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中的商品生产情况可以概括如下: -------------------------- ①举数例如下:“孟尝为合浦太守,郡俗旧采珠以易米.时二干石贪秽,使人釆珠积以自人,珠忽徙去合浦,无珠饿死者盈路。孟尝化行,一年之间,去珠复还”(《太平御览》卷八0二引谢承《后汉书》)。“永昌郡中,亦有金焉。纤靡大如黍粟,在水涯沙中。民采得日重五铢之金,一色正黄”(王充:《论衡》卷一九《验符》篇)。“晋寿县,木葭明城……有金银矿,民今岁岁取洗之”(《华阳国志》卷二《汉中志》)。“诸葛亮书云:汉嘉金,朱提银,采之不足以自食”(同上书卷四《南中志》)。 ②关于这一点在论述农业中的商品生产时已分析过了,现在补充一些带有为市场生产性质的家庭手工业的材料。首先是纺织品,特别是丝织品生产,如前引“齐郡世刺绣,恒女无不能;襄邑俗织锦,钝妇无不巧。日见之,日为之,手狎也”(王充:《论衡》卷一二《程材》篇)。又“秭归县多幽闭其女尽织布,至数十升,今永州僧犹呼贡布为女子布也”(盛弘:《荆州记》)。这二处所指,应包括城市手工业纺织及农村家庭手工业在内。又如永昌郡“有梧桐木,其花柔如丝,民绩以为布,幅广五尺以还,洁白,不受污,俗名桐华布。以复亡人,然后服之,及卖与人”(《华阳国志》卷四《南中志》)。这种布在成都市场很多,被视为“异物之一”。左思记成都市场状态说:“异物崛诡……。布有橦花”(《蜀都赋》)。橦花即桐华。其次是织席织履等生产。“戾太子之亡也,东至湖,臧匿泉鸠里。主人家贫,常卖履以给太子”(《汉书》卷六三《太子据传》)。“正流广汉李元女,杨文妻也。适文,有一男一女,而文殁,以织履为业”(《华阳国志》卷一○中)。又李恂罢官后,在乡里“独与诸生织席自给”(《后汉书》卷八一《李恂传》)。 第一,上述各种手工业类型都有本身的特点,在手工业生产中占有不同的地位。官手工业的规模最大,其直接生产者是官奴隶。城市手工业生产的主要力量是奴隶制工场或作坊。铁盐业是使用奴隶劳动力的大规模生产。农业奴隶主家庭的手工业劳动由奴隶负担(如《僮约》、《四民月令》所反映的)。因此,奴隶劳动是汉代手工业发展的基础。 第二,官手工业及家庭手工业一般不是商品生产。城市手工业中小商品生产的力量很小。手工业商品生产的基本形态是城市奴隶制工业及奴隶制的盐铁业生产。因此,奴隶制又是汉代手工业商品生产发展的基础。 第三,整个社会经济结构是自然经济。与农业相结合的家庭手工业是手工业存在的最普遍的形式。官手工业在重要手工业中占统治地位,这使手工业中商品生产的发展限制在狭小的领域内。在西汉前期,在盐铁官营之前,私营手工业商品生产有发展余地,一度呈现出繁荣的状况。 第四,手工业中商品生产发展的程度和规模远较农业为大,特别是城市手工业和盐铁业。这一情况是由于工业生产区别于农业的固有特性所决定的。 三、小 结 综上所述,能够得出以下几个结论: (一)汉代社会是自然经济占统治地位,工业与农业紧密结合的家庭经济是社会经济结构的基本形式。 (二)社会分工和交换的发展,促进了农业和手工业中商品生产有一定程度的发展。 (三)商品生产有两种形态:独立小商品生产及奴隶制商品生产。其中的奴隶制商品生产和商业的发展,影响奴隶制度本身的变化,使它由家长式(Patriarchalischen)的,以生产直接生活资料为目标的,转化为以生产剩余价值为目标的。商品生产因此获得进一步发展。 (四)由于手工业与农业本身性质上的不同,使两个部门中的商品生产(在相同的社会条件下)发展得不平衡,在手工业中的发展程度要高一些。由于政府以强力手段实行官营手工业政策(最主要的是盐铁官营),打击了手工业商品生产的发展。所以武帝以后,手工业商品生产急剧衰落,而农业中的商品生产仍在继续发展。 (五)商品生产的发展限于黄河流域和四川的一部分地区,限于某些特殊生产部门(手工业中的盐、铁、丝织;农业中的各地自然特产、蓝一类染料植物及城郊的瓜菜炭薪等物),因此,在全国经济中的比重甚小,作用不大。 上一页 [2] [3] [4] [5] [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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