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正规金融机构 非正规金融机构 总计
金融机构 货币市场 债券市场
全部企业 65.27 5.23 1.64 27.86 100
公营企业 86.03 3.99 6.81 3.17 100
民营企业 60.86 5.57 0.66 32.91 100
资料来源:Data compiled from Central Bank of China, Flow of Funds in Taiwan District.
三,辅导中小企业的措施
台湾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在1964年在经济部设立了“中小企业处”,具体负责帮助中小企业的发展。
1966年成立了《中小企业辅导工作小组》。 1968年成立了《中小企业辅导处》。1969年以后,随着经合会改组,中小企业辅导工作交由经济部工业局负责。
1981年经济部成立中小企业处,并且修订了《中小企业辅导准则》。
台湾辅导中小企业的目标在1977年以前为:(1)提高中小企业的技术水平;促进设备现代化;(2)改善中小企业业务管理,促进经营合理化;(3)推广中小企业产品市场,拓展对外贸易;(4)便利中小企业资金融通;(5)促进中小企业合作,协助合作、合并经营,(6)辅导建立中心-卫星工厂体系,达成分包作业。
在1977年以后,根据台湾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辅导目标调整为:(1)企业经营管理合理化与生产技术现代化;(2)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3)融通资金,协助中小企业创业与发展;(4)鼓励中小企业合并,扩大企业规模,或者促成合作,提高竞争能力;(5)促进大型企业辅导中小企业,建立健全中心卫星制度。
中小企业辅导主要有六项主要任务:(1)推动对个别中小企业进行个案整体辅导事宜;(2)推动对中小企业提供必要咨询事宜;(3)推动协调上、中、下游厂商合作事宜;(4)推动中小企业融资事宜;(5)推动中小企业人才培训事宜;(6)推动中小企业对外投资辅导事宜。辅导体系的主要任务包括有:财务融通,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研究发展,资讯管理,工业安全,防治污染,市场行销,互助合作,品质提升等。
在这些任务当中,最主要的就是财务融通。财务融通辅导体系的目标是帮助中小企业改善财务结构,提供资金融通。主管机关是经济部中小企业处。融资辅导单位包括公有银行、省属银行和金库;中小企业专业银行,民营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在保证方面有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在财务管理辅导方面有中小企业联合辅导中心,会计师公会,管理科学学会等。
中小企业资金融通系统自1992年7月开始运行,道1995年4月底已经受理中小企业融资协助案484件。财务管理辅导案573件,融资追踪案12件。每年受理的案件递增50%。其中融资案件的数目尤其增加得很快。实现的融资金额总数为13.5亿元。这充分说明融资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始终都是非常迫切的问题。
这种对中小企业进行辅导的机构设计过于复杂,在运行中出现了不少问题。复杂的结构使得各个部门之间的协调比较困难。是否能够取得实际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主管官员个人的协调能力和人际关系。例如,在中小企业辅导的主管机构隶属于经济部,但是在讨论融资和担保的时候却离不开财政部。由于财政部和经济部各有所司,对官员的考核标准也不尽相同,于是重迭的官僚机构降低了办事效率。此外,财务融资辅导体系仍然需要提高业务水平。需要加强资源整合,畅通融资渠道,提高融资诊断的品质,帮助银行和信保基金向中小企业融资。 四,中小企业银行和信用保证基金
之所以台湾的中小企业能够得到较好的发展,是和台湾金融体制的配合分不开的。台湾除了一般的商业银行之外还有中小企业银行,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除此之外还有各种形式的信用合作社,渔会合作社,农会合作社等民间金融机构。多种融资渠道并存,在相当程度上缓解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台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中包括了大量的信用合作社、渔会合作社、农会合作社等民间金融机构。勿庸置疑,这些民间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许多机会,但是,由于缺乏规范,缺乏监管,这些民间金融机构也出了许多纰漏,给整个金融体系增添了不少金融风险。
为了帮助中小企业融资,台湾专门设置了为中小企业服务的专业银行。这在世界上其他金融体制中是比较少见的。
早在40年代后期,台湾就出现了许多区域性的合会储蓄公司。合会的会员们分期缴纳会金,由合会储蓄公司统一管理,用抽签或者投标的方式来付给会员。随着台湾经济发展,民间合会的经营范围不断扩大。显然,这些民间的合会和中小企业之间存在着天然的密切联系。在1975年台湾财政部和台湾省政府决定把台湾合会储蓄公司改组为“台湾中小企业银行”,其资本主要来自于台湾省政府和台湾银行。台湾中小企业银行属于公营金融机构,业务范围包括台湾全省。1982年,台湾财政部规定:由行政院开发基金拨付20亿元,台湾省政府分年编列预算,使得该行的资本额在五年内增加到50亿。台湾中小企业银行的服务对象集中在那些具有发展潜力,但是由于缺乏资信,难以从一般商业银行取得信贷的中小企业。这家中小企业银行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专门用来向中小企业提供专业低息贷款,对大企业的授信不得超过其融资总额的5%。
在1978年到1979年期间,台湾当局又按照地区分别批准成立了台北区、新竹区、台南区、台中区、高雄区、花莲区、台东区等七家中小企业银行。这七家中小企业银行都是纯民营银行,基本上没有政府的股份。这些中小企业银行是在原来民间的各种合会基础上重组发展起来的,其营业区域和原来各区的合会储蓄公司一样。按照台湾财政部的规定,这七家中小企业银行属于专业性银行,不以盈利为目的。
在1982年7月,台湾省属的七家银行成立了“省属行库中小企业辅导中心”,筹集了1亿元基金,专门用来辅导和支持中小企业。台湾银行、台北市银行、交通银行、台湾省合作金库专门设立了中小企业融资服务部。
台湾的中小企业银行有两种体制,台湾中小企业银行是公营银行,而另外七个地区的中小企业银行则为民营银行。
中小企业银行成立之后,在其他金融机构的配合下全力疏通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业务有三个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发放低息贷款和辅导。中小企业银行至少要将70%以上的贷款发放给中小企业。
(1)融资担保。
在1974年7月在台湾“财政部”、“中央银行”和“经济部”的支持下,由各级政府和金融机构共同出资新台币4.5亿元成立了“财团法人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到了1983年,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增加到22.5亿元。这项基金的目标是向那些业务经营良好,具有发展潜力但是缺乏财务担保的中小企业提供信用保证。许多中小企业由于缺乏信用和足够的抵押而遭银行拒绝贷款之后通过信用保证基金担保取得了所需资金。
凡是符合标准的中小企业首先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金融机构在进行信用调查之后将信用保证的申请交给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保证基金在核准保证之后再交还给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据此发放信贷。中小企业信用保证主要有一般贷款、政策性贷款、小规模贷款、外销贷款、进口融资、商业本票保证、票据承兑保证、进口捐税记帐保证、履约保证等。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对政策性贷款、外销贷款的保证额度比较高,外销贷款的保证成数可以达到9成。中小企业信用保证基金在办理中小企业信用保证的时候要收取手续费。一般贷款、政策性贷款、小额商业贷款、外销贷款及进口融资等保证项目按照信用保证金额年率的0.75%收费。这个信用保证基金起到了为金融机构分担贷款风险的作用,鼓励了各种金融机构向中小企业放贷。
到1995年8月已经为91557家中小企业办理了信用担保,保证贷款127万件,保证金额为13913亿元。中小企业因此而获得的资金达17712亿元。
(2)优惠利率贷款
因为中小企业融资不仅对中小企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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