黑洞,剥离的坏账可以更快的速度再产生。 引入外资并不一定就能完善我国金融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并减少银行的不良资产。其实,银行不良资产的形成,跟监督制度执行不到位(权力大于制度)、人事制度无法形成专家领导团队等有关,也跟忽冷忽热的政府投资冲动有关,并非银行治理结构一个因素发挥作用。即使为了改善治理结构,引进外资也未必具有想象中的效果。这可从国内一些银行引入外资后的公司治理运行结果看出。迄今已有不少银行引入了外资,因外资的引入也设立董事会、监事会,但实际运行还是按照原来的模式运行,行长级领导还是由组织部门任命和管理,董事会没有选择经营班子的实际权力,监事会也只是安排干部的一个机构,难以发挥监督作用。 再从经营管理来看,汇丰银行入股某银行后,签订了一系列的技术援助协议。但是,所谓的技术援助,只是搞些有关银行业务的入门培训和扫盲教育而已,从未将其核心管理技术传授给该银行,即使像成本分摊方法这些并非核心的技术,外方也不肯透露。 事实证明,金融企业改革仅靠上市、注资、引资,并不能真正改善管理并提高效益,是治标不治本,这从我国1600多家上市公司的情况就可以看出。即使是在香港上市的公司(例如香港中银事件),管理机制也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如果没有机制、体制的深刻变革,仅依靠上市融资是无法建立运行高效率的现代商业银行。因此,转变机制比上市融资更重要,这才是关键。 中国各银行目前的上市改革在策略上是值得推敲。从银行的盈利情况上可以看出,赢得了大量国家注资之后的国有商业银行,盈利已经大幅改善。2004年,中国工商银行实现盈利747亿元。外资用30亿美元换来工行10%的股权,意味着外国投资者几乎没有花费任何溢价,就可以取得这10%的股权,并且可以在4年之内得到至少100%的投资回报率,这还没有考虑到未来工行上市之后的股权溢价。 建立一个完善的法人法理结构,需要有一个过程,需要金融机构管理制度的创新,也需要法治环境的配合,绝对不是外资参股之后就能够形成的。当然,我们可以像出卖深圳发展银行和交通银行控股权一样出卖各个金融机构的控股权来建立法人治理结构,但是这种方式建立的已不是中国金融企业的治理结构,而是外国控股企业的治理结构了,这样的成本和代价不是太高了吗? 其实,中国金融业的根本症结在于政府与银行的关系问题,所以,改革政府与银行的关系,遵循市场规则,明确责权利,就成为中国金融改革的当务之急。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研究室研究员易宪容认为,目前四大国有银行改革之所以困难重重,最大问题在于无法从以往计划经济体制的窠臼中走出,在于政府对金融市场垄断太多、管制太多,干预频繁,在于国有商业银行既企业又政府机构的“特色”。现行的国有银行运作机制仍然是以行政主导体制为主、市场规则为辅;仍然是政府希望以对金融资源的管制来聚集整个社会的资源,并为政府所主导的目标及国有企业服务。在这种情况下,有效的市场机制如何才能建立起来?四大国有银行的不良贷款国家花巨资处理了一批又一批,但又在不断产生着。 易宪容认为,目前四大国有银行改革的关键,在于我们的政治制度能否保证金融制度确立的效率性与合理性,改制能否有良好的法律依据和公开的讨论渠道,能否通过利益博弈与协商的方式公平竞争。他特别强调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强调在改制过程中的透明化和公开化。他认为国有银行之所以无效率,就在于各个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界定不清楚。而保证有效率的银行合约结构两个最基本的条件是“对银行家的制度安排”:对剩余控制权有效激励与对个人控制权的有效约束。即如何才能让努力经营和真实信息披露的现实激励成为可能,如何让掌有银行控制权的个人得到约束或职位惩罚。而政府在银行经营中的作用不再是银行市场的参与者而是保证银行有效履行合约的仲裁人。 说白了,如果不打破过去沿袭严重而浓厚的官僚本位主义,不放弃行政官僚体系的管理思路或模式,无论怎样参照国外的经营模式和董事会架构,都将流于形式。 事实上,在目前引进外资的过程中,政府干预色彩并没有减少。有媒体披露,在苏格兰皇家银行财团入股中行的同时,苏格兰皇家银行财团获得了一系列的“保护性条款”。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条就是:“中行承诺,在2007年以前,中行每年度末每股资产净值不低于2004年年底的水平,否则须予以赔偿”,类似包赚不赔的“保护性条款”,在入股中行的淡马锡集团以及与工行达成初步协议的高盛财团那里都已经出现。这种“保护性条款”,实际上是一种赤裸裸的政府担保。其中隐含的道德风险一目了然。从向国内储蓄者提供隐含担保和向外国投资者提供隐含担保,中国金融业的政府色彩丝毫也没有减少。 对于银行业的引资狂潮,有著名经济学家言之凿凿地断言:“只要外资进入,就会对国有商业银行行为的改变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外资进入国有银行必然打破现有的关系和利益格局,逐渐形成新的信用文化。”然而,究竟是外资的信用文化改变中国的商业环境,还是中国的特殊环境改变外资银行的商业行为,跨国巨头近年来在中国并不鲜见的造假及商业贿赂,似乎已经提供了部分答案。 另一种改革 招商银行既没有境外战略投资者,也没有到境外上市,却连续四年荣膺“世界25家最佳资本利润率银行”,创造了足以令中国骄傲的银行业奇迹 对于中国金融改革,有人提供了另外一种可能:通过“所有权保持国有、管理权民营化”的方式,以低成本的代价建立金融产业的治理结构。要建立良好的金融企业,关键是要有良好的制度设计,以革新的人事制度、按市场化的运作原则,选出 “一个责任心强、眼光远大、懂管理的金融专家型领导班子”。 其实在中国,也存在一些没有通过引进外资、没有海外上市却运作得十分成功的金融企业,比如招商银行和中国银联。招商银行既没有境外战略投资者,也没有到境外上市,却是国内外公认的一家好银行。在招商银行成立以来短短的15年间,创造了足以令中国骄傲的银行业奇迹,并连续四年荣膺“世界25家最佳资本利润率银行”。中国银联同样创造了中国金融业的奇迹,保卫了中国银行卡业的经济版图。“可以设想一下,如果把交通银行、中国银行托管给招商银行的管理团队,也许是一个成本和代价最小的改革。” 中国的金融企业可以通过“所有权保持国有、管理权民营化”的方式,以低成本的代价,建立起金融产业的治理结构。以交通银行为例,不必要以出售控股权给汇丰银行,今后每年要付出40亿元以上利润的方式来完善治理结构,而可以通过银行管理权借助市场化授权的方式来完善银行治理,按照市场化的方式来运作。 具体做法是: u 通过优秀的金融企业管理团队比如招商银行和中国银联等管理团队作为主要发起人,设立多家“银行产业管理公司”; u 各个“银行产业管理公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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