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其正确配置金融资源的导向功能丧失殆尽。 五、市场退出机制的缺陷 将劣质公司和严重违规公司摘牌逐出市场,是市场自然的新陈代谢过程,不仅可使公司经理层感受到市场约束,进而勤勉尽责,守法经营,而且有助于保证上市公司质量,降低市场风险。这种机制的建立与实施,是强化资本市场功能的一个必要的基础性条件。在行政力量和市场力量经历了较长时间的冲突之后,市场退出机制今年终于得以正式实施。上市公司被摘牌下市是资本市场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市场发展过程中具有重大意义的进步。但全面、客观地审视先前的市场退出措施,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其一,这种机制对上市公司过于宽容和忍让。上市公司连续亏损3年,仍可实行“ST”“PT”一类的特别处理,且股票被“PT”后还有6个月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经营仍无好转才予摘牌。这使得退市之路变得过于漫长。其二,虽然“公司法”对公司退市有相应规定,但线条较粗,实际执行中没有一个科学的、客观的衡量标准,缺乏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实施规则,退市没有做到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即没有实现“无差别退市”。退市机制的这些缺陷,它使投资者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上市公司的整体质量也无法保证,从而成为掣肘资本市场功能的一个重要因素。近日对公司退市又提出了新的更严格的要求,使这项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 上述影响资本市场功能的缺陷,实际上也是资本市场运行过程中主要的问题所在。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克服这些缺陷,既是强化资本市场功能的当务之急,也是规范、发展资本市场的迫切需要。 上一页 [1]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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