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不生产违禁麻醉作物而提供的支持。 《农业协议》规定,本来应属于“黄箱政策”的一些补贴,如果与农产品限产计划有关的(如休耕补贴等)可纳入“蓝箱政策”,列入基期总综合支持量的计算,但免予削减承诺,不受《农业协议》的约束和限制,有关国家可以自行决定政策的调整以便按要求削减综合支持量。 5. 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与农产品贸易有关的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要遵循世界贸易组织《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协议》的规定。 (二)在WTO框架下民族区域自治的优势 民族区域自治,就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之内,在中央人民政府的同意领导下,遵循《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以少数民族聚居地方为基础,建立自治机关、行使自制权利,由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地方性的内部事务。《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赋予了民族区域自治机关行使经济管理自治权。民族民族区域自治机关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有权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发展地方经济。民族区域自治机关完全可以在WTO框架下、在不违背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就本区域经济发展包括农业发展做出灵活的和变通的规定和措施,促进地方经济的更快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在应对加入WTO后的农业发展新形势中具有一定的优势。就宁夏而言,可以在农业发展中发挥民族区域自治的许多优势: 第一,可以充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权,用足用活WTO《农业协议》规定的“绿箱”政策措施,加强农业服务,降低农业间接成本。在农业科研、病虫害控制、培训、推广和咨询服务、检验服务、农产品市场促销服务、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在执行国家粮食安全储备制度、落实粮食援助补贴政策的同时,增加对农民的非生产性收入补贴;建立健全农村医疗、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加强农村教育,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和抵抗各种风险的能力;建立健全农业抵御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保险体系;增加农业生态环境建设补贴,加强农业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建立农业结构调整投资基金制度,对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供政策性补贴;加强对贫困地区的扶持,加快山区农业发展步伐。 第二,可以充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权,加快推进市场化改革和相应的政治体制改革,为宁夏农业发展创造一个更加有利的政策环境、市场环境、法制环境。完善以农业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为核心的农业产权制度,促进农业生产资料的合理有序流动;改革农业投资体制,推进农业投资多元化,增加农业投入;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农业发展的金融环境,加强对农业的金融服务;尽快完善区域性的动植物检验检疫制度,保障农产品的规范生产,推动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生产经营,推进农产品质量上台阶;建立健全市场体系,加大市场秩序整顿力度,提高市场效率,改善市场环境。 第三,可以充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权,保护和开发宁夏的特色农业资源,形成宁夏的特色农业产业体系。依托回族聚居优势,加快发展养殖业、民族食品工业和清真餐饮业,为宁夏特色农产品走出宁夏走向世界打开通道;发掘穆斯林特色文化资源,发展旅游农业;依托黄河之利和发达的交通运输条件,发展渔业和特色水产养殖业;依托宁夏特殊的自然地理条件,发展枸杞、葡萄、杏、羊绒等特色产业,推进产业化经营,尽快形成支柱产业。 第四,可以充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权,加快农村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事业,改善农民的生存质量,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让农民学会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在市场化条件下更好地生存和发展。这是在WTO框架下发展我区农业的根本性措施,也是我区小康建设的重要内容。 第五,可以充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权,加快推进农村的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特别是要大力推进农村村民自治的进程,提高村民自治的程度,从根本上保障农民的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增强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增强农民自主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二、加入WTO后宁夏农业发展的核心任务及问题 加入WTO,我国可以享受贸易自由化带来的好处,有利于利用国内、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促进我国农业的发展;有利于抓住各成员国提高农产品贸易自由化程度的有利时机,扩大国内农产品出口;有利于通过参加多边贸易规则的谈判和制定,充分运用世界贸易组织有关规则来保护自己,创造良好的农产品贸易环境。加入WTO,同时也意味着我们必须遵循在市场准入、国内支持、出口补贴及动植物卫生检疫等方面的承诺,大幅度降低国外农产品进口关税,取消国内农产品出口补贴,农产品的生产必须按照国际标准进行;意味着国内高成本、低质量的农业生产将受到国外低价优质农产品的严重冲击;意味着我国农业必须面对全面的市场化,农业生产的组织形式、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以及农产品的结构、质量、价格,都将与国际市场接轨。宁夏是农业大省,又具有发展现代农业的优势和条件,但产业结构层次低、效益不高、农民收入增长缓慢,新形势下农业发展面临许多矛盾和问题。归结起来主要存在两大矛盾:一是一家一户分散的生产经营方式与全球市场一体化背景下的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矛盾;二是农业的低比较效益、低商品率造成的农民与城市居民之间收入差距日趋拉大的矛盾。同时,宁夏农业面临着巨大的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一方面,宁夏灌区得天独厚的“黄河之利”随着我国北方水资源日趋紧缺大打折扣;中部干旱、半干旱带生态日趋恶化、风沙肆虐的状况未从根本上扭转;南部山区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的任务依然艰巨,草畜业发展正面临着历史性的考验;各种自然灾害还严重威胁着宁夏农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作为市场主体的农民缺乏市场经济意识和驾御市场的能力;市场体系不健全,物流、信息流畅通程度有限,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技术和农产品市场有待于进一步完善;传统的农业生产经营观念和落后的农业生产经营手段不能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业发展需要;农产品质量低而不稳,缺乏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优势产品和优势品牌。就是在中条件下,宁夏农业必须肩负起两大历史任务:一是承担养活600万人口并使其中300万人口实现全面小康的历史任务;二是承担宁夏5.18万平方千米土地生态系统改善和维持的历史重任。这是宁夏农业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条件下可持续发展的神圣使命。因此,宁夏农业在加入WTO后的发展任务就是必须实现两大历史性转变:一是实现经营理念和生产方式的根本转变,即由产品农业向商品农业转变。换句话说,就是由吃饭农业向小康农业转变,由生产型农业向经营型农业转变,由产量型农业向质量型农业转变。二是实现农业组织方式的历史性转变,即由分散决策、分散经营的自发性农业向市场导向、专业分工、区域布局、规模经营的自觉性农业转变,全面实现农业产业化、市场化。 加入WTO后的农业发展问题,本质上是农业的市场化问题。因此,政府扶持和保护农业的着眼点应该是:以市场为导向,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主线,千方百计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素质、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产品综合竞争力。也就是说,加入WTO后宁夏农业发展的核心问题是如何提高宁夏农产品的综合竞争力的问题。这个综合竞争力主要取决于以下6个要素:①结构——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②质量——符合消费者要求的质量标准和安全标准;③成本——能够适应市场价格变化,至少与同行业平均价格持平或更低;④组织形式——适应参与全球化分工合作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⑤市场主体——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独立性、素质及其权益受保障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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