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居民住房、人口增长、困难救济等社会公共领域,从而建立和维持了一套比较完善的社会福利体系,让退休、失业、学生、儿童等等弱势人群,分享到了经济增长的成果。随着经济增长,俄罗斯最低生活标准由俄罗斯各联邦主体制定,但每一季度都进行调整,用于评估居民生活水平以及作为制定补助金、补偿金及其它社保支付的款项。⑥ 民选的官员,拼命讨好选民,除免费医疗、免费教育之外,俄罗斯政府补贴、救济项目,共有几百项之多。这种情势下,在经济恢复了的俄罗斯,要想当穷人,还不容易做到呢!这样的评论,当然未免有点过分,因为俄罗斯还有很多深层次社会矛盾。但不能否认,俄罗斯转型的社会经济效果,已渐渐显现,这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否认的。 二、中国经济转型的目标定位 中国曾照搬了原苏联集权计划经济体制模式,并涂上了更多的中国传统自然经济的色彩。上个世纪50年代中后期,左的错误思想开始抬头,决策层似乎淡忘了曾引导“中国人民站起来了”的新民主主义理论,不仅定位中国已经基本上建成了社会主义制度,而且还把两条道路、两个阶级的斗争作为新社会的主要矛盾,坚持以阶级斗争为纲,构架“一大二公”的所有制基础;实行“大体平均”的分配原则;长期对外封闭;把指令性计划指标作为社会资源配置的基础,统一生产,统一分配,统购统销,票证消费。这是一种计划的社会主义模式。在这种体制下,尽管也集中全国的物力、财力干了几件大的工程,但官僚主义膨胀、家长制横行,一个接着一个的政治运动,使中国丢掉了20多年经济发展的最好时期,人民群众长期生活在票证、定量供应的最低生活水平线上。 经过“文化革命”浩劫的中国人民,从上个世纪70年代末开始了对中国式的集权计划经济体制的改革。 改革的第一阶段,重点是在农村。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支持来自实践的经验,克服各种阻力,使完善后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得到普遍发展。同时,大幅度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1979—1984年大约提高了54%,农民从中收益颇丰,使中国上个世纪80年代初的农业获得了迅速发展,初步解决了温饱问题。乡镇企业的蓬勃发展,不仅开辟了国家财政收入的新来源,而且还安排了农村大量剩余劳动力,闯出了中国农业现代化和农村城市化的新路子。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后,改革的重点转移至城市,这主要是国有企业。增强国有企业活力,成为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现在回头重新认识这一时期的改革,一个明显的特点是突出了“包”字:在国家与企业的关系上,以调整利润分配为主线,相继实行了生产经营责任制、利改税和承包制;与企业改革相配套,中央和地方财政“分灶吃饭”,实际上也是“包”字当头。相比之下,价格体制改革则由以“调”为主不失时机地转入以“放”为主,逐步放开了生活消费品价格。但对生产资料的价格在一个时期内仍实行“双轨”制,这种价格体制对生产固然有刺激作用,但少数手中掌握物资分配权的官员,按计划价买进,再按市场价倒出,“价差”为某些不法分子提供了腐败的条件。 1989年的政治风波后,市场化改革曾一度中断。1992年初,市场化改革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在南方视察时发表了重要谈话,指出:改革开放迈不开步子,不敢闯,说来说去就是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走了资本主义道路。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⑦ 三个有利于的提出,扫除了市场化改革道路上的障碍。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确定了我国经济转型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也做出了大体描述,其中有两点最重要:一是力求通过价格信号对企业的销售、供应和生产进行导向;二是国家通过经济政策、经济法规以及各类经济参数对市场进行调节,弥补市场的缺陷。⑧ 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彻底打破了社会主义与私有制不相容的传统观念,把非公有制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制度联系了起来。但是,我们不能不看到,在传统观念的影响下,对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际上还有另外的看法,最流行的观点是,强调我们搞的市场经济是一种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市场经济。他们把这里的“社会主义”作为定语来对待,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市场经济。这就再次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研究拉向了计划和市场是手段还是社会制度的僵死框框中!实际上,就经济的一般运行来说,正如邓小平所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方法上基本上和资本主义相似。⑨ 因此,我们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问题上,完全可以大胆地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社会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和管理方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不能最终建立,或者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不能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下发挥作用,从根本上说,取决于是否能按市场经济的一般原则对国有企业进行改革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1978年,在我国国内生产总值的结构中,公有制经济占99.1%,非公有制经济占0.9%,而在公有制经济中,国有经济占56.2%,集体经济占42.9%。党的十五大依据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经验,加快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给国有经济改革和所有制结构调整进一步提出了明确的原则,这主要有:继续努力寻找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的新形式,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同时还包括在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成分;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主要表现在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国有经济控制着国民经济的命脉,对国民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而国民经济的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控制力上;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对国有企业实施战略性的改组,除通过市场组建以资本为纽带形成的大企业集团外,还可以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出售和股份合作制等形式,加快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也即通常所说“抓大放小”;支持、鼓励和帮助城乡多种形式集体经济的发展,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为主是集体经济发展的新形式;健全财产法律制度,依法保护各类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并对它们进行监督管理。 中国市场化改革是根据实践经验,一步步摸索推进的,俗称“摸着石头过河”。从上个世纪70年代末算起,我们用四年多时间取消了农村的人民公社制度,逐步建立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双层经营的管理体制;用十多年时间消除了计划定价并逐步形成了以市场定价为基础的价格形成机制;用二十多年的时间发展多元市场竞争主体,并推动国有资产存量调整,培植市场竞争机制。统计显示,截止到2006年底,我国非公有制(不包括港澳台)注册企业3130.4万户(含个体工商户),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5.7%;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23780.4万人,占全国城镇就业人数的84.0%;非公有制经济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总量58265.9亿元,占全社会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62.3%;非公有经济(不包括规模以下私营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实现工业增加值3.93万亿元,占全国工业增加值总额的49.3%;在全国40个传统工业行业中,私营经济已在27个行业中经济比重超过50%,在轻工纺织、普通机械、建筑、运输、商贸服务等行业已占70%以上;非公有制经济(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33523.6亿元,占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43.9%;非公有制经济(不包括港澳台及国有控股企业的非国有部分)共缴纳税收总额12666.84亿元,占全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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