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而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历史的进步”(《历史研究》1981年第2期第23-24页)的结论,显而易见,在没有系统地全面地研究清楚社会经济关系之前,农民起义推动历史前进的作用是很难加以正确论述的。 综上所述,我们发现如要揭开历史的哑迷、解决历史研究中的难题,把中国古代史研究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那就必须加强中国古代经济史的研究。正如刘大年同志在《中国近代史研究从何处突破?》—文中所正确地指出的那样:“根据目前的情况,是否也可以考虑从近代史研究中最薄弱、最繁难而又最重要的内容方面来寻找突破口?如果可以,我就觉得应当狠抓中国近代经济史的研究。”(《光明日报》1981年2月17日)毫无疑问,这段话对中国古代史的研究也具有指导意义。中国古代史研究的突破口,应当狠抓中国古代经济史的研究。 总而言之,加强中国古代经济史的研究,这不仅是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理论的需要,也是进一步提高中国古代史研究水平的实践的需要。 二、准确理解生产关系的科学范畴,开拓中国古代经济史的研究领域 生产关系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范畴之一。列宁说:“只有把社会关系归结于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于生产力的高度,才能有可靠的根据把社会形态的发展看做自然历史过程。不言而喻,没有这种观点,也就不会有社会科学。”(《列宁选集》第一卷,第8页)可见马克思所提出的生产关系这一科学范畴,不仅对于创立历史唯物主义,而且对于社会科学的发展,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马克思提出生产关系这个科学范畴,曾花费了巨大的精力,对生产关系的具体历史形态和运动规律作了详尽的研究。他指出:“古代社会封建社会和资产阶级社会都是这样的生产关系的总和,而其中每一个生产关系的总和同时又标志着人类历史发展中的一个特殊阶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363页)所以,作为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范畴的生产关系不但适用于现代社会的研究,而且也适用于历史上所有社会形态的研究。中国古代经济史是研究中国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中生产方式发展的历史过程的科学。生产关系是生产方式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准确理解生产关系这一科学范畴,对于推进中国古代经济史研究、开拓新的研究领域,具有重大的意义。 但是,以往我们在中国古代经济史的研究中,对生产关系这个科学范畴的理解,往往依据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一书中所下的“定义”。生产关系包括:“(一)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二)由此产生的各种不同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他们的相互关系,或如马克思所说的,‘互相交换其活动’;(三)完全以它们为转移的产品分配形式。”(《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人民出版社,1961年版,第58页)斯大林的这一“定义”是否准确地把握了生产关系这个科学范畴的实质? 这是哲学与政治经济学界正在讨论的问题。但是,在以往经济史研究的客观实践中,斯大林的这一“定义”往往把人们对于生产关系科学范畴的理解引入片面性、简单化、公式化的歧途。它很容易使人们忘记了对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等生产过程的环节中人们相互关系的研究,并且人为地把生产关系的研究与生产力因素割裂开来。同时又使对所有制形式问题的研究脱离了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具体环节,片面地强调到不适当的程度。在斯大林这个生产关系“定义”的影响下,长期以来,中国古代经济史的研究出现了片面性,使得研究工作主要是围绕着土地所有制形式问题,地租、赋役等分配形式问题的圈子打转——固然,这些问题是值得研究的。但是,它束缚了人们去开拓中国古代经济史研究的新领域。 目前,要推进中国古代经济史的研究工作,开拓新的研究领域,就必须从对斯大林关于生产关系“定义”片面理解的框框中解放出来,准确地理解马克思对生产关系这一科学范畴所作的一系列论述。 什么是生产关系? 依据马克思的论述:“人们在生产中不仅仅同自然界发生关系。他们如果不以一定方式结合起来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便不能进行生产。为了进行生产,人们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关系,才会有生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 362页)这就是说,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结成的相互关系,生产关系是与生产力紧密相连的。而物质资料的生产过程是由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各个环节有机组成的总体。所以,生产关系的具体内容,就包括在物质资料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方面的人们相互关系。马克思在具体论述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各个环节及其相互联系之后说:“我们得到的结论并不是说,生产、分配、交换、消费是同一的东西,而是说,它们构成一个总体的各个环节,一个统一体内部的差别。”(《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102页)人们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方面的相互关系不是平列的、没有联系的、各自孤立的几个要素,而是有差别的、相互联系的、共同组成生产关系有机整体的各个环节。因此,对生产关系这一科学范畴的深入理解,使我们明白:要正确地把握一个具体的社会形态中的生产关系,或是一个特定历史时期中的生产关系,一方面必须把生产关系与生产力联系起来加以考虑,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过程中分析研究生产关系。另一方面又必须分析生产关系中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方面的人们相互关系及其内部联系,对它们进行综合的考察。 正确理解生产关系的科学范畴,有助于开拓中国古代经济史的研究领域。对以考察社会生产方式发展的历史过程为研究对象的经济史学科来说,历史上所依次发展变化的各个时期的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方面都是经济史研究工作者的广阔天地。 首先,物质资料的生产,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出发点和基础。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人们的相互关系是生产关系其它诸方面最基本的关系,它决定人们的分配关系、交换关系和消费关系。同时,物质资料的生产发展史、物质资料的生产过程中人们的相互关系发展史,不仅是经济发展史的基干,而且也是社会发展史的主线。中国古代经济史学科,首先必须研究中国古代农业史(这里指广义的农业,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林业、渔业等),因为农业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中居于支配地位的生产部门。其次,必须研究中国古代手工业史,因为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手工业是仅次于农业的一个生产部门。特别是在封建社会中,手工业的发展、社会分工的进步,对于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封建经济结构的解体和转变,具有不容忽视的重要性。在研究中国古代农业史和中国古代手工业史的过程中,必须着重研究农业生产和手工业生产中的人们相互关系,研究农业生产资料和手工业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形式问题。除此之外,还需要研究农业、手工业中工具的发展、分工的形式及其发展,研究农业、手工业生产的生产组织形式。譬如,在封建社会的农业生产中,生产组织是一个个分散的自给自足的家庭。对于作为生产组织的家庭的研究,在过去中国古代经济史研究中还是一块尚来开垦的处女地。除了研究农业、手工业的生产之外,还需要研究它们的再生产过程;除了研究简单再生产过程之外,还需研究它们的扩大再生产过程。如此等等。 第二,关于分配及分配关系,在中国古代经济史的研究范围中就不是仅仅表现为对地租形式的研究,还有手工业内部生产者与剥削者之间的分配形式,也是应当研究的。仅就地租而言,劳役地租、实物地租、货币地租及其演变与相互关系和联系中国历史的具体情况对地租的具体形式诸如分成租、定额租等的研究也有深入展开的必要。此外,各种不同的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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