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都可以实行。允许大型农牧机具作价给社员。农牧民对自己的农畜产品有权自主处理。社、队(乡、村)主要应搞好产前、产中和产后的服务工作”。同时,还作出“大力发展和扶持各种(牧、农、林、果、菜、铁匠、银匠、木匠、雕刻、运输等)专业户、重点户”,荒山、荒滩、荒地上种树种草种饲料,谁种谁有,长期不变,允许继承,可以折价转让,产品自主处理”。“延长土地、牲畜的承包期三十年不变。允许土地转包、允许牲畜转包和自由买卖”。“允许私人雇工,只要双方自愿”等。这个时期是西藏农牧区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 第二阶段(即改革阶段),1984年至1994年。这个阶段由于中央召开第二次西藏工作会议和党的十四大确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西藏的各项事业全面进入了一个改革攻坚的重要阶段。特别是西藏广大的农牧区在“两个长期不变”的政策鼓舞下开始进入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1985年前后,中央领导曾多次亲赴西藏考察,指导工作,经过与自治区和各级领导干部交换意见,共同商量,提出了“实行有利于加快农牧业发展的政策,按照西藏生产力发展水平,应在坚持土地、森林、草场公有制的前提下,实行以经营为主,以市场调节为主的方针。牧区实行‘牲畜归户,私有私养,自主经营,长期不变’的政策,消除群众疑虑,不留尾巴。与此相连带的问题,是把冬春划场尽快划分到户或联户经营管理。畜产品完全开放,国家不再派购。农区实行什么样的生产经营方式,也应全由群众选择,可以实行‘土地归户使用,自主经营,长期不变’的政策”。 实践表明“两个为主,两个长期不变”的政策,符合西藏农牧区生产力发展的水平,深受广大农牧区群众的欢迎,并在当时取得了显著的成绩。随着邓小平同志的南巡谈话和党的十四大的召开,西藏的农牧区经济与全国各族人民一同进入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通过商品经济的运行形式和价值规律进一步配置了农牧区的市场资源,改变了农牧区过去单一的经济结构,出现了国营、集体、个体、私营和各种联合体并存,共同发展的多元结构的局面。因此,这个阶段是西藏农牧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阶段,也是西藏农牧区开始进入现代市场经济的历史阶段。 第三阶段(即发展阶段)1994年至现在。这个阶段是西藏社会和经济发展的又一次新的历史阶段,1994年7月23日,党中央在北京召开了第三次西藏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和安排了全国15个对口援助西藏的省、市。这些省、市围绕着西藏的改革开放和稳定局势与我区的各级政府,共同为西藏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可靠保证。特别是西藏农牧区改革,如,加强了农牧业的基础地位;提高了农牧业的生产力水平;稳定了农牧业是西藏国民经济的基础地位;明确了农牧民的人均纯收入是实现小康的决定性因素等等。又进一步强调了农牧业的发展、农牧区的稳定,对我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至关重要,同时把农牧业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加强了农牧业的综合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并提出了调整内部结构,健全服务体系,依靠科技兴农兴牧,挖掘生产潜力,走积极进行开发建设相结合的新路子。又提出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形成农牧区经济发展的新支柱;打好扶贫攻坚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解决好18个县48万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问题。这个时期自治区人民政府还“确定了加快西藏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明确了我区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的发展目标,即在优化经济结构,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力争国民经济年均增长10%左右,基本完成脱贫任务,多数群众达到小康水平”等等。 经过五年多的西藏农牧业经济发展,进一步稳定了“两个长期不变”的政策,在此基础上开始并完善了土地承包的法律制度;落实了牧区草场建设的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开始建立健全;农牧业产业化、市场化、现代化的发展路子初步实现。并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农牧区经济体制打好了良好的基础。所以这个阶段要实现中央第三次西藏工作会议提出的到本世纪末,实现粮油肉基本自给、基本解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部分群众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的目标。也是“一个中心,两件大事,三个确保”的实施阶段和西藏农牧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启动阶段。 可以看出,西藏农牧业经济体制已经由计划经济转入市场经济轨道;由过去的供给型开始转变为生产经营型,逐步形成了农牧区资源配置的市场化。 (二)西藏农牧区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进展。西藏的农牧区经济体制改革,在党中央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关心、帮助下,经过广大西藏农牧民群众的艰苦努力和二十多年的改革奋斗,已经逐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迈进,并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主要表现在:(1)构造了具有活力的农牧区市场的微观主体;西藏农牧区市场的微观主体,根据西藏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大体上已经形成了两种主体类型,首先是以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的纯农牧型市场主体;即以农业为主的市场主体;以牧业为主的市场主体;以半农半牧为主的市场主体,其次是以从事非农牧业的市场主体,即农牧区乡镇企业为主的市场主体。这些市场主体是西藏农牧区市场经济的细胞,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它们的生产经营活动,除了自给之外,都是与我区各类市场相连接的。(2)逐步形成了具有西藏特色农畜产品市场。西藏农牧区产品的市场化是根据西藏的实际及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引导下,除了能够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农畜产品外,绝大多数产品已经开始进入市场。特别是1992年全国部分地区放开粮食购销价格以后,为我区农畜产品的市场化提供了有利条件。如,以农贸市场为基础,以批发市场为骨干的市场网络开始形成,农牧区市场经济的载体已初具规模。与此同时,农牧区生产要素市场正在起步。(3)开始形成农牧区多样化的产业结构。随着西藏农牧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以市场为基础的资源配置方式已经开始调整了农牧区产业结构的多样化,在整个农牧区经济结构中非农牧业产业的比重开始上升。如林、副、渔业及乡镇企业,同时,经济作物和饲料作物的比重也开始上升。这不仅增加了我区农畜产品的市场品种,特别是非农畜产品的市场供给量,为我区的市场提供了不同的需求。(4)逐步转变政府对农牧区经济的宏观调控方法。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及我区农牧区市场的基本状部,从1980年的第一次西藏工作会议开始,就提出了“休生养息”的宏观间接调控政策,到1984年第二次西藏工作会议时,就已经形成了“两个长期不变”的宏观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特别是1994年第三次西藏工作会议以后,政府对农牧区经济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方法,开始由指令性计划转变到指导性计划;由直接调控转变为间接调控;由行政手段和计划手段转变为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促进了我区农牧区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 总之,西藏农牧区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经过五年多的摸索虽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以市场取向的资源配置方式才开始起基础性作用。整个农牧区经济的发展起步虽早,可发展还很缓慢,加上我区农牧业经济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低层次,因此,在体制改革的选择中还需要进一步考虑西藏的基本区情和农牧民的基本愿望。 (三)西藏农牧区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所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西藏农牧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首先是在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和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及区党委五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的前提下,围绕着农牧业经济的基础地位而进行的,其次是根据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选择了其运行机制的。然而,由于西藏农牧区经济发展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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