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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加快培育多层次的做市商队伍
    形成多层次做市商队伍的主要目的是在市场分层的情况下,有效形成做市商内部的良性竞争机制。逐步适当增加做市商数量,有利于有能力、有意愿的机构逐渐发挥做市商作用。我国并未经历美国那样的由下而上的做市商制度发展阶段,广泛铺开做市商数量并不必要,但是做市商队伍的分层设计值得借鉴。根据做市商在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表现,在做市商中选拔出和央行、财政部进行批发交易一级交易商,并给予融资融券、优先开展新业务等政策支持。
    注释:
    ①一级交易商体系由纽约联邦储备委员会于1960年建立,最开始成员有18家。在1988年,义务做市商的数量最多时曾达到46家,之后因金融机构的积极合并和主营业务转移,至2009年底一级交易商减少至18家。
    ②根据1986年《政府证券法》以及1993年修订法案,一般做市商需要满足两方面的要求。首先是资本充足方面,要求最低流动资金额为10万~25万美元,流动资产负债比不得低于120%,且要求部分流动资金专门指定用于政府债券业务。其次是管理能力要求,美联储对申请自愿做市商机构的管理队伍、交易员队伍、后台清算队伍有专业人员数量、相关从业年限等规定。满足这两方面要求,且在SEC注册,同时是FINRA(美国金融管理局)的会员,即可申请成为一般做市商。
    ③泛欧批发市场EuroMTS的参与成员按不同的资格要求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一级交易商(Primary Dealer),其资产净值不低于3.75亿欧元,且必须同时是欧洲三大国债市场(法国、德国和意大利市场)中一个或多个市场的做市商,且最近一年在三个市场的交易额总和不得低于1500亿欧元,每一个市场的交易额不得低于300亿欧元。第二类是单个市场做市商(Single Market Specialist),其资产净值不低于3.75亿欧元,且必须至少是一个欧洲国家债券市场的做市商。三是一般交易商(Dealer),其资产净值不低于3000万欧元。三类成员中,一级交易商和单个市场做市商必须为指定券种做市,是市场组织者,而一般交易商没有做市义务,能且只能按照做市商报价进行买卖,是市场接受者。目前,EuroMTS共有一级交易商29家,单个市场做市商24家,交易商18家。
    ④根据债券期限和流动性不同,EuroMTS对做市商的报价价差进行强制规定:期限短于2年的债券,买卖价差不得高于10个最小变动单位(tick);期限长于2年的债券,则根据流动性差异又对其买卖价差进行分别规定,其中流动性好的不高于2个基点,流动性差的不高于4个基点。对做市商最小报价数量,EuroMTS规定,根据期限划分的A、B、C、D不同类型债券,最小报价数量可以为250万、500万或1000万欧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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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券市场做市商制度的经验及价值分析      ★★★ 【字体: 】  
债券市场做市商制度的经验及价值分析
收集整理: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时间:2012-06-25 19:41:33   点击数:[]    

松散,流动性不足;欧洲市场地域的分散形成了多层级多国家的特点的做市商体系,而以商业性的流动性合约为基础的做市商制度和做市商内部发达的电子交易网络,促进了统一欧洲债券市场的建立;新加坡的做市商制度发展是以央行政策为主要导向的,在原有的呈扁平化的交易网络中形成做市商制度,建立由央行运营的内部回购系统。我国的场外债券市场已经建立了统一的交易平台和中央托管机构,做市商发展路径有别于欧洲和美国。可以在培育多层次做市商队伍和建立做市商内部市场方面参考美国和欧洲的经验,并借鉴新加坡央行主导发展做市商制度的后发优势,完善我国做市商制度。
    2.着力构建有效的做市商内部市场
    从国外经验来看,以做市商为核心的场外债券市场需要建立做市商内部市场交易体系。现阶段可以从两个方面入手:一方面,发展做市商内部交易市场,赋予做市商更充分的供需信息以更好地形成报价。做市商除了通过调整买卖报价吸引客户委托流外,可通过内部市场与其他做市商进行大额交易来调整存货并管理风险,使其在不影响公开市场价格的情况下较为迅速地融通证券,抚平市场价格波动。另一方面,规范非做市商报价,优化市场报价质量。如果非做市商报价希望向全市场公开,则必须是可直接点击成交的小额报价,以减少随意报价对市场价格信号的扰乱作用;如果非做市商仅仅是进行买卖意向的报价,则报价信息只能由做市商获得,以给予做市商相应的信息优势。
    3.大力发展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
    我国银行间市场缺乏匿名交易方式,做市商做市带来的存货头寸变化成为了可测的公开信息。银行间市场经纪业务可为做市商提供交易撮合服务和匿名报价制度,从而减小做市商调整存货头寸的成本和风险,增加做市商的积极性。同时,通过几家经纪商的适度竞争,可有效协助做市商开展做市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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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人: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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