姆,《政治社会学导论:对政治实体的社会剖析》,浙江人民出版社 1989年,第331页。 [4] 这个模型主要显示,当参与主体的社会经济地位由低向高发展时,其政治参与比率也会有相当的增长。参见Sidney Verba and Norman H. Nie,Participation in America: Social Equality and Political Democracy}, New York, Harper & Row 1972, chapter 8. [5]这里实际上涉及到改革的肇始问题,有的学者认为,短缺经济与国家垄断的资源配置已使原有体制难以继续维持下去,于是改革由此而发,使政府获得了新的生机。这不是本文要讨论的主题,故不多述。参见孙立平、李强、沈原等,“中国社会结构转型的中近期趋势与隐患”,《战略与管理》(北京),1998,第5期,页3。 [6] 社会学家对资本的定义和解释十分丰富多样。詹姆斯.科尔曼(James Coleman)在《社会理论的结构》一书中曾提出,资本有三种形态,即人力资本、物质资本和社会资本。他认为,所谓的社会资本就是个人拥有的、表现为社会结构资源的资本财产。不同的行动者通过相互交换自己控制的资源以获取新的利益,从而形成了持续存在的社会关系和复杂的社会系统。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考察了不同资本的形成和作用,提出了资本的三种基本形态,经济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社会资本是一种通过对“体制化关系网络”的占有而获取的实际或潜在的资源集合体。在每个社会中,它的成员都可按占有资本的数量划分为不同的阶级或等级,而每个占有资本的个人或团体又总是在竭力保持和扩大自己的资本。参见[美] L.华康德,“解读布尔迪厄的‘资本’概念”,《国外社会学》(北京),1995年第4期;赵延东,“社会资本理论评述”,《国外社会科学》(北京),1998年第3期。 [7] 《云五社会科学大辞典.政治学卷》(台湾)。 [8] /左齐{这是市场形成过程中市场内部建立的一种自发型规则。通常,市场先行者出于保护个体或小团体利益的目的,会提出并形成一个内部人遵循的交易规则;随后,在与外界的互动交往中这种规则就成为市场秩序和规则的基础。参见《中国制度变迁的案例研究》,1996,上海人民出版社,页186至204。 [9] “三下”指在中国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所发生的、对人们生活具有重要影响的三大事件。民众中流行的顺口溜是如此表达的:“伟大领袖挥挥手,三下生活个个有;毛主席挥挥手,上山下乡一齐走;邓小平挥挥手,放开搞活下海游;江泽民挥挥手,转轨下岗自解忧。”人们因此也将“三下”戏称为“三挥手”。 [10] 在人类政治思想史上,对于公民为什么参与政治曾出现过许多学说,如本性说、理性选择说、功利选择说等。参见陶东明、陈明明著《当代中国政治参与》,1998,浙江人民出版社,页107至123。 [11] 牟其中曾是中国私营企业界的巨富,同时也是政治上最有锋芒的人。1995年曾被中国的《财富》杂志称为“中国第一大民营企业家”和“大陆超级富豪”。他曾有过三次狱中经历,早在1974年就因组织秘密团体并撰写“中国向何处去?”被判死刑;1983年因投机倒把罪被判有期徒刑;1999年则因金融诈骗再次锒铛入狱。详见“牟其中落入法网写实”,载中国《法制日报》1999年11月2日;“武汉公审牟其中”,载《检察日报》1999年11月7日;“牟其中该当何罪”,载《华西都市报》1999年11月2日。 [12] 为了让各级政协的地位得到尊重,中共中央曾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参照执行”《政协全国委员会关于政治协商、民众监督的暂行规定》,但时任全国政协副主席的钱伟长则认为,由于该规定未对政协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作出法律界定,所以它只是一种党的政策而已。参见《人民日报》1989年3月24日。 [13] 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某些强制性政治参与中,即如果不参加某种政治活动就会被编入“另册”或被另眼相看,甚至使自己沦为政治斗争的对象。参见陶东明、陈明明著《当代中国政治参与》,页214。 [14] 毛泽东早年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指出:“中国的男子,普通要受三种有系统的权力的支配,即:1.由一国、一省、一县以至一乡的国家系统(政权);2.由宗祠、支祠以至家长的家族系统(族权);3.由阎罗天子、城隍庙王以至土地菩萨的阴间系统,以及由玉皇大帝以至各种神怪的神仙系统──总称之为鬼神系统(神权)。至于女子,除受上述三种权力的支配以外,还受男子的支配(夫权)。这四种权力──政权、族权、神权、夫权,代表了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是束缚中国人民特别是农民的四条极大的绳索。”见《毛泽东选集》第1卷,页31。 [15] 参见周建明著《个人在经济中的权利──关于理论、历史和体制改革的思考》,1989,北京,人民出版社,页106至107。 [16] 出处同上,页109。 [17] 孙立平,“总体性社会研究──对改革前中国社会结构的概要分析”,《中国社会科学季刊》(香港),总第2期;[美]罗伯特.达尔,1987,《现代政治分析》,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页42至46。 [18] 翟学伟,“‘土政策’的功能分析──从普遍主义到特殊主义》,《社会学研究》,1997年第3期;《个人地位:一个概念及其分析框架》,《中国社会科学》,1999年第4期。 [19] Macomeil, Ian R. 1980. {The New Social Contract}. Yale University Press. [20] 参见周雪光“西方社会学关于中国组织与制度变迁研究状况述评”,载《社会学研究》,北京,1999年第4期。 [21] 林德布洛姆,《政治与市场》,上海三联书店1992年版,第239页。
【参考文献】 安东尼.M.奥勒姆(美),1989,《政治社会学导论──对政治实体的社会剖析》,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 亨廷顿(美),1989,《变革社会的政治秩序》,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 金耀基,1992,“关系和网络的建构”,《二十一世纪》(香港),八月号。 金耀基,1993,《中国社会与文化》,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 李宝梁,1994,“市民政治文化的生长点:中国私营劳动者的思想形态与政治行为方式分析”,《当代中国研究》(美国),第4期,第44至56页。 李宝梁,1998,“从社会网的角度看私营企业主的政治观念和行为”,《当代中国研究》(美国),第4期,第67至82页。 李宝梁,1999,“从政府到市场:20年来中国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轨迹与展望”,《天津行政学院学报》(天津),第3期,第25至30页。 李路路,1995,“社会资本与私营企业家──中国社会结构转型的特殊动力”,《社会学研究》(北京),第6期,第46至58页。 李路路,1998,《转型社会中的私营企业主》,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李培林主编,1995,《中国新时期阶级阶层报告》,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 麦克尼尔(美),1994,《新社会契约论》,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皮埃尔.布迪厄(法)、华康德(美),1998,《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引》,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 罗伯特.A.达尔(美),1987,《现代政治分析》,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 宋时歌,1998,“权力转换的延迟效应”,《社会学研究》(北京),第3期,第24至34页。 孙立平、李强、沈原等,1998,“中国社会结构转型的中近期趋势与隐患”,《战略与管理》(北京),第5期,第1至17页。 陶东明、陈明明,1998,《当代中国政治参与》,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 萧功秦,1998,“中国社会各阶层的政治态势与前景展望”,《战略与管理》(北京),第5期,第36至43页。 徐勇,1992,《非均衡的中国政治》,北京,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翟学伟,1999,“个人地位:一个概念及其分析框架”,《中国社会科学》(北京),第4期,第144至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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