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的局面,规范发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在合理布局和适度竞争原则下,有步骤地开放民间资本参与城市信用社和城市商业银行的重组改造,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加快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综合改革步伐。积极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积极开展非公有制中小企业项目利用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的试点工作,鼓励和帮助民营企业利用国外政府和商业贷款,组织非公有制中小企业项目招商引资。 第三,制定并完善鼓励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的信贷政策。各级各类商业银行要把支持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作为信贷工作的重要内容,制定有针对性的贷款政策和管理办法;在规范非公有制企业财务制度的基础上,增加贷款种类和贷款抵押物种类等新的服务品种,只要符合信贷条件,银行应接受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以财产抵押、上市公司以市值抵押等方法,并适当提高现有资产抵押率。 第四,发展信用评级、贷款担保等社会中介机构。鼓励建立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多类型的信用担保体系,设立贷款担保基金。担保机构一般应实行商业化运作,吸收社会力量、企业群体和其他资金入股,扩大担保的覆盖面。抓紧建立贷款担保的再保险机构,分散担保风险。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应该对建立贷款担保和再担保机构给予必要的财力支持,有关部门也应加强对担保行为的监管,防范和化解风险。发展信用评级机构,建立有效的信用征集、评价、发布系统和严格的违信惩罚制度,强化整个社会的信用基础。银行可与信誉好的非公有制中小企业签订银企合作协议,提供一定的授信额度,在授信范围内简化贷款手续和担保手续。 (五)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与工作重点 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以发展为主题,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服务为宗旨,以创造公平政策环境和加大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充分利用多种社会资源,支持中小企业和与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不断提高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扩大社会就业。 现阶段的工作重点是: (1)继续推进《中小企业促进法》的贯彻落实,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创业服务、技术创新及信息化服务等一系列相关政策的研究,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 (2)继续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创业工程,加快孵化基地建设,大力开展创业辅导和管理咨询服务,不断创立新企业、开发新岗位,在全国支持建立40—50个创业孵化基地,通过基地的培育、辅导和帮助,努力实现年新增1万个中小企业的目标。 (3)组织实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工程,逐步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征集和评价体系;加大中小企业金融支持力度,推进中小企业上市融资辅导与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4)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培训工程,开展工商管理、创业辅导、管理咨询、质量管理、企业诊断、信用制度、信息网络技术、产业集群等中小企业急需的知识培训,国家和地方共计划培训10万名学员;为中小企业提供创业者、职业经理人、专业管理人才、职业技术工人等人力资源培养和供应工作,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层次、形式多样的培训服务,提高中小企业素质。 (5)开展技术创新基地试点工作,加快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动中小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提升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的能力。 (6)加强信息服务,推动中小企业建立自己的信息网站,加快中小企业财务管理数字化步伐,提高管理运营水平;定期分析非公有制经济运行状况,深化产业、区域发展的研究工作,组织权威信息发布;研究分析中小企业发展动态,为制定规划和政策提供依据。 (7)大力开展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融资担保方面的国际交流,重点推动与APEC成员、中国欧盟、中美、中德、中意、中法、中英等的合作项目,促进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8)加强组织领导,构筑适应新经济形势需要的工作体系。 上一页 [1] [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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